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公共租赁房是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进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公共租赁房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不归个人,租赁期限一般不超过5年。
一、公租房租金要给多?
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约定的租金数额,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批准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确定。
简单来说就是公租房价格由各省市县级自行制定。例如2017年合肥市公租房价格如下:
1、根据城镇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不同,将城镇住房困难家庭分为最低收入(第一类)、低收入(第二类)、较低收入(第三类)和中等偏下收入(第四类)住房困难家庭4类。其中第一类和第二类比照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低收入保障标准确定,第三类为城镇居民低收入保障标准和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0%(含)之间,第四类为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0%和80%(含)之间。2、第一类和第二类保障家庭配租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标准为:1.10元/月m2,整套型朝北的0.90元/月m2;孤老病残等城市低保家庭,免收公租房保障面积标准内的租金。
3、第三类保障家庭配租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标准为:3.00元/月m2,整套型朝北的2.70元/月m2。
4、第四类保障家庭配租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标准为:5.00元/月m2,整套型朝北的4.50元/月m2。
5、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有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的租金标准,参照区域周边同地段、同类别普通商品住房市场租金水平的70%确定。
【注意】:各地对于公租房租赁期限都有明确规定,一般为3年。到期后如果符合公租房申请条件,可以申请延期继续居住,如果不符合条件则必须搬出。
二、公租房让亲戚住犯法吗
公租房只能本人居住,让亲戚住犯法。
公共租赁住房供应对象主要是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将新就业职工和有稳定职业并在城市居住一定年限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供应范围。公共租赁住房的供应范围和供应对象的收入线标准、住房困难条件,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已享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和经济适用住房政策的家庭,不得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根据上述内容,当承租人经济、住房条件改善后,不符合承租标准了,就应该搬出来,把公租房让给其他有需要的人。
三、公租房是否可以落户口吗
公租房可以落户口。户口,是指国家主管户政的行政机关所制作的,用以记载和留存住户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书。也是每个公民的身份证明。户籍是对自然人按户进行登记并予以出证的公共证明簿,记载的事项有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亲属、婚姻状况等。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进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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