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物权之特征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7 21:25:34 342 人看过

担保物权的特征为具有物上代位性以及其从属性。即在担保期间,担保物被毁灭或者消失,因此得到的赔偿金等,担保物权人可以对此优先受偿,从属性则体现在它随着主债权的消灭而消灭。

一、物上代位权及物上代位是什么意思

物上代位权一般是指物权担保中担保物因意外损害或其原因消失换取赔偿金的担保物权,担保权人仍享有换取担保物的赔偿金。物上代位是指担保物因人侵权而灭失、损坏时,债务人所得的赔偿金作为代位物继续担保债权,债权人必须优先支付代位物。物上代位权不同于物上代位权。前者是一种权利,后者是基于权利的法律性质。取得物上代位权需要委托,并且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物上代位权是由债权产生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担保债权有哪些优先性限制

担保债权的有限性限制有:

1、享有优先受偿权的担保物权必须成立于法院受理破产案件之前;

2、担保物权人负有申报债权的义务;

3、担保物权须经法院审查确认;

4、在担保物权人未占有担保物的情况下,其担保物权的行使首先应向破产管理人主张,取得对担保物权的占有再行使其权利。

三、什么财产可以作为贷款抵押品

以下财产可以作为贷款抵押品:

1、建筑物及其他土地附着物;

2、建设用地使用权

3、海域使用权;

4、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5、正在建设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6、运输工具;

