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对征地补偿费的管理措施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2-04-04 01:07:17 476 人看过

(一)建立健全征地补偿费专户管理制度

征地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是对被征地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失地的补偿。管好用好这项资金,就是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经济权益,也是保证农民收益和促进农民增收的一项重要措施。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以下简称《国务院决定》)要求,使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因征地而降低,使被征地农民的长远生计有保障,在征地过程中,要维护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权益。各级农业部门和农村经营管理部门要高度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按照《国务院决定》的原则,切实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合法权益,按照新的《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加强对征地补偿费的核算,严格按照专户存储、专账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规范管理,实行专户管理制度,设置专门的账册,单独对征地补偿费收支使用的原始凭证装订成册。已实行村级财务委托代理制的地方,要在乡(镇)农村经营管理站设立专户,统一结算,使用和管理情况要定期向农民公开,接受村民主理财小组和农民群众的民主监督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审计监督。

(二)规范征地补偿费会计核算内容和程序

1、明确分配范围和性质。

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决定》精神,积极参与制定土地补偿费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分配办法,确保土地补偿费主要用于被征地农民上。2005年以后新增土地补偿费的分配比例省级人民政府已有明确规定的,按照规定执行;没有明确分配比例的,要按照国务院规定明确。土地补偿费应主要用于被征土地的农民生产生活需要。留归被征地农民部分的土地补偿费归农民个人所有,要充分尊重被征地农民的意愿,不得强迫农民参加商业保险;留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补偿费属农民集体资产,应当用于发展生产、增加积累、集体福利、公益事业等方面,不得用于发放干部报酬、支付招待费用等非生产性开支。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2004年以前的土地补偿费,没有分配的,仍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使用,原则上不得用于个人分配。

2、分配使用报批程序及账务处理。

土地补偿费的分配、使用预算方案要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批准,事后要将土地补偿费的实际开支、管理情况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报告。留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补偿费要严格按照《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规定,全部统一纳入公积公益金科目进行核算,并设立土地补偿费专门账户,统一进行管理。当土地补偿费使用的财务事项发生时,经手人必须取得有效的原始凭证,注明用途并签字(盖章),交民主理财小组集体审核。经审核同意后,由民主理财小组组长签字(盖章),报经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审批同意并签字(盖章),由会计人员审核记入专户账目。经民主理财小组审核确定为不合理开支的事项,开支不得入账,有关支出由责任人承担。财务流程完成后,要按照财务公开程序进行公开。

(三)建立健全土地补偿费使用的民主监督机制

1、全面落实将土地补偿费的使用和管理情况纳入农村财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内容的规定。土地补偿费的使用和分配要按有关规定经过民主讨论,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经批准使用的土地补偿费日常开支监督由民主理财小组负责,村民主理财小组有权检查审核土地补偿费财务账目,有权对不合理开支进行否决,有权代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账目不清的开支提出质疑,有权要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及财会人员对土地补偿费专户管理的财务问题做出解释。收支和分配情况要定期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公布,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要切实维护农民群众对土地补偿费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监督权。凡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要求了解的土地补偿费财务运行情况,都要及时逐项逐笔进行公布,对群众提出的问题,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有义务及时给予解答和解决,并将结果向群众公布。各级农村经营管理部门要指导和帮助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好用好土地补偿费。

2、建立土地补偿费专项审计制度。各级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和农村审计机构要定期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补偿费的拨付、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县、乡两级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和农村审计机构,要切实建立并落实好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补偿费的审计监督,审计结束后,要及时将审计结果向群众公布。对于审计中查出的问题,要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要求,在审计中查出侵占集体资产和资金、多吃多占、铺张浪费的,要责令其如数退赔;涉及国家工作人员及村干部违法违纪的,需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对查出挪用或私吞征地补偿费的,要责成责任人将挪用或私吞的征地补偿费用如数退还给集体;涉及国家工作人员及村干部违法乱纪的,要提出处理意见,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处理;对于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和农村审计机构在搞好专项审计的同时,还要坚持和完善定期审计工作。各地要结合农村财务管理信息化建设,开发和建立征用农村集体土地补偿费管理和使用情况的计算机网络监控体系,及时跟踪监控土地补偿费的拨付、管理和使用情况。

