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登记注册业务系统(http://wsnj.gdgs.gov.cn/aicnet/main.jsp)提出申请;(新用户进行注册并登录;已注册用户录入账号及密码进行登录,确认身份,上传电子材料。)
2.登记机关5个工作日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预审。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预审通过;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审核人员不予通过,退回修改,并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及相关要求,修改后重新报送。(退回次数三次的,需重新发送申请。)
3.初审通过后,申请人自行将上传系统的申请材料及在“广东省网上登记注册业务系统”打印的《网上申报企业()登记预审通知书》提交到登记窗口办理相关登记事项。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直接向始兴县行政服务中心的工商窗口提出登记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申请材料齐全,应当1个工作日内作出予以受理决定,出具受理通知书。登记机关认为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当场告知后,应当将申请材料退回申请人。情况复杂不能当场告知的,应当收取申请材料,出具收到材料的凭据,并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告知;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不符合受理条件的,登记机关应当决定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3、审查。登记机关自受理材料2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作出审查意见。
4、决定。申请材料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的,登记机关在2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登记的决定。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登记机关可以当场作出准予登记的决定。登记机关自受理材料5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登记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5个工作日。准予登记的,出具核准登记通知书和核发《营业执照》,申请人自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登记机关签领《营业执照》及登记通知书。不予登记的,出具《登记驳回通知书》,并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
5、申请人自登记机关通知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超过6个月未领取营业执照的,视为撤回登记申请。
特殊环节
无
-
非公司企业法人及其分支机构开业登记
451人看过
-
济南市非企业法人分支机构开业登记办事指南
186人看过
-
分支机构开业注册登记
441人看过
-
开业税务登记(分支机构)
119人看过
-
阳江阳东区非法人分支机构开业登记办理有哪些前提
461人看过
-
石家庄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开业登记提交什么材料
203人看过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法人制度是世界各国规范经济秩序以及整个社会秩序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 各国法人制度具有共同的特征,但其内容不尽相同。不同的法人形成了不同的法人理论,法人制度理论... 更多>
-
增加分支机构办理开业还是变更税务登记?香港在线咨询 2022-10-17需办理变更税务登记的情形有以下几种:(1)改变名称、改变法定代表人。(2)改变经济性质、增减分支机构。(3)改变住所或经营地点。(4)改变生产、经营范围或经营方式。(5)改变注册资本、改变隶属关系。(6)改变开户银行和账号。(7)改变其他税务登记内容。
-
分支机构登记过期怎么办广西在线咨询 2023-10-26分支机构备案过期应该重新进行备案,发生了变化的话应该进行变更登记。其实分支机构备案过期一般是由于分支机构的某些事项发生了变化,这就需要分支机构到相关的部门按照法律法规的需要进行变更的登记申请,只有进行变更登记之后,才是分支机构现有的合格的备案。
-
企业分支机构办理开业税务登记需要提供哪些资料?安徽在线咨询 2022-10-23企业开设分支机构办理开业税务登记时,应当填写《税务登记表》,并需提供以下资料: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纳税人在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时,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向税务机关如实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 1、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 2、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 3、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 4、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业主的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其他合法证件。其他需要提供的有关证件、资料,由省、自治区
-
法人设立分支机构要登记吗浙江在线咨询 2023-09-09公司法人设立分支机构是需要进行登记的,登记之后分支机构即可以以自身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但应当由法人承担其行为产生的民事责任。《民法典》规定,法人可以依法设立分支机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支机构应当登记的,依照其规定。
-
外资企业分支机构登记申请表应该如何书写呀湖南在线咨询 2022-08-041.本申请书适用于外资公司分公司、外资合伙企业分支机构和其他外资企业分支机构向登记机关申请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及相关事项的备案。 2.向登记机关提交的申请书只填写与本次申请有关的栏目。 3.申请分支机构设立登记,填写“基本信息”栏和“设立”栏、附表1“负责人信息”及附表2“财务负责人信息”、附表3“联络员信息”。其中,“申请人声明”由隶属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外资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