7、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根据相关规定,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1日 04:3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担保物权相关文章
  • 担保人追偿权特征
    担保人的追偿权,又叫代位求偿权,是指为债务人提供担保的第三人,在承担了担保责任后,享有的向债务人追偿的权利。一般情况下,担保人在以下情形可以获得对债务人的追偿权:1、担保合同有效时,担保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或不能完全清偿债务时,担保人代债务人向债权人清偿债务后,享有向债务人追偿的权利;2、担保合同无效时,担保人因无效的担保合同向债权人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或者在承担赔偿责任的范围内要求反担保人承担赔偿责任。由上可见,担保人一旦按照担保合同的规定向债权人清偿或者依据法律的规定向债权人承担赔偿责任之后,即可取得对债务人的偿还请求权,即追偿权,同时还可以接管一切为债务而设定的担保物权以及对连带担保人的请求权。担保人在承担了担保责任后,对反担保人和连带担保人的请求权,也属于担保人的追偿权。如果担保人的责任并不包括全部债务,担保人也可以在自己承担的责任范围内取得对反担保人和连带担保人的请
    2023-03-09
    63人看过
  • 与所有权、担保物权相比,用益物权具有以下特征
    1、用益物权以对标的物的使用、收益为主要内容,即注重对物的使用价值,并以对物的占有为前提。这区别于担保物权注重物的交换价值的特点。2、用益物权除地役权外,均为主物权;担保物权为从物权。3、用益物权虽然也可以在动产上设立,但是从用益物权的具体类型来看,用益物权主要以不动产为客体,这主要是便于通过登记公示。4、用益物权是直接支配他人的物的权利。用益物权人可以直接支配标的物,不需要他人行为的介入。用益物权有动产物权吗用益物权有动产物权。我们国家有四种用益物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都是属于不动产。用益物权,是指以一定范围内的使用、收益为目的而在他人之物上设立的定限物权。比如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自然资源使用权(海域使用权、探矿权、采矿权、取水权和使用水域、滩涂从事养殖、捕捞的权利)。
    2023-08-16
    403人看过
  • 特殊担保物权类型
    同一动产上有三种担保物权抵押权、质押权和留置权的,三类物权受偿的先后顺序是:留置权优先于质权,质权优先于抵押权。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一、担保物权都是从权利吗针对不同主体提供的担保,担保物权的从属性与否也不同。担保物权具有从属性和不可分性。所谓从属性,是指担保物权以主债的成立为前提,随主债的转移而转移,并随主债的消灭而消灭。例如,抵押权人就债权的处分必须及于抵押权,抵押权人不得将抵押权让与他人而自己保留债权;也不得将债权让与他人而自己保留抵押权;更不得将债权与抵押权分别让与两人。所谓担保物权的不可分性,是指担保物权所担保的债权的债权人得就担保物的全部行使其权利。这体现在:债权一
    2023-03-01
    231人看过
  • 用益物权担保的特点:担保用益物权具有哪些特点?
    不是,它们都是属于物权的一种。用益物权一般行使的是所有权的部分权能如占有、使用、收益,对标的物所有权不具有处分权利。担保物权是为保证债务履行而提前给予的一种承诺,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时候,债权人可变卖拍卖担保物来实现债权。担保物权,是与用益物权相对应的他物权,指的是为确保债权的实现而设定的,以直接取得或者支配特定财产的交换价值为内容的权利。用益物权担保物权区别1、益物权的目的在于实现物的使用价值,而设立债权的目的在于实现物的交换价值。2、权利性质不同。用益物权多为具有独立性的主权利,而担保物权多为具有从属性的从权利。3、标的物不同。用益物权的标的物主要为不动产,而担保物权则不然。4、客体价值形态的变化的影响不同。用益物权的价值形态变化对其有直接影响,而担保物权价值形态的变化对其并无影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二十三条:用益物权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
    2023-07-16
    314人看过
  • 保证担保的范围是什么,保证物权是担保物权吗
    一、保证担保的范围是什么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的全部、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1.主债权的全部。在保证合同中,如无具体的专门约定,应认为是担保主债权全部。2.利息。利息有法定和约定两种。3.违约金,只有因主债权所生之违约金才能予以保证担保。4.损害赔偿,由主债而生的损害赔偿之债属于保证范围。5.实现债权的费用。二、保证物权是担保物权吗担保物权是物权,是与用益物权相对应的他物权,因而并不是担保物权。担保物权指的是为确保债权的实现而设定的,以直接取得或者支配特定财产的交换价值为内容的权利。担保物权包括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保证债权是指设定了保证担保,债权人可依法向保证人主张权利的一种债权。另外,保证和担保物权是两种不同的担保方式,保证属于人的担保范畴,而担保物权属于物的担保范畴。三、保证与担保是怎样的关系保证与担保的关系如下:1.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债务人自己提供的物的担保
    2023-05-03
    117人看过
  • 债权具有哪些权能与特征,物权的特点又是什么
    债权具有以下三项权能:(1)给付请求权。债权债务关系有效成立后,债权人有请求债务人实行给付的权利。(2)给付受领权。债务人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之间的约定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予以接受并永久保持因履行所得的利益。(3)债权保护请求权。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依此事实请求国家机关予以保护,强制债务人履行债务。债权人有时会因时效等原因而丧失保护请求权,但在此场合仍对债务人的自愿履行享有受领权。债权具有以下特征:(1)债权是一种相对权、对人权。债权债务存在于特定人之间,债权人只能向债务人主张其权利,不得向债务人以外的其他人主张自己的债权。(2)债权为请求权。债权的实现必须借助于债务人履行债务的行为,债权人不得支配债务人的人身和财产。(3)债权具有期限性。债权为有期限的权利,期限届满,债权即归消灭。(4)债权的设立具有任意性。这主要针对合同之债而言,在法律不予禁止的条件下,合同之债当事人之间的
    2023-06-15
    107人看过
  • 连带之债主要特征是什么?
    连带之债的主要特点:1.有多数债权人或多数债务人。2.债务为同一标的。只要多数人一方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份额在债履行前是不确定的,并且也是不能确定的,就成立连带之债。3.当事人之间的债权债务有同一目的。4.多数当事人一方之间有连带关系。所谓连带关系是指多数债权人或者多数债务人中一人发生的事项对其他债权人或债务人也发生同样的效力。一、无限责任与无限连带责任有何区别无限责任与无限连带责任的区别如下:1、作用对象不同,无限连带责任是多数主要责任,无限责任对债务人个人来说;2、责任不同,无限连带责任人中的任何一人必须对违反法律义务的后果负全部责任,无限责任是将企业责任与投资者责任相结合;3、定义对象不同,无限连带责任定义债务人之间的责任,无限责任定义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的关系,因此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没有无限连带责任,普通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合伙债务和其他债务,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
