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空挂户如何解决农村股权纠纷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16 01:00:35 253 人看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六条的规定: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空挂户,是允许的。

农村股权争议也是民事纠纷的一种,根据我国民法及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纠纷解决途径主要包括:

1、和解

双方当事人基于平等自愿原则自行协商解决民事纠纷。

2、调解

人民调解委员会在政府和法院的指导下主持双方当事人之间民事纠纷的解决。

3、仲裁

当事人一方或双方通过向仲裁机构申请,由仲裁庭对民事纠纷做出仲裁。

4、诉讼

当事人一方或双方通过向人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对民事纠纷进行裁判。

一、空挂户口的认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公民在常住地市、县范围以外的城市暂住三日以上的,由暂住地的户主或者本人在三日以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暂住登记,离开前申报注销;暂住在旅店的,由旅店设置旅客登记簿随时登记。

公民在常住地市、县范围以内暂住,或者在常住地市、县范围以外的农村暂住,除暂住在旅店的由旅店设置旅客登记簿随时登记以外,不办理暂住登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公民因私事离开常住地外出、暂住的时间超过三个月的,应当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延长时间或者办理迁移手续;既无理由延长时间又无迁移条件的,应当返回常住地。

二、空挂户能否得到拆迁补偿

1、农村集体组织中的空挂户情形

因为空挂户实际并不跟落户的集体经济组织产生实际关系,所以遇到征地拆迁,这些空挂户是不能获得补偿的,但上门女婿,投靠亲友的老人等情形除外。

2、公房内空挂户的情形

(1)如果是同住人一般遵循一人一份,均等分割的原则取得拆迁补偿款。

(2)如果不是同住人,法院一般会对有户口的人进行酌定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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