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面拆除后,是否可以重新安置新立面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31 15:51:31 221 人看过

1、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立面房屋拆迁时,被拆迁人选择产权置换方式进行补偿的,可以设置新的立面房屋。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的补偿包括:(一)对被征收房屋的价值补偿;(2)房屋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补偿;(三)房屋征收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被征收人的补助和奖励办法。第二十一条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或者房屋产权交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交换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提供房屋进行产权交换,并计算结算被征收房屋价值与与被征收人交换产权的房屋价值之间的差额。

因旧城区改建被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区域内交换房屋产权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提供原房屋重建区域或附近区域。产权置换又称产权置换。根据评价方法的不同,有两种替代方法。价值本位产权置换是指按照法定程序对被拆迁房屋的产权价值进行等价置换,置换后的新房价值由被拆迁房屋的产权置换。面积标准产权置换是指以房屋建筑面积为基础,不结算安置区内差价的异地产权交换。产权置换可以分为两种形式:

搬迁。异地安置是指开发商的项目不涉及住宅或者该地块的容积率使其无法回迁安置,只能选择在其他地块新建安置房,然后通过产权的增减,尝试用等价物替代产权。

重新安置。安置是指开发商可以通过产权置换比例完成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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