    2023-04-11
    442人看过
  • 什么是公众人物隐私权,有何特征?
    隐私,也称个人生活秘密,是指公民个人生活中不愿公开且不愿为他人知悉的秘密。如个人日记、生活习惯、财产状况。隐私权(therighttoprivacy)是公民对自己个人生活和以个人生活自由为内容,从根本上排斥他人干涉的一种人身权利,是人格权的一种。与普通公民相比,公众人物隐私权的特点是:1、公众兴趣性。公众人物因其特殊的社会地位和影响,其生活和工作都受到人们的广泛关注和兴趣。2、与公共利益的相关性。由于公众人物具有广泛的社会知名度和一定的社会影响力,所以公众人物的工作、生活、言行举止与社会公共利益密切相关,甚至构成了公共利益的重要内容。3、法律保护的限制性。有权利就有义务,有权力就有限制。公众人物作为社会的特殊群体,拥有更多的权力和地位,在权利的行使上同样受到限制,在隐私权方面享有的法律保护范围就要比普通公民小。当隐私权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时,法律的天平就要向公共利益倾斜。
    2023-06-13
    92人看过
  • 怎样实现担保物权之诉
    1.普通诉讼程序2.实现担保物权特别程序3.执行程序(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担保债务文书)一、执行效率普通诉讼程序要历经一审、二审(如有)、再审(如有)、执行;实现担保物权特别程序历经一审终裁、异议(如有)、执行;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担保债务文书直接进入执行程序。二、相关费用1、公证费用经过公证的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担保债务文书作为最快捷的方式,需要支付公证费用,而其他两种则不需要。公证费用根据不同的公证机关而定,参考值为债务金额的千分之三。2、诉讼费用普通诉讼程序和执行程序的诉讼费用有统一明确标准。三、管辖法院1、普通诉讼程序的管辖法院按照民事诉讼法管辖有关规定确定。2、实现担保物权案件的管辖法院一般为担保财产所在地或者担保物权登记地的基层人民法院。实现票据、仓单、提单等有权利凭证的权利质权案件,可以由权利凭证持有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无权利凭证的权利质权,由出质登记地人民法院管辖。实现担保物权
    2023-03-02
    318人看过
  • 债的担保有什么特征功能
    由于债权为请求权,当债权人实现其权利时,他们必须借助于债务人的行为,债权人不能直接支配债务人的财产,这是债权非支配权性质的必然要求。债权对债务人财产不具支配力,当债务人让与其财产时,或者当债务人通过处分自己的财产来诈害债权人时、债权人的权利实现的基础就会减弱。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为了确保自己的债权不至于因为债务人的行为而受到影响,债权人有必要在债务人或第三人的特定财产上设定特殊的担保形式,当债务人的行为影响到债权人的债权时,债权人可以通过变卖债务人或第三人的特定财产以实现自己的债权。可见,债的担保使债权人在债务人的财产共同担保之外,取得了额外利益,或者可以支配供作担保的财产,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债权上述的缺陷,增强了债实现的程度。债的担保是对债的效力的一种加强和补充,是对债务人信用的一种保证措施。债的效力之一,是债务人须以其全部财产承担债不履行的责任,但对于特定债权人来说,由于债务人责任的有
    2023-04-21
    166人看过
  • 担保物权的特征及其在金融领域的应用
    担保物权有下列特征:1、担保物权以确保债务的履行为目的。2、担保物权是在债务人或第三人的特定财产上设定的权利。3、担保物权以支配担保物的价值为内容,属于物权的一种,与一般物权具有同一性质。4、担保物权具有从属性和不可分性。担保物权用益物权的区别1、用益物权与担保物权虽同为物之支配权,但两者对物进行支配的主要方面则有所不同。用益物权以追求物的适用价值为内容,标的物须具有使用价值。而担保物权主要以标的物的交换价值和优先受偿为内容,因此,担保物权的标的物必须具有交换价值。2、用益物权具有独立性,担保物权则具有从属性。一般地,用益物权根据法律的规定或与财产所有人的约定独立存在,不以用益物权人对财产所有人享有其他财产权利为前提,因此,用益物权都是主权利。而担保物权系以担保债务履行为目的,其存在则以担保物权人对担保物的所有人或其他关系人享有债权为前提,它因债权的产生而产生,因债权的消灭而消灭,因此,担
    2023-07-06
    416人看过
  • 担保物被征收,担保权人的权利是否得到保障?
    担保物被征收的,担保权人可以就补偿金优先受偿。担保期间,担保财产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等,担保物权人可以就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优先受偿。被担保债权的履行期限未届满的,也可以提存该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担保物权人向什么法院申请实现担保物权1、担保财产所在地或者担保物权登记地基层法院。申请实现担保物权,由担保物权人以及其他有权请求实现担保物权的人依照民法典等法律,向担保财产所在地或者担保物权登记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三条申请实现担保物权,由担保物权人以及其他有权请求实现担保物权的人依照民法典等法律,向担保财产所在地或者担保物权登记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条担保期间,担保财产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等,担保物权人可以就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优先受偿。被担保债权的履行期限未届满的,也可以提存该保险金
    2023-07-14
    399人看过
  • 物权担保的性质是什么
    一、物权担保的性质是什么物权担保的性质是:1.担保物权以确保债权受偿为目的。担保物权以优先支配担保物之交换价值为内容,通过对担保物的交换价值的支配,达到确保债权取偿的目的。对债务人履行产生了压力,在客观上使债权获得了预先事实上的清偿。同程序法上的财产保全措施有同工异曲之作用。2.担保物权是特定物或权利上的权利。标的特定是物权的本质特征,反过来说物权拥有标的支配权。所以,可就标的物直接行使权利,并从权利的行使中获取优先清偿。担保物权利的行使主要体现在取得标的物交换价值为实质内容。3.担保物权是以标的物的价值确保债权受偿为直接目的。担保物权受偿的作用通过直接支配标的物的交换价值而获得实现。4.担保物权具有两个效力:优先受偿和留置的效力。担保物权优先支配担保物的交换价值,在被担保的债权期限届满而获得取偿时,债权人可以变卖担保标的物以优先清偿债权。担保物对标的物交换价值的支配效力,以抵押权最为典型
    2023-05-06
    182人看过
  • 不当得利之债的特征是什么
    1.方当事人必须一方为受益人,他方为受害人。2.人取得利益与受害人遭受损害之间必须有因果关系。3.人取得利益没有合法根据,即既没有法律上、也没有合同上的根据,或曾有合法根据,但后来丧失了这一合法根据。受益人在得知自己的受益没有合法根据或得知合法根据已经丧失后,有义务将已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害人。《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不当得利定义】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2023-06-13
    89人看过
换一批
#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物权 知识导航
    展开

