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房产分割情形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3 18:56:16 370 人看过

离婚分割房产的情况有共同分割或者不分割。

三、婚前父母出资买房离婚时的处理方式是什么

婚前父母出资买房如果房产证登记了夫妻双方名字的,则离婚时该房产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具体怎么分配双方自行协商,或者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判决。

如果房产证登记了一方名字的,则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仍归一方所有,不进行分割,这种情况视为父母对一方子女的赠与。不过如果房产是一方父母婚前支付首付,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则房产就按照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处理;或者房产是双方父母在婚前出资购买的,离婚时夫妻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比例分割房产。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7日 17:4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婚房相关文章
  • 不可以分割作为遗产房产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一、离婚不分割房产(一)所购买的二手房未过户在离婚财产分割中,对于未办理过户手续二手房的分割,若双方当事人未能就此达成一致,法院会因该房屋的产权涉及案外人而不作分割。(二)受赠、继承的房屋未过户配偶一方的父母去世后未进行遗产分配,而该房屋的产权人也一直未变更。在这种情况下进行离婚诉讼,另一方就无法保护应得的权益。(三)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的
    2023-03-27
    225人看过
  • 特殊情形下的离婚房产分割规则
    一、婚前购房1、双方共同出资,登记在一人名下。如果在同居期间,法院基本按共同生活期间、以结婚后共同使用为目的,作为共同共有处理。如果不是同居期间购房,法院会综合购房背景、出资数额,尤其是公平角度来判定是按共同财产处理还是按借款或赠与处理。双方共同出资,登记在二人名下。这种情况一般按共同财产平均分割。2、一方出资,登记在自己名下。一般认定为个人财产,婚后共同按揭还贷的部分,按共同财产分割,由出资方给予对方经济补偿。一方出资,登记在另一方名下。通常是出资方不具备购房条件的,才以对方名义购房,按共同共有处理。如果没有特殊情形,一般视为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按登记方个人财产处理。二、婚后购房1、一方父母出资的,房子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视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共同还贷部分,按共同财产分割。一方父母出资的,房子登记在双方名下,视为对双方的赠与,按共同共有处理。2、双方父母出资的,房子登记在其中一人名下
    2023-07-04
    185人看过
  • 哪些情形可以申请离婚女方拆迁房产怎么分割
    女方拆迁房离婚分割的规定具体如下:如果女方拆迁房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的,则不用分割。法律规定的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的有: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等。但如果双方约定归共同所的,则应先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婚前的房产证加女方名字离婚怎么分割所谓“加名”是指夫妻一方的房屋(通常是男方),在婚后以夫妻财产约定或赠与的形式将其约定为另一方所有或者双方共有,婚前在房产证上加女方名字的,属于赠与行为,如果已经办理了房产变更登记或公证,则不能撤销赠与,则该房产属于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离婚时,原则上应当平均分割。《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
    2023-07-28
    379人看过
  • 离婚时有哪些少分财产的情形
    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一方侵害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后果】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无错过方请求赔偿的情况我国《民法典》规定:如一方有重婚的、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的、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情形,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要请求损害赔偿。如小明与小红是夫妻,小明与婚外异性同居,小红可以主张损害赔偿。但如小明仅仅是通过微信或其他网络工具与其它异性发生暧昧行为、偶然或偶发性的有一夜情的发生,这种情形是与法条中规定的“与她人同居”不相符的,法律规定的同居行为是指长期、持续、较稳定地共同居住,通俗的说法就是偶尔、次
    2023-04-21
    117人看过
  • 哪些情况下离婚了不分割房产证吗?
    离婚时不能进行分割的五种房产类型:1、用他人身份购房民法典规定,房屋是以房产证上登记的权利人来认定房屋产权归属的,所以,以他人身份购房虽然当时可能获得了一些利益,但是在离婚纠纷时就会直接导致房屋无法分割。2、买二手房未过户在离婚财产分割中,对于未办理过户手续二手房的分割,若双方当事人未能就此达成一致,法院会因该房屋的产权涉及案外人而不作分割。3、受赠、继承未过户配偶一方的父母去世后未进行遗产分配,而该房屋的产权人也一直未变更。在这种情况下进行离婚诉讼,另一方就无法保护应得的权益。4、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的房屋一般指承租的公房,既包括直管公房,又包括自管公房。对于直管公房而言,夫妻双方都有平等的承租权;而自管公房,出于房屋资源管理的角度出发,产权单位往往只限定本单位职工才有权承租,并对使用期限会做出种种限制。5、以孩子名义买房离婚时不能分割父母将所购房屋无偿登记在未成年子
    2023-04-11
    346人看过
  • 离婚案件离婚财产多分少分的情形有哪些?
    离婚财产少分的情形主要有结婚后存在出轨等过错行为,或者是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法律依据:《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一、离
    2023-04-06
    486人看过
  • 哪些情形不算离婚分家产
    以下情况下不离婚能分家产:1、一方的法定扶养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就医治疗,但是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2、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严重损害了夫妻共同财产的。90后小夫妻闹离婚分家产锅碗瓢盆不放过当不少80后感慨成了剩男剩女时,一些90后却已开始闹离婚了。而且他们不仅说离就离,还经常为一些鸡毛蒜皮的财产分割闹得水火不容。你要锅,我要床;你抬衣柜,我搬餐桌;冰箱给我,你拿饮水机,连锅碗瓢盆也要分得一清二楚双方争执不休,互不相让,甚至闹上法庭。这不,最近昆明市盘龙区法院就审理了这样一起婚后财产纠纷案。最后,原告女方被判得一个电磁炉和一个电饭锅。闪婚闪离婚后一年多闹起了离婚李晓(化名)是个90后女生,也是家中的独生女,一直被父母视如掌上明珠。2014年初,通过网上聊天,她认识了大男孩魏军(化名)。一来二去,双方很快坠入爱河。欢度完情人节后,2014年2
