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员挪用公司资金,区域负责人有责任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5-19 02:3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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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遇公司员工私自擅自动用公款的情况,而其上级领导并不知晓实情,在这种情况下,领导有权免责。
然而,倘若领导明明已知晓员工挪用公款却未能及时采取挽救措施,则需为此承担相应的责任。更进一步而言,假如领导明了此等行为并且与员工有所勾结,且在此过程中达到了一定程度上构成了共同犯罪的可能性,那么便应该对所涉及到的刑事责任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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