(四)加强领导,切实履行好征地补偿费管理指导工作的职责

农业部门和农村经营管理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征地补偿费监督管理的必要性、艰巨性,把此项工作列入农村财务工作重点。要切实加强村级财务管理,完善财务制度,严格监管征地补偿费的分配使用。要及时研究和解决征地补偿费管理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征地补偿费用的管理,确保征地补偿资金的安全完整。农业部门和农村经营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征地补偿费的分配和使用的指导工作,帮助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立健全征地补偿费使用管理的规章制度,积极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制定征地补偿费分配办法。加强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征地补偿费专项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督促检查。对于不公开或假公开的集体经济组织,要组织专人帮助其清理账目,并监督其进行收支公开。

知识关联:

征地补偿费的计算方法:

1、征用耕地的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10倍;征用其他土地的补偿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用耕地的补偿费标准,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具体规定。属于有收益的非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可按该土地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6倍计算,征用无收益的耕地不予补偿。征用柴山、滩涂、水塘、苇塘、经济林地、草场、牧场等有收益的非耕地的土地补偿标准为该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10倍。

2、征用人工鱼塘、养殖场、宅基地、果园及其它多年生经济作物的土地,按邻近耕地补偿标准计算。

3、被征用土地的青苗补偿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4、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自行制定。参照建筑造价折多少,补偿多少。

5、征用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标准为:百万人口的城市,每征用一亩菜地,缴纳7000-10000元;50万以上不足百万人口的城市每征用一亩地,缴纳5000-7000元;不足10万人口的城市,每征用一亩菜地,缴纳3000-5000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以上标准,确定自己的标准。但不得超出以上标准限额。

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征地拆迁补偿暂行条例

为了适应经济建设的需要,为人民建设更美好安宁的家园,方便交通,充分发挥现代交通工具的便捷,用时间缩小边远地区的距离,实现城乡一体化,希望广大人民群众支持配合,特制定本条例。

(一)征地补偿

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1.3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2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3万元。

2、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1.76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2.64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4.4万元。

