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城镇土地使用税终止时间是什么时候?
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截止时间的问题纳税人因房产、土地的实物或权利状态发生变化而依法终止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的,其应纳税款的计算应截止到房产、土地的实物或权利状态发生变化的当月末。”
因此,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来说,房地产开发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截止时间应为《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其他协议文件约定房屋交付的当月末;未按《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其他协议文件约定时间交付房屋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截止时间为房屋实际交付的当月末。房地产开发企业商品房销售期间,应逐月统计已交付和未交付部分,并按建筑面积比例分摊计算当月应缴纳土地使用税。
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计税依据是什么?
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
1、凡有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单位组织测定土地面积的,以测定的面积为准;
2、尚未组织测量,但纳税人持有政府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证书的,以证书确认的土地面积为准。
3、尚未核发出土地使用证书的,应由纳税人申报土地面积,据以纳税,待核发土地使用证以后再作调整。
三、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减免规定是什么?
1、按照《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和(88)国税地字第015号等文件的规定,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用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税5年至10年。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用地以土地管理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为依据确定;具体免税期限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确定。
2、企业办的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其用地能与企业其他用地明确区分的,可以比照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事业单位自用的土地,免征土地使用税。
3、按照规定,对于企业征用耕地,凡是已经缴纳了耕地占用税的,从批准征用之日起满一年后开始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在此以前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但是征用非耕地因不需要缴纳耕地占用税的应从批准之次月起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
2024广东土地使用税是怎样进行调整的
241人看过
-
耕地交土地使用税时间是怎样的,缴纳标准是怎样的
276人看过
-
土地使用年期终止时间有要求吗
450人看过
-
城镇土地使用税补缴怎样进行
452人看过
-
终止临时用地的使用权
438人看过
-
北京市土地使用税起止时间是什么
114人看过
土地使用税,是指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由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的一种税赋。由于土地使用税只在县城以上城市征收,因此也称城镇土地使用税。以土地面积为课税对象,向土地使... 更多>
-
土地使用权终止时间是哪些时候呢?香港在线咨询 2022-08-04我国法律规定的土地使用权终止时间是土地有商业和住宅和综合用地商业是40年,住宅是70年,综合是50年,商品房买卖合同写的年限不能代表土地证,住宅用地到期后自动续期这个问题你不用太担心土地
-
怎样进行土地使用证的鉴定宁夏在线咨询 2022-10-14(一)、辨认土地使用证真伪,最好的办法是,到发证机关或上其官网查证。 (二)、自己识别可按照如下步骤识别: 1、封面上,上半部是国徽。下半部写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 2、第二页上部写有:发证机关的编号。 3、第三页印着《土地管理法》的第11,12条的内容。还有《城市地产管理法》第59条的内容。 4、第4页印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
-
土地使用权人土地使用时间是怎么定的?广东在线咨询 2023-09-25公民对土地使用时间并不是永久的,而是需要办理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使用权证上会显示使用年限。根据国家法规,不同类型的土地,如房产、工业用地等,其使用年限也不同,那么具体是怎样规定的呢?下面我带大家一起来了解下。
-
-
土地使用税怎么进行退税?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2-311、主要分3个类型: 减免退税,详见贵省税政处发布的减免汇编 误收退税、土地认定面积有误或者认定开始征收时间有误,或者企业自行申报错误甚至是税务机关录错,都有可能造成多征税款退库。 结算退税,土地使用税在征收期内已全额缴纳全年额度,比如3月9月申报期,9月已申报足额,但10月单位注销清算,剩下的3个月属于多征,在清算过程中可以退库。 还有一些非正常的退税,比如土地被土地储备中心因为各种原因收回,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