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后实缴义务能否约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28 22:40:36 250 人看过

股权转让后,股东实缴义务可以约定,双方在股权转让合同中,可以受让人承担出资缴纳的责任。也可以约定由原股东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八条【出资义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

第十八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受让人对此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公司请求该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债权人依照本规定第十三条第二款向该股东提起诉讼,同时请求前述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受让人根据前款规定承担责任后,向该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追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条【自愿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一、股东出资不足的责任

在登记设立公司时,公司股东因资金不足、不愿实际出资等原因,时常会不按期出资,甚至没有出资,这些行为实质都是出资不足的行为。

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股东出资不足的,应该承担以下责任:

1、出资不足股东要承担违约责任。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规定,股东不按约缴纳出资的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2、出资不足股东要对公司承担补缴出资额的责任。

(1)股东以货币(现金)出资的,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出资不足,应当及时向公司足额缴纳。

(2)股东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当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股东应该补足其差额。

3、出资不足股东的相关股东权利应受到限制。公司法规定,股东出资不足,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行驶股东权利。例如公司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章程另有规定除外。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9日 06:3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股权转让相关文章
  • 能否通过无偿股权转让实现个人股权转让
    个人能否无偿转让股权问题,法律对此没有明确限制,因此是可以的。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股权赠与,就是享有股权的股东将股权无偿转让给他人的一种股权转让方式。根据《公司法》第71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据此,法律只是对股权的对内、对外转让规定了不同的程序性要件,而没有限制无偿转让问题。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宁夏、西藏、青海省(自治区)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为了加强个人所得税征管,堵塞税收漏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有关规定,现就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通知如下:一、以下情形的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一)房屋产
    2023-07-04
    288人看过
  • “股权转让”“实际控制人”的定义
    要了解股权转让变更实际控制人的认定的相关问题首先我们就需要知道“股权转让”和“实际控制人”的定义是什么,否则要了解股权转让变更实际控制人的认定的相关问题就无从谈起。什么是股权转让呢?股权转让,是指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股权转让是股东行使股权经常而普遍的方式,中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实际控制人,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一定是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简而言之,实际控制人就是实际控制上市公司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一、股权转让变更实际控制人的认定股权自由转让制度,是现代公司制度最为成功的表现之一。随着中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国有企业改革及公司法的实施,股权转让成为企业募集资本、产权流动重组、资源优化配置的重要形式,通过这种形式使得公司的实际控
    2023-03-30
    297人看过
  • 股权转让就免除了资本充实义务?
    资本充实义务是指公司发起人互为担保人,确保公司的实收资本与章程资本相一致的义务。公司发起人应共同承担资本充实责任。股权转让不影响资本充实义务的履行,股东转让不会免除资本充实义务。1、资本充实义务属于公司发起人的法定义务,无法免除。股东抽逃出资转让股权构成瑕疵股权,存在瑕疵股权的公司有权利要求抽逃出资的瑕疵股东在出资范围内履行资本充实义务。2、股东以瑕疵股权进行转让,转让后资本充实义务的承担分为两种情况:①善意受让人:受让股权的股东在受让时并不知道该股权为瑕疵股权,受让股权的股东可要求转让瑕疵股权的股东承担资本充实义务。②恶意受让人:受让股权的股东在受让时便知道该股权存在瑕疵,那么此种情况受让股权的股东应和转让股权的股东承担连带责任。相关提示:1、在注册资本实缴制的公司,如果股东进行抽逃出资,有可能涉及刑事犯罪,构成抽逃出资罪。2、合法的出资方式有:实物、货币、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股权。3
    2023-06-09
    247人看过
  • 股东股权转让不履行代扣代缴义务是否会受罚
    会受罚。根据规定代扣代缴义务人必须履行其责任,否则税务机关将对其进行相应的罚款。此外,办理税务变更登记的申请人为目标公司,有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的为股权转让受让方。纳税义务人拒绝缴纳的,扣缴义务人应向税务机关报告,说明纳税人拒绝缴纳的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由纳税机关向纳税义务人追缴。纳税人拒不缴纳的,由税务机关根据征管法第40条的规定采取扣缴银行存款,查封、扣押并依法拍卖与应缴税款相当的财产。《征管法实施细则》第四十四条税务机关根据有利于税收控管和方便纳税的原则,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委托有关单位和人员代征零星分散和异地缴纳的税收,并发给委托代征证书。受托单位和人员按照代征证书的要求,以税务机关的名义依法征收税款,纳税人不得拒绝;纳税人拒绝的,受托代征单位和人员应当及时报告税务机关。
    2023-04-21
    131人看过
  • 瑕疵出资股东转让股权后补缴出资义务的承担
    瑕疵出资股东转让股权后,补缴出资的义务应由转让人承担还是由受让人承担,这是理论与实践中争议颇大的问题。有观点认为仍由转让人承担,理由为补缴出资的义务为法定义务,不因股权转让而转移;也有观点认为股权转让为权利义务的概括转移,因此补缴出资义务应由受让人承担,还有观点认为应由转让人与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或补充责任,其中持补充责任观点者又有转让人原则承担、受让人予以补充和受让人原则承担、转让人予以补充的争议。上述观点中,由转让人和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或补充责任的观点占大多数,究其原因,这样处理可以确保实现资本维持原则,同时也可防止转让人和受让人恶意串通和逃避责任。但笔者认为,股权转让中除非有特别规定外,所转让的标的仅仅是股权,补缴出资义务并不随之转移,因此补缴出资义务原则上仍由转让人承担。一、有限公司股东不可以出资转让股权吗公司股东未出资可以转让股权。股东可以依法转让所享有的股权,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
    2023-06-26
    123人看过
  • 股权转让能否约定适用外国法律?
    股权转让可以约定部分适用外国法律,如果是外资企业如中外合作企业、中外合资企业以及纯外资企业的话可以适用部分外国法律,这部分外国法律需要的是在国际私法中被普遍接受的基本原则,而非是某一国法律所特有的有关规定。我国的外商投资企业法,主要包括《外资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以及《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等法律规范,对这几类特殊企业股权转让的特别规定主要有:《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第十条规定了中外合作者转让合同权利、义务需要审批;《实施条例》第二十条针对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审批的类似规定。除此之外,并没有更多涉及投资者股权转让的规范,外资企业法亦无此类明确规范。在选择投资的时候,一定要谨慎一些,尽量选择正规平台。对涉外股权转让纠纷的法律适用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首先是对涉外股权转让纠纷究竟适用内地法还是域外法缺乏信心,其次是在适用内地法时,究竟是应
    2023-06-18
    354人看过
换一批
#股东权益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股权转让是指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份让渡给他人,使他人成为公司股东的民事法律行为。股权转让是股东行使股权经常而普遍的方式,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权通过法定方式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 更多>

