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兽药生产许可证核发法律依据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18 19:36:39 192 人看过

一、南宁兽药生产许可证核发法律依据是什么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

“兽药生产许可证核发”下放至省级人民政府兽药行政主管部门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管理条例》

第十一条从事兽药生产的企业,应当符合国家兽药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并具备下列条件……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申请人方可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附具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证明材料;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4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经审查合格的,发给兽药生产许可证;不合格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

兽药管理条例

第十一条从事兽药生产的企业,应当符合国家兽药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并具备下列条件:

(一)与所生产的兽药相适应的兽医学、药学或者相关专业的技术人员;

(二)与所生产的兽药相适应的厂房、设施;

(三)与所生产的兽药相适应的兽药质量管理和质量检验的机构、人员、仪器设备;

(四)符合安全、卫生要求的生产环境;

(五)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规定的其他生产条件。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申请人方可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附具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证明材料;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4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经审查合格的,发给兽药生产许可证;不合格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

二、南宁兽药生产许可证核发办理地点

南宁市青秀区怡宾路6号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农业农村厅13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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