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案审查起诉了在逃的没有证据怎么办?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3 21:31:24 491 人看过

一、同案审查起诉了在逃的没有证据怎么办?

同案审查起诉了在逃的没有证据的情况下应当释放当事人,并赔偿相关的损失。没有证据能够起诉,满足起诉的条件即可,但是如果没有证据的,原告难以胜诉。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的规定,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

二、起诉的条件: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的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2、当事人向法院起诉,除了要具备上述条件以外,还要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的规定,提交起诉书或者起诉状。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3、起诉状应当记明的事项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的规定,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4、法院的受理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对符合本法第一百零八条的起诉,必须受理;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一)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

(二)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对合同纠纷自愿达成书面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

(四)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五)对判决、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按照申诉处理,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

(六)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

(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司法机关在对案件的审理过程中需要按照司法程序来进行,如果在审查起诉阶段发现证据不足的情况下,应当判处当事人无罪释放。需要注意的是,起诉的条件和判决的条件是不一样的,起诉是原告向司法机关申请对被告进行司法判决的行为,如果证据不足可以撤诉,所以起诉时证据并不一定是充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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