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的规定,当事人行使陈述权和申辩权的形式主要是两种:一是听证。在行政许可的申请过程中,根据启动听证的原因,听证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行政机关主动听证。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实施行政许可应当听证的事项,或者行政机关认为需要听证的其他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行政许可事项,行政机关应当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另一种是被动听证。行政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第三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前,应当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在被告知听证权利之日起5日内提出听证申请的,行政机关应当在20日内组织听证。在对被许可人的处罚过程中,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听证给予相对人一个正式陈述意见、说明情况、当面质证的机会,对维护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作用。
当事人行使陈述权和申辩权的另一种形式是直接向办理行政许可或者实施行政处罚的人员进行陈述、解释和辩驳,双方面对面地进行,不需要通过正式的形式。这种形式灵活、便捷,有利于当事人和行政执法人员及时进行沟通、交换意见,有利于行政执法人员作出正确的判断。对于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行政执法人员应当认真听取,对其提出的事实、证据和理由要仔细研究。对正确的要予以考虑、采纳,对错误的要予以指出、驳回。
陈述权和申辩权的法律性质
陈述权就是有权陈述自己的观点和主张。在行政许可的申请过程中,它是指申请人有权说明取得许可的理由、依据和事实;与申请的行政许可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有权说明不应当批准申请人的许可申请的理由、依据和事实。在对被许可人的处罚过程中,陈述权是指当事人对行政机关给予行政处罚所认定的事实及适用法律是否准确、适当,陈述自己对事实的认定以及主观的看法、意见,同时也可以提出自己的主张、要求。
申辩权是申述理由、加以辩解的权利。它在行政许可的申请过程中,是指当事人有权对行政机关及第三人提出的不利于申请人获得批准的理由、事实和问题等进行解释、说明、澄清和辩解。在对被许可人的处罚过程中,申辩权是指当事人对行政机关的指控、证据,提出不同的意见和质问,以正当手段驳斥行政机关的指控以及驳斥行政机关提出的不利证据的权利。
陈述权和申辩权是相对人的一项法定权利,行政机关应当予以保障和正确对待。在实践中,行政机关的一些工作人员自恃享有审批权和处罚权,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都要找自己办事,高人一等。在审批和处罚过程中,不能正确对待申请人或被处罚者的陈述权和申辩权。将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看做是“态度不好”、“蛮横无理”、“狡辩”等,因而不批准当事人的申请或者给予加重处罚。这种做法与依法行政的原则是背道而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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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行政处罚陈述申辩有什么途径?台湾在线咨询 2022-08-01一种意见认为,不需要再次履行告知程序,应当直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理由是: 1.当事人的违法事实客观存在,对其处罚的定性并没有错,适用的法律也没有改变,对当事人减轻处罚,相对来说是增加了其权利。 2.已经下达过一次听证告知书,给予了当事人陈述、申辩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提出了申辩,也被采纳了。 3.《行政处罚法》只规定了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向当事人告知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但并未规定举行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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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述和申辩的格式湖北在线咨询 2021-07-11《行政处罚法》及其相关行政法律都没有明确要求陈述和申辩书的格式。法律只对行政机关的执法程序进行规定,对行政相对人以何种形式履行自己的权利不作具体规定。但是为确保当事人的权利得到维护,最好能以书面形式进行陈述和申辩。可以借鉴“民事诉讼状”的格式。拟写标题,可以直接以“陈述和申辩书”为标题,也可以“×××陈述和申辩书”为标题。内容正文,要首先介绍清楚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单位名称或个人姓名、法人代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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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合同抗辩权的行使途径和方式江西在线咨询 2022-11-22合同抗辩权的行使方式如下: 1.同时履行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只是暂时阻止对方当事人请求权的行使,而不是永久地终止合同。 2.后履行抗辩权。后履行抗辩权不是永久性的,它的行使只是暂时阻止了当事人请求权的行使。 3.不安抗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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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权的实现途径上海在线咨询 2023-07-02抵押权的实现方式有三种,分别是:折价、拍卖、变卖。在抵押实现时,抵押合同中明确约定有抵押权实现方式的,应依其约定方式承担抵押责任。 抵押合同中没有约定的,抵押权人可与抵押人协商,依双方协商确定的方式实现抵押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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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中的陈述权和申辩权如何定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3-02如果是填空题,就填陈述权、申辩权。 1、知情权行政处罚法第31条规定:“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2、陈述和申辩权行政处罚法第32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所给予的行政处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行政机关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行政机关拒绝听取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