    2023-08-09
    391人看过
  • 离婚后财产分割离婚后分割房产的立案条件有哪些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一、离婚怎么分割夫妻共有房产?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二、哪些情况下离婚后仍可以要求再次分割财产?1、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导致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两年内有权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2、离婚时漏分夫妻共同财产,从发现或应当发现漏分财产之次日起计算
    2023-06-25
    444人看过
  • 离婚时不能分割的房产有哪些,哪些房产在离婚时不能分
    离婚时夫妻一方以下的个人财产不会被分割:1、婚前财产。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婚前财产是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不管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是有形财产还是无形财产,只要是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的保护,婚前个人财产不会因结婚共同使用而成为夫妻共同财产。2、人身损害赔偿。夫妻一方因事故造成身体损害,获得的人身损害赔偿款具有人身属性。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除另有约定外,均归夫妻共同所有,但一方因身体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3、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不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4、个人生活用品。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为夫妻一方的财产。比如男方的剃须
    2023-03-08
    351人看过
  • 离婚财产如何分割,房屋分割的方法有哪些?
    离婚时房屋分割的方法如下:第一种方法是折价补偿。一般归居住用户所有,按继承人应继承的房屋遗产份额折价补偿。房屋定价标准可由继承人协商确定,也可根据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房屋定价标准,参照当地市场价格进行合理评价。第二种方法是采用共有方法,分为共有方法和共有方法。离婚财产分割的方法有哪些夫妻离婚财产分割的方法包括:1、实物分割,即在不影响财产的作用、价值和特定用途下,对财产进行实际分配。双方各自根据其分割的份额取得应得财产。2、折价补偿,即由夫妻一方取得共有物,另一方获得相当于共有物一半价格的补偿。共有物的价格,可以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商不成,可以进行评估,按照评估确定的价值进行分割。3、价金分割,即将共有物拍卖,双方对拍卖所得进行分割。价金分割是在双方均不主张共有物的所有权或共有物不能分割或分割后有损其财产的作用、价值和特定用途时使用的分割方法。夫妻在结婚之后,那么各自取得的财产一般情况
    2023-08-06
    226人看过
  • 哪些情形下离婚会少分财产
    在离婚案件中,夫妻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情形,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还有其他情况,比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离婚财产一方少分或者不分的情形是什么1、在我国法律规定上,离婚一方少分或部分财产的情形为:在进行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其中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2023-08-02
    321人看过
  • 离婚财产分割应当根据哪些情形进行赔偿
    财产分割:1、夫妻双方对财产分割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2、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包括:(1)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2)一方或双方继承、受赠的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3)一方或双方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4)一方或双方从事承包、租赁等生产、经营活动的收益;(5)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6)一方或双方的其他合法所得。3、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财产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4、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处理时应考虑财产来源、数量等情况合理分割。各自出资购置、各自使用的财物,
    2023-02-17
    167人看过
  • 股票的分割有哪些情形,离婚时如何处理
    离婚时股票由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分割。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二条规定,夫妻双方分割共同财产中的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以及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时,协商不成或者按市价分配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数量按比例分配。《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一、没有小孩的离婚财产如何分割没小孩离婚,在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共同财产才需要分割。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
    2023-03-11
    252人看过
  • 夫妻离婚房产分割应该知道哪些事情
    通常,男方为了不伤害女方的感情,会同意加名,对此,夫妻双方应该明确以下两点:享受了房产也要承担债务如果房子为贷款购买,且离婚时贷款尚未还清,则债务应该由房屋所有人及夫妻双方共同承担。也就是说,女方接受了房产的同时也要承担相应的债务。房产分配比例按约定执行在房产证上加上女方名字其实属于一种馈赠行为。如果没有明确表示的话,那就是男女双方各持有一半的房产。不过如果双方写了一份约定,讲明赠予多少给女方,则按照约定来分割房产。比如说一套房子,首付是男方父母给的,贷款是男女双方一起还的。离婚时该怎么分呢?如果夫妻双方之前写过约定,表明首付是男方父母赠予男方个人的,那么这部分就不属于女方。
    2023-06-13
    104人看过
换一批
#房屋买卖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婚房
    词条