3、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0.64万元。

4、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0.72万元。

5、征收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和未利用地平均每亩补偿0.16万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1986年6月25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根据1988年12月29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1998年8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修订根据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1日 05:5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征地安置补偿不满意的应对措施
    对土地征收补偿不满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对征地安置补偿方案有异议的救济途径有哪些如果被征收人对征地安置、补偿方案有异议,可以在不同的阶段采取不同的方式维护权益。1、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阶段,被征收人或者其他权利人对方案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发表意见,还可以要求举行听证会。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研究上述意见。如果被征收人要求听证的,应当举行听证会。确实需要修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进行修改。2、对实施中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异议的,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之规定,可以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2023-07-05
    173人看过
  • 加强管理违规征地的措施
    落实工作责任,严格实行监督问责。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国办发明电〔2010〕15号)有关精神,省级政府要加强对征地工作的管理和监督,市、县政府对征地管理工作负总责,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落实好征地的各项制度规定。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征地工作的指导监督,督促市、县政府切实履行责任;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依法制定征地方案,严格履行征地程序,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征地批后实施工作。各地区要认真履行职责,强化依法治理违法违规征地行为,确保依法征地、和谐征地,切实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对违法违规征地、采取暴力方式征地等侵害农民利益行为,引发群体性或恶性事件的,要按照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严肃追究责任。同时,要严格文明执法,防止因执法不当引发相关恶性事件。一、杭州征地补偿款下发的流程是什么?1、告知征地情况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
    2023-06-26
    337人看过
  • 湖南征地补偿新措施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湖南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为进一步规范全省征地补偿工作,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合法权益,现就调整湖南省征地补偿标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1、本征地补偿标准包含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项之和。征收单位或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青苗补偿等,执行由市州制订并报省人民政府批准的补偿标准。非农建设用地需要收回农林牧渔场国有农用地的,参照执行邻近农民集体土地的征地补偿标准。2、征收集体建设用地、农村道路及坑塘水面等农用地,参照执行所在区域征地补偿标准。征收荒山、荒地(其他草地),参照执行所在区域征地补偿标准的5O%。征收裸地的补偿标准不超过所在区域征地补偿标准的30%。3、征地补偿区域以县市为单位划分并公布,同时报省国土资源厅备案,区域划分资料未报省国土资源厅备案的不得征地。4、各市州、县市区人
    2023-07-02
    381人看过
  • 征地拆迁对居民的影响与补偿措施
    征地拆迁一般会给予一大笔的征地拆迁不补偿,这种补偿费的分配问题上一般有两种补偿办法,要么按照户来进行分配,要么按照人口来进行分配。具体需要参照拆迁条例来看。原则上,没有遗嘱的遗产应当按照法定继承来处理。即是由其配偶,子女,父母共同继承。征地拆迁补偿标准(一)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青苗补偿费标准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安徽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皖政〔2012〕67号)、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阜阳市城市规划区内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暂行办法的通知》(阜政发〔2011〕7号)规定,确定补偿费标准为:1.农用地:土地补偿费标准为统一年产值标准(1820元/亩)的9倍,即16380元/亩;安置补助费标准为统一年产值标准的15倍,即27300元/亩。总计农用地补偿标准为43680元/亩。2.耕地:补偿标准为农用地补偿标准加青苗补偿费。被征收耕地上的青苗,按照当季作物800元/亩补偿;多年生农作
    2023-07-05
    420人看过
  • 国家对三轮电动车的监管措施
    1、速度不能超过25公里每小时;2、整车重量不能超过55KG;3、电动车电机功率400W;4、必须带有脚踏功能。如果是超标的电动自行车按照电摩处理,上牌及驾照流程跟机动车类似;如果不超标则按照非机动车处理,不需要驾照,牌照登记注册则须根据各地管理办法执行。三轮电动车闯红灯碰到机动车谁的责任三轮车一般要付主要责任,如果机动车没有任何违章行为,三轮车有可能会负全部责任,还是需要交警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来判断。三轮车闯红灯横穿马路被撞,因为三轮车驾驶人违反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所以三轮车驾驶人本身要付主要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二)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电动自行车归类为非机动车,在非机动车使用上,法律法规对使用者最低年龄进行了
