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坏选举罪的认定要符合的条件:
1、侵犯公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以及国家对选举工作的监管权力;
2、通过各种手段破坏选举;
3、主体既可以是有选举权的人,也可以是无选举权的人,既可以是选举工作人员,也可以是选民或代表;
4、要有直接故意,以破坏选举工作、妨碍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为目的。
一、破坏选举罪的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客体是公民的选举权利和国家的选举制度;
2、客观要件,客观方面表现为在选举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国家机关领导人员时,采用各种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情节严重的行为;
3、主体要件,主体是一般主体,可以是普通公民,也可以是国家工作人员;
4、主观要件,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二、破坏选举秩序的处罚:
1、对破坏选举秩序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
2、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3、聚众实施破坏选举秩序对首要分子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千元以下罚款。
综上所述,破坏选举罪的认定要符合,侵犯公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以及国家对选举工作的监管权力;通过各种手段破坏选举;主体既可以是有选举权的人,也可以是无选举权的人,既可以是选举工作人员,也可以是选民或代表;要有直接故意,以破坏选举工作、妨碍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为目的。
一、服刑人员有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服刑人员有没有选举权需要根据在量刑的时候判决来看。
服刑期间,只要没有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就具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在剥夺政治权利期间,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选举权作为权利是不标准的,因为在这种权利中渗透了某些权力因素,然而选举权作为权力也是不完整的。公民行使选举权在结果意义上是在参与公共利益,而不完全是在决定自己本人的利益,无数公民共同的个人利益最后总是会形成公益。公民选出的代表有权决定国家重大事务,他们在作出这些决定时通常要充分考虑选民的意见,因此公民通过行使选举权在一定意义上实现了对国家权力的参与。
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有关规定判处。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从重处罚、从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刑罚。犯罪分子具有相关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规定有数个量刑幅度的,应当在法定量刑幅度的下一个量刑幅度内判处刑罚。犯罪分子虽然不具有相关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但是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也可以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
-
破坏选举罪中贿选行为如何认定
319人看过
-
如何评判选举破坏罪的定罪标准
181人看过
-
破坏选举罪怎么定罪:破坏村民委员会选举要被判刑吗
390人看过
-
刑法如何规定选举破坏罪的量刑
320人看过
-
破坏选举罪如何的判决生效
132人看过
-
破坏选举秩序与破坏选举罪有什么区别
450人看过
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犯罪人参加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方法,主要包括剥夺以下权利: 1、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国家机关包括国家权利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等;2、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3、选举权和被选... 更多>
-
腐败犯罪破坏选举罪应该如何认定?河南在线咨询 2021-10-22破坏选举罪是指在选举各级人大代表和国家机关领导人员时,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等手段破坏选举或妨碍选举人员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节严重的行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11章对破坏选举的制裁规定,第57条为了保障选举者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有以下行为之一,破坏选举,违反治安管理规定,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如何区分破坏选举秩序行为与破坏选举罪天津在线咨询 2023-03-111、破坏选举秩序,是指对选举的程序性工作造成破坏的行为,如扰乱会场造成选举工作无法进行的行为等。 2、破坏选举罪,是指违反选举法的规定,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等非法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害选民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行为。中国刑法中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的一种。
-
破坏选举法法律如何定罪辽宁在线咨询 2023-11-081.在选举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国家机关领导人员时,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等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情节严重的行为,应当定破坏选举罪。 2.《刑法》第二百五十六条规定:在选举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国家机关领导人员时,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等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情节严重的,
-
破坏选举罪管辖归谁,法律上如何认定重庆在线咨询 2023-11-07破坏选举罪属于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管辖权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如果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并系利用职权实施破坏选举,则该犯罪应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如何举报破坏选举行为台湾在线咨询 2022-05-09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五条以威胁、贿赂、伪造选票等不正当手段,妨害村民行使选举权、被选举权,破坏村民委员会选举的,村民有权向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举报,有关机关应当负责调查并依法处理。以威胁、贿赂、伪造选票等不正当手段当选的,其当选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