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无偿搭载他人发生事故无偿搭载人承担责任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24 14:33:53 202 人看过

好意同乘主要是指非营运机动车的驾驶人基于亲情或者友情在上下班、出游途中无偿搭载自己的亲朋好友、邻居同事的情形,生活中老百姓称为“搭便车”。

如果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乘客既可以依照合同请求机动车驾驶人承担违约责任;也可以依照侵权行为请求机动车驾驶人承担赔偿责任,不存在一般性免责或者减轻责任的需要。因此,好意同乘不适用于营运机动车。

因此,好意同乘中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无偿搭乘人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应当减轻其赔偿责任,却不可以完全免除。好意同乘中,如果机动车使用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不减轻其对无偿搭乘人的赔偿责任。

机动车无偿搭载发生事故是否承担责任

机动车无偿搭载发生事故是否承担责任,要按实际情况来定,具体如下:

1、善意同乘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无偿乘客损害,属于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应当减轻其赔偿责任,但不能完全免除;

2、如果机动车使用人有故意或重大过失,好意同乘不减轻其对无偿乘客的赔偿责任,所以好意同乘不适合运营机动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非营运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无偿搭乘人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应当减轻其赔偿责任,但是机动车使用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七条,非营运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无偿搭乘人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应当减轻其赔偿责任,但是机动车使用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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