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赠房屋买卖期限方面有限制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28 22:21:56 452 人看过

法律上没有限制,只要继承的房产过户后,权利人就有权利进行处置,可以自由买卖交易。根据《民法典》,房屋的继承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其房产归其遗嘱继承人法定继承人所有。因此,只有被继承人的房屋具有合法产权才能被继承。当继承发生时,如果有多个继承人,则应按遗嘱及有关法律规定进行折产,持原产权证、遗嘱等资料到主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一、接受遗赠有效时间是多久?

遗赠是公民以遗嘱的方式将个人合法财产的一部分或全部赠送给国家、集体组织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其他公民,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执行效力的单方法律行为。遗嘱人在遗赠中也称为遗赠人,遗嘱指定接受遗赠财产的人称为受遗赠人,也称遗赠受领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受遗赠人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做出接受和放弃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由此可见,接受遗赠是有时间限制的,受遗赠人必须人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做出接受遗赠的表示,否则视为放弃接受遗赠。

二、办理房屋赠与过户需要什么材料?

根据规定,办理房屋赠与过户手续时,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4、赠与协议公证书原件,或赠与公证书和接受赠与的书面文件原件;

5、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原件;

6、房屋登记表、房产平面图二份;

7、已购公有住房赠与的,提交补交土地收益证明及补交房屋差价(标准价、优惠价公有住房)证明;

8、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满五年的经济适用住房或限价商品住房赠与的,提交补交土地收益证明;

9、国有土地使用证(整宗房地产);

10、整宗划拨用地或者整幢楼房占用划拨土地的,提供划拨土地转让批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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