知识产权担保的限制:公约篇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19 11:20:58 210 人看过

由于国际贸易中,货物通常是销往卖方以外的国家,特别是还有转卖的情况,要求卖方了解所有国家有关的法律是不可能的,因此,公约对卖方的知识产权担保义务进行了某些限制,主要表现在:地域限制。公约虽然规定了卖方的知识产权担保义务,但并未要求其出售的货物不得侵犯全世界任何一个知识产权人的权利,对此《公约》第42条规定了限制标准:第一,货物使用地或转售地国家的法律,即第三人的请求必须是依货物使用地或转售地国家的法律提出的。如果双方在订立合同时,没有规定货物的最终使用地或转卖地,则卖方对买方不承担向不知明的转卖地转卖的知识产权的担保义务。第二,依买方营业地所在国法律,即第三人的请求必须是依买方营业地所在国的法律提出的。也就是说,如果双方没有确定货物的最终使用地或转卖地,则卖方只对那些依买方营业地所在国的法律提出的请求向买方负责。如果买方有一个以上的营业地,则依公约的规定,以与合同及合同的履行关系最密切的营业地为其营业地。如果没有营业地,则以其惯常居住地为准。主观限制。公约在确定卖方的知识产权担保上还规定了时间的标准,依《公约》第42条第(2)款的规定,卖方在下列两种情况下,免除其知识产权担保的义务:第一,买方在订立合同时已知道或不可能不知道此项权利或要求;第二,此项权利或要求的发生,是由于卖方遵照买方所提供的技术图样、图案、款式或其他规格的结果。

对监管物处分权进行限制与《京都公约》有关规定相悖

1988年,我国加入了《关于简化和协调海关程序的国际公约》(以下简称《京都公约》),并于2000年6月15日签署了《关于简化和协调海关制度的国际公约修正案议定书(草案)》,接受了其主约、总附约、专项附约四的第一章和专项附约七的第一章。对比分析《京都公约》的立法精神、宗旨、原则及相关规定,笔者认为有三点应加以关注。

首先,《京都公约》旨在简化和协调各国海关手续,便利贸易发展并鼓励各缔约方尽可能广泛地提供更大的便利。它要求各国海关应尽可能为当事人提供通关便利,减少不必要的对当事人的约束即非必要就不应增加限制或禁止。据此,任何有关海关制度或手续的规定都应当是实现海关一国管理任务所必需的,如无必须之要求,则应根据公约的精神予以简化。反观之,我国海关法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有关当事人对其海关监管物的自由处分权,与《京都公约》关于简化海关手续的要求相悖,因此,在未能说明特殊理由的情况下,应当属于《京都公约》所指的简化之列。

其次,《京都公约》总附约标准条款第3.31条规定,海关为审核货物报关单所采取的各项措施应限于保证海关法得以遵守所必须。第6.2条规定,海关监管应限于实施海关法所必须。换言之,《京都公约》确立的海关监管原则是在满足正确执行海关法并遵守其他法律法规要求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方便国际贸易及国际旅行。同时,总附约指南还对之进行了仔细说明:各国海关应当把保证有效守法和减少查验和为守法贸易商、公众提供方便,这两者之间的平衡作为制定本国海关监管制度的合理目标。《京都公约》强调各国海关应给守法贸易商、人员、货物得到最大的通关方便,而海关法对于监管物处分权的限制则是针对所有进出境货物、物品统一适用的,并没有区分守法物和违法物。由此可见,该项规定与总附约的上述精神尚有一定距离。

再次,《京都公约》专项附约第12条标准条款规定,存放于保税仓库的货物,其所有权可转让。第5条建议条款规定,公共保税仓库应准许存放所有进口应征关税及其他税或者应按禁止或限制规定管理的货物。第7.9条建议条款规定应准许出口货物存入保税仓库。由此可以看出,《京都公约》保税仓库的适用范围是比较广的,大部分可以进出口的货物都可存放于保税仓库,且保税仓库的货物所有权可以自由转让。而我国则规定,保税仓库也属于海关监管区域,保税仓库内的货物同样属于海关监管物,海关有权对其处分权进行限制,即不可自由转让。这说明,海关对于监管物处分权的限制与《京都公约》关于保税仓库的规定还存在比较明显的差异。