    担保物权,是指债权人所享有的为确保债权实现,在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所有的物或者权利之上设定的,就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优先受偿的他物权。 担保物权的基本性质仍属对担保物的支配权,而不是请求权;担保物权所具有... 更多>

    #担保物权
    相关咨询
    • 担保物权的特征是什么,担保物权的价值怎么计算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2-06
      担保物权的特征是:具有变价受偿性;具有从属性;具有不可分性;具有物上代位性。其从属性表现为:担保物权的成立应以相应的债权成立为前提,不能脱离债权而单独成立;担保物权应随主债权转让而转让,不能与主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担保物权随主债权的消灭而消灭,主债权不存在,担保物权原则上不能单独存在。其不可分性表现为:在担保物权一部分消灭时,其余部分仍然担保债权的全部;担保物的价格上涨,债务人无权要求减少担保物,
    • 担保竞合中担保物权有什么特征?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2-31
      1、从属性。担保物权是为担保主债权及时得到清偿而设定的,故具有从属性主债权的特征。担保物权的从属性体现在: 第一,担保物权的成立以债权的存在为前提; 第二,担保物权不得与所担保的债权分离而单独存在; 第三,被担保的债权消灭,担保物权随之消灭。 2、不可分性。担保物权的不可分性是指债权人在全部债权受清偿之前,得对与担保物权全部行使其权利。意识债权人在全部债权受清偿之前,得对与担保物整体主张权利;二是
    • 与用益物权相比担保物权的特征有什么呢?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8-05
      用益物权虽然也可以在动产上设立,但是从用益物权的具体类型来看,用益物权主要以不动产为客体,这主要是便于通过登记公示. 用益物权是直接支配他人的物的权利.用益物权人可以直接支配标的物,不需要他人行为的介入。
    • 担保物权的种类及特征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6-24
      1、以担保物权的原因为标准,担保物权可以分为法定担保物权与意定担保物权。 2、担保物权以其主要效力为标准,可以分为留置性担保物权与优先清偿性担保物权。 3、以担保物权的标的物的不同而作的区分,可分为动产担保物权、不动产担保物权、权利担保物权和非特定财产担保物权。 4、以担保物权的构造形态的不同为标准,担保物权可分为定限性担保物权与权利移转性的担保物权。 5、以是否移转担保标的的物的占有为标准,担保
    • 债权担保合同有哪些特征,担保合同的特征是什么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0-14
      在现在的社会中,为了保障各种商业活动的进行,确保其安全性,一般会签订合同。保证合同,是指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协议。那么债权担保合同有哪些特征,担保合同的特征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