    婚房通常是指准备结婚的新婚夫妇准备或购买的房产,是两个人爱情的重要物质体现。一般来说,婚房会选择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配套设施齐全、装修风格适合婚房使用的房子。 在房价方面,婚房需要考虑到双方的经济承受能力,需要考虑到房价、贷款等经济因素... 更多>

    #婚房
    相关咨询
    • 哪些情形适用离婚协议分割房产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5-28
      有法律效力。 第一,只要该协议不违法就具有法律效力; 第二,房产通过以过户登记为权属变更的方式; 第三,离婚协议对房产的约定具有法律效力,但是并不等于房产办理了过户; 第四,建议以办理房产过户登记为最终解决方案。
    • 离婚时房产分割,要具备哪些情形?
      云南在线咨询 2021-10-14
      离婚房产分割的特殊的情形有: 1、对生活困难方的帮助离婚时候一方如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属于生活苦难人员,另外一方要对其进行帮助,换句话说就是如离婚后一方无经济能力租赁房屋的,仍可以居住在离婚前的房屋内。 2、一方存在有残疾的或者是丧失劳动能力的,在离婚分割财产时也应适当照顾。 3、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
    • 哪些情形可以分割离婚房屋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6-02
      离婚房子分割的情形如下: 1、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时可以由双方达成协议,按照协议约定的方式处理; 2、离婚双方无法达成协议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分割房产; 3、离婚的房子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的,一般不予分割。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
    • 离婚时房产分割不分合理有效的是哪些情形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7-15
      在我国法律规定上,的确有少分财产的规定,《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但是在其他法律和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上,并没有少分或者不分财产的规定。
    • 不离婚的情形有哪些如何分割财产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1-09
      1、不离婚且出现下列情况可以分割财产:夫妻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或一方本人、其必要扶养人需要进行重大医疗,而其配偶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六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