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的相邻权是否适用于非居住性质的房产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10-27 04:04:31 497 人看过

一、民法典的相邻权是否适用于非居住性质的房产

民法典的相邻权是适用于非居住性质的房产。民法典规定,相邻不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行使相邻权,权利人不在房屋里面居住的,不会影响房屋权利人行使相邻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处理相邻关系的原则】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第二百八十九条【处理相邻关系的法律依据】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

第二百九十六条【使用相邻不动产避免造成损害】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

二、相邻权和地役权的区别

1.两者权利性质不同:

(1)相邻权是根据法律直接规定而确定,是所有权的延伸;

(2)地役权则是依当事人之间的设立地役权合同而发生,属他物权范畴;

2.两者适用的范围不同:

(1)相邻权适用的范围既包括土地毗邻关系,又包括建筑物毗邻,及建筑物内部区域的毗邻关系;

(2)地役权只适用于土地之间的利用关系;

3.两者的权利要求程度不同:

(1)相邻权作为法定权利,所反映的是不动产毗邻关系中最基本的生活、生产、安全要求;

(2)地役权作为约定权利,反映对自己土地提供约定的便利要求,自然在对他人土地利用权能上比相邻权有较大扩展;

4.其它。

三、相邻权纠纷起诉的程序

法院起诉流程如下:

1.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申请。

2.经立案大厅审查符合立案条件,准予立案后,由立案庭发出立案通知书,凭立案通知书缴纳诉讼费。法院正式受理案件。

3.法院的立案庭受理案件后,将案件移送民事庭,由民事庭进行审理。

4.民事庭受案后,给双方发传票,通知开庭时间。

5.双方到庭后,由法院进行调解。

6.法院通过开庭审理,作出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章 相邻关系  第二百九十六条 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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