《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第三条国家禁止侵犯知识产权的货物进出口。

海关依照有关法律和本条例的规定实施知识产权保护,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规定的有关权力。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10日 05:5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相关文章
  • 知识产权有什么限制
    受的,商标权有效期为十年,期满前一年可以续展,每次续展有效期十年,发明专利为二十年,实用新型和外观专利为十年,著作权个人有效期为有生之年加死亡后五十年,企业有效期为五十年。《著作权法》第二十条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第二十一条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摄影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
    2023-04-15
    164人看过
  • 哪些知识产权保护不受期限限制
    一、哪些知识产权保护不受期限限制在知识产权中,著作权中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条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第二十一条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摄影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
    2023-05-18
    210人看过
  • 哪些知识产权保护不受期限限制
    一、哪些知识产权保护不受期限限制在知识产权中,著作权中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条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第二十一条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摄影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
    2023-05-17
    255人看过
  • 知识产权的保护期限
    一、知识产权的保护期限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专利权人应当自被授予专利权的当年开始缴纳年费。二、知识产权的概念知识产权,是基于创造成果和工商标记依法产生的权利的统称。最主要的三种知识产权是著作权、专利权和商标权,其中专利权与商标权也被统称为工业产权。知识产权的英文为intellectalproperty,也被翻译为智力成果权、智慧财产权或智力财产权。2021年1月1日实施的民法典中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是权利人依法就下列客体享有的专有的权利:(一)作品;(二)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三)商标;(四)地理标志;(五)商业秘密;(六)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七)植物新品种;(八)法律规定的其他客体。三、知识产权的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
    2023-06-16
    159人看过
  • 哪些知识产权保护期限不受限制
    只有著作权不受期限限制,是永久性的受保护,最常见的包括专利权和商标权的保护期限都有着非常明确的规定,到期之后都要重新办理续期或交年费的。根据著作权法的相关规定,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一、著作权和著作邻接权的区别是什么享有权利的主体不一样。著作权主要是作品的创造者享有,具体包括法人、自然人以及非法人单位。而相比之下,邻接权由作品的传播者享有,比如出版者、表演者、广播电视节目的播放者等;保护的对象不一样。著作权保护的对象是在著作权法中规定的符合条件的文学、艺术和科学原作品,体现的是作者的创造性劳动;而邻接权保护的对象是经过传播者艺术加工后的作品,体现了传播者的创造性劳动;受保护的期限不一样。著作权中,除了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这三种权利不受限制,归作者永久享有以外,其余权利的保护期限都采用死亡起算法和发行起算法进行计算。相比之下,邻接权的保护期限,除了表
    2023-03-10
    186人看过
  • 哪些知识产权保护不受期限限制
    一、哪些知识产权保护不受期限限制在知识产权中,著作权中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条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第二十一条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摄影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
    2023-05-24
    485人看过
换一批
#知识产权保护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是指海关依法禁止侵犯知识产权的货物进境或者出境的措施。国际上将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称为知识产权的边境措施。 根据国务院颁布的《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的内容包括:扣留即将进出口的侵权嫌疑货物、对货物的侵权状况等进... 更多>

    • 知识产权保护法的约定保密期限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0-18
      根据诚实信用原则和劳动者对单位的忠实义务,保守商业秘密的义务属于法定的义务,权利人与义务人即使没有约定保密期限,只要该项商业秘密未被公开,仍然具有经济价值,且权利人对其采取了合理的保密措施,属于法律意义上的商业秘密,则知悉该商业秘密的单位和个人就应当继续履行保密义务,直到该项商业秘密公开为止。即当事人保密义务的期限与商业秘密的存续期限相同。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依约定。 《民法典》第五百零一条当事人
    • 公民的知识产权有年龄限制吗?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2-28
      公民享有知识产权没有年龄限制。 根据法律规定,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是权利人依法就下列客体享有的专有的权利: (一)作品; (二)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三)商标; (四)地理标志; (五)商业秘密; (六)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七)植物新品种; (八)法律规定的其他客体。
    • 知识产权有期限限制吗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1-22
      知识产权有期限,包括专利权、著作权和商标权三大类。他们的期限各不同,具体如下: 专利权: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著作权: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 (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
    • 知识产权有无期限限制?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1-15
      首先,商标权的保护期限为十年,可以续展,续展一次为十年。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而著作权的保护期限一般为五十年。知识产权保护年限不可能无限延长。 其次,商标权只能10年一续(可以无限延长);著作权的期限是对于自然人是著作权死后50年;对于法人是50年。而专利权和著作权则不可续展。
    • 知识产权受时间限制的吗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6-16
      受的,商标权有效期为十年,期满前一年可以续展,每次续展有效期十年,发明专利为二十年,实用新型和外观专利为十年,著作权个人有效期为有生之年加死亡后五十年,企业有效期为五十年。 《著作权法》第二十条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 第二十一条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 (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