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保险法第一百零三条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2 17:3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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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法解释》第一百零三条的含义是什么?保险公司对每个危险单元的责任,即保险事故可能造成的最大损失的范围,不得超过实际资本金加公积金总额的10%;超出部分应当重新投保。保险公司划分危险单位,应当遵守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本条为各危险单位风险管理规定。保险公司的经营风险来自不同的方面,对各险种形成的风险进行管理是关键环节。对于危险单元的概念,本文中的危险单元是指对保险事故可能造成的最大损失的责任。
该条强调,保险公司对每个危险单元的保险责任不得超过其实际资本加公积金总额的10%。同时,超过10%的部分实行再保险,即原保险人将风险转移给其他保险人,接受转移的再保险人将风险转移给其他保险人,接受转移的再保险人实行再保险,保险责任由保险人分担确保。通过再保险分散保险公司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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