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上诉不能撤回的情形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1 21:32:47 141 人看过

刑事案件上诉不能撤回的情形是:

1、经审查认为,一审所作的判决在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上有错误的。

2、经审查认为,双方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的。

3、经审查认为,一审人民法院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裁判的。

一、5年前的刑事案件还能重审吗

五年前的刑事案件,若认为案件判决确有错误,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向作出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

(一)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

(二)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予以排除,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

(三)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四)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五)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的时候,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二、行政机关如何开展行政诉讼?

人民检察院处理行政申诉案件的程序是1.立案有抗诉权或者有提请抗诉权的人民检察院,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立案:1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可能不足的;2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可能错误的;3原审人民法院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4有证据证明审判人员在审理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或者枉法裁判行为的。人民检察院决定立案的行政申诉案件,应当通知申诉人和其他当事人。其他当事人可以在收到《立案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提出书面意见。人民检察院决定不立案的案件,应当通知申诉人。2.审查人民检察院立案以后,应当及时指定检察人员对人民法院的行政诉讼审判活动调卷审查,并在立案以后三个月内审查终结。对于审查终结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分别情况作出是否提出抗诉的决定。3.提请抗诉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判决、裁定,经审查认为符合抗诉条件的,应当提请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抗诉。4.出庭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抗诉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席再审法庭。受理抗诉的人民法院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的,提出抗诉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指令再审人民法院的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席再审法庭。5.提出检察建议对于符合提出检察建议条件的,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其他单位提出检察建议。

三、一审胜诉二审改判几率大吗

改判的可能性不大。第一审民事案件宣判并送达判决书之后,原被告只要有一方上诉,就会引起第二审程序。第二审人民法院如果审理认为适用法律和认定事实均正确,则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大部分案件是这种结果。因为第一审法院不能保证绝大部分案件的正确性,是要问责的。如果第二人民法院发现审判程序有错误,或者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均错误,则撒销原判,发回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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