    2023-07-05
    229人看过
  • 土地流转后,国家对被征用者的赔偿措施有哪些?
    土地流转后被国家征用的赔偿标准如下:1、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2、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3、青苗补偿标准,对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度产值补偿。对于粮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得到收获的,不予补偿。对于多年生的经济林木,要尽量移植,由用地单位付给移植费。如不能移植必须砍伐的,由用地单位按实际价值补偿。土地流转国家补偿标准是什么1、征地补偿(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2)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3)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8万元。(4)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6万元。(5)
    2023-07-18
    157人看过
  • 征地补偿对公益事业的影响及应对措施
    1、实行货币补偿的,货币补偿金额包括被拆迁集体土地住宅房屋补偿价和宅基地土地所有权区位补偿价。计算公式分别为:(1)被拆迁集体土地住宅房屋补偿价=被拆迁集体土地住宅房屋补偿单价被拆迁居住房屋建筑面积。被拆迁人在同一拆迁范围内有多处集体土地住宅房屋的,应区分房屋结构、等级分别计算合并补偿。(2)宅基地所有权区位补偿价=宅基地综合补偿单价核定的宅基地土地补偿面积。2、实行产权调换的,被拆迁人的安置面积按照以下标准核定:被拆除房屋的批准建筑面积低于(25-30)平方米/人的,按人均(25-30)平方米核定;在(25~60)平方米/人之间的,按批准的建筑面积核定;超过60平方米/人的,按人均60平方米核定。2人以下(含2人)的户,按2人核定;已婚并达到法定育龄夫妇尚未生育子女的按3人核定。被拆迁人在同一拆迁范围内有多处集体土地住宅房屋的,应合并计算房屋建筑面积。3、实行农民自建,应符合土地利用总体
    2023-07-02
    418人看过
  •  土地征收或征用时的补偿措施
    根据法律规定,国家可以对土地实行征收或征用,并给予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任何组织或个人都不得侵占、买卖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规定转让。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根据法律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对土地实行征收或征用,并给予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具体规定如下:1.国家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征用,并给予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实行征收或征用条件。2.任何组织或个人都不得侵占、买卖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规定转让。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 土 地 征 收 与 补 偿 的 相 关 法 律 规 定土地征收与补偿是中国土地法律制度中的重要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土地征收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和标准,以保障被征收
    2023-09-13
    378人看过
  • 针对房屋征收,国家有哪些赔偿措施?
    1、凡经政府批准或已领取土地使用权证及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拆迁,给予补偿安置。2、凡在一九七八年底前建造的房屋,未取得有关手续,但权属清楚,作为历史遗留房产处理,拆迁时按合法房产以实际建筑面积给予补偿安置。3、凡在一九七九年一月一日至一九八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建造的房屋,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凭“土地审批手续”或“土地使用权证”给予补偿安置。4、凡在一九八七年一月一日至一九九年三月三十一日建造的房屋,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凭“土地审批手续”或“土地使用权证”和当地乡(镇)政府建房手续给予补偿安置。无上述手续的,而且被拆迁人住房确有困难,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酌情处理。5、凡在一九九年四月一日以后建造的房屋,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已有“土地审批手续”或“土地使用权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村镇建设许可证”(具体时间以当地乡(镇)实施“一书两证”或“一书一证”起始时间而定)给予补偿安置。除此之外,
    2023-07-10
    268人看过
  • 强化措施,加强对实施征地补偿标准的监督
    征地补偿工作涉及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政策性强。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对实施新一轮征地补偿标准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级监察、财政、国土资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农业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实施工作的监督检查,防止弄虚作假和侵害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的情况发生。省国土资源厅要加强对各地实施工作的指导,做好政策解释工作,对报批的建设用地严格审核把关。各地、各有关部门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重大情况和问题,要及时向省政府报告。省政府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适时对征地补偿标准进行修订。附件:1.湖北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2.湖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2014年3月13日一、报批基本流程征地申请①→政策审查②→勘测定界③→发布征地预公告④→征地调查⑤→社会保障情况调查⑥→社会保障方案审查⑦→组织征地听证⑧→征地报批⑨→缴纳报批费用⑩报批流程详解1、征地申请:项目业主根据国家和自治区征地报批的有关规定,向市国
    2023-06-21
    333人看过
  • 征地补偿费如何管理征地补偿费包括哪些