    #股权转让
    相关咨询
    • 没有实缴的股权转让怎么转让法律能否约定
      四川在线咨询 2023-10-22
      没有实缴的股权可以转让,但是转让时应当告知受让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未足额出资的股东应当在约定时间内缴足出资,并不会因为将股权转让,出资的义务就消灭。
    • 股权转让后,投资人如何履行实缴义务
      浙江在线咨询 2021-11-18
      原股东履行出资义务期未届满,隐瞒上述情况后转让股权的,股权受让人作为新股东,应当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出资义务,然后向原股东追究违约责任。原股东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出资义务,将股权转让给受让人,受让人知道的,原股东和受让人应当承担连带出资义务。《公司法》司法解释三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未履行或者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转让股权。受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公司要求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
    • 2022年股权转让后由谁来承担实缴义务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1-27
      按照《公司法》司法解释 (三)第十九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受让人对此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该股东与受让人应承担连带出资义务。 但如受让人不知道或不应当知道的,则由该股权受让人作为公司的新股东先向公司履行出资义务,后向原股东追究违约责任。
    • 股权转让的实缴义务是谁的责任?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6-02
      股权转让后的实缴义务应该按照股权转让合同的约定来承担。无约定的,一般由转让人承担,如果受让人知情仍受让的,由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 (三)》第十八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受让人对此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公司请求该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债权人依照本规定第十三条第二款向该股东提
    • 股权转让后实缴权益如何转让
      甘肃在线咨询 2021-11-18
      原股东履行出资义务期未届满,隐瞒上述情况后转让股权的,股权受让人作为新股东,应当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出资义务,然后向原股东追究违约责任。原股东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出资义务,将股权转让给受让人,受让人知道的,原股东和受让人应当承担连带出资义务。《公司法》司法解释三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未履行或者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转让股权。受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公司要求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