    征收土地的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等。征地补偿费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管理,主要用于发展集体经济和改善生产和生活条件。一、关于农村修路破坏祖坟的赔偿因修路导致征占居民祖坟土地的,按照土地征用的相关标准给予补偿,但也应本着尊重社会公德和中华传统风俗,适当给予精神补偿。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
    2023-06-24
    64人看过
  • 安家费的国家政策措施
    夫妻共同财产
    安家费是国家或组织按内部规定发给外出工作者安排家庭生活的款项,没统一规定,具体标准按各地政府规定执行。符合相应条款都可以申请领取安家费,,比如说符合国务院的离休、退休干部异地安家的情形,就可以申请安家费。目前安家费有国家标准和地方政府标准,如果国家没有规定或者说国家的福利规定比地方的差,就可以适用地方的规定。军人安家费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军人安家费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前提是军人是在结婚前退役并获得安家费的,那么这笔费用是军人的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不归夫妻共同所有。如果军人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退役并获得安家费的,那么上述费用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
    2023-06-30
    280人看过
  •  国家针对违建房的处理措施
    在对违章建筑进行行政处罚时,国家应确保遵循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一般违章建筑的处罚方式包括责令违建人立即停止建设、责令其补办手续、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或应当并处罚款、以及责令限期拆除或予以没收等措施。同时,各地方性的规定也应当遵守。在执行对违章建筑的行政处罚时,国家应确保遵循法律规定,这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以现行现行法的规定以及各地方性的规定,一般违章建筑的处罚方式如下:1、责令违建人立即停止建设;2、对于仅仅违反法规的,未办相关审批手续的但不妨碍社会公共利益的,责令其补办手续;3、对于违反法规且轻微妨碍社会公共利益的,尚可采取改正措施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或者应当并处罚款;4、对于违反法律规定并严重妨碍社会公共利益的,责令限期拆除或者予以没收。 违 章 建 筑 处 罚 措 施 :
    2023-09-05
    147人看过
  • 国家对无线电有什么管制措施
    无线电管理条例是我国对无线电管理的法律,根据维护国家安全、保障国家重大任务、处置重大突发事件等需要,国家可以实施无线电管制。《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第六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擅自使用无线电频率,不得对依法开展的无线电业务造成有害干扰,不得利用无线电台(站)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第七条根据维护国家安全、保障国家重大任务、处置重大突发事件等需要,国家可以实施无线电管制。一、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认定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一要看行为人主观上是否具有犯罪的故意,如果是由于过失造成对其他频率的占用,不应以犯罪论处;二要看行为造成的影响和破坏是否严重,如果行为轻微,社会危害不大,也不应以犯罪论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八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擅自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或者擅自使用无线电频率,干扰无线电通讯秩序:(一)未经批准设置无线电广播电台(以下简称黑广播),非法使用广播电视专
    2023-03-03
    63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国家对地下管线保密措施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3-16
      规划国土部门以及其他相关政府部门、地下管线权属单位对承载涉密地下管线综合信息数据的纸介质、光介质、电磁介质等载体以及属于涉密地下管线综合信息数据的设备、产品,应当依法采取保密措施。利用涉密地下管线综合信息数据的,申请单位应当提交书面申请,说明理由和用途,经保密工作机构审查,由申请单位与保管单位签订保密协议书后方可提供利用。
    • 征地补偿国家管理办法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5-11
      各项补偿费用由被征地单位收取后,按如下方式处理: 1、土地补偿费、依法应支付给集体的安置补助费、集体所在的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由被征地单位管理和使用。 2、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归青苗和附着物的所有者所有。 3、安置补助费的归属、使用: (1)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其管理和使用。 (2)由其他单位安置的,支付给安置单位。 (3)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发放给安置人员
    • 国家对现金管理有什么保障措施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6-11
      根据国务院颁发的《现金管理暂行规定》的规定,现金的使用范围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职工工资、各种工资性津贴。 (2)个人的劳务报酬。包括如设计费、装潢费、安装费、制图费、化验费、测试费、法律服务费、技术服务费、代办服务费及其他劳务费用等。 (3)支付给个人的各种奖金。包括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各种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 (4)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现金支出
    • 我国的土地管理实施哪些措施
      上海在线咨询 2021-11-30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条,我国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
    • 我国对吸毒人员的管理措施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3-16
      鼓励吸毒成瘾人员自行戒除毒瘾。吸毒人员可以自行到具有资质的戒毒医疗机构接受戒毒治疗。戒毒医疗机构应当与自愿戒毒人员或者其监护人签订自愿戒毒协议,登记自愿戒毒人员的个人信息以及吸食毒品类型、戒毒期限等信息,并自协议签订之日起七日内将有关信息向所在地县(市、区)公安机关报告。公安机关、戒毒医疗机构应当对自愿戒毒人员的个人信息予以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