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没有男方户口本可以迁户口吗
在我国现行法律制度下,在没有户口本这个关键性证明文件的情况下,是无法进行户口迁移操作的。一次完整的户口迁移流程中,公民必须要向户籍管理部门递交包括个人户口簿原件、身份证原件等在内的一系列材料,以供其核验公民的身份信息,同时,还要提供拟入户区域的户口簿原件以及户主相关证件等作为申请依据。因此,在缺少户口本这一关键证件的前提下,公民无法完成户口迁移的各项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二、没有男方身份证怎么办理离婚
在女性提出离婚申请之际,男方身份证以及户口簿的缺失并无妨碍,因为所需提供的仅为结婚证书或婚姻证明文件。除此以外,进行离婚起诉还应满足如下几个基本要求:
首先,原告必须是与案件具有直接利益关系的个人、公司及其他合法实体;
其次,作为对象的被告应具备明确性;
此外,原告需提交具体的诉讼请求以及相关事实陈述和法律依据;
最后,该争议应当涉及到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的职权范围,且受诉法院对此拥有管辖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依照我囯现行的法律规定,若无户口簿便无法实现户口的迁移操作。而户口的迁移则需要向有关部门递交包括个人户口簿以及身份证在内的相关资料,同时还须携带欲入户区域内的户口簿及其户主凭证等材料。基于此,倘若缺少户口簿,我们的公民将无法顺利完成迁移手续。
-
女方北京户口,男方外地户口,结婚后可以没有户口本吗
439人看过
-
户口迁走了对方都没有迁走户口本可以补办吗
115人看过
-
离婚了户口可以迁回娘家吗男方不给户口本
243人看过
-
不迁户口男方户口本上会有女方名字吗
398人看过
-
户口迁移男方可以迁女方吗
82人看过
-
结婚没有迁户口怎么会迁到男方户口
291人看过
-
女方户口迁到男方户口本上没有女方本人名字户口簿可以写男方名字吗西藏在线咨询 2022-03-03男方可以作为户主身份,到户籍派出所给女方办理户籍迁移手续,或给女方分户,重新办理一本只有女方一人名字户口本。《户口登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规定: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
-
女方离婚户口迁到男方, 男方没有迁出户口, 女方可以迁回原籍户口吗陕西在线咨询 2022-03-14需要女方先办理户口,再把户口迁移到男方。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二、依法为无户口人员登记常住户口(四)被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后户口被注销人员。被人民法院依法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后重新出现的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人民法院撤销宣告失踪(死亡)的生效判决书,申请恢复常住户口登记。(五)农村地区因婚嫁被注销原籍户口的人员。农村地区因婚嫁被注销原籍户口的人员,经公安机关调查核实
-
只有结婚证没有户口本, 只有父母的户口本可以迁到男方的户口本上吗山东在线咨询 2022-02-26可以的,出具结婚证等材料即可办理夫妻投靠迁移户口。以山西省为例,根据《山西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第六十八条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申请投靠迁移:(一)父母投靠其成年子女的,不受年龄限制;(二)未婚子女、离异子女投靠父母的;(三)夫妻投靠的,不受婚龄限制。第六十九条公民申请投靠迁移,应当提交以下材料:(一)投靠人和被投靠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二)被投靠人的房屋产权证或宅基地使用权证;(
-
男方户口不给男方带户口本可以吗重庆在线咨询 2022-03-24以山西省为例,根据《山西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第一百一十二条立为一户的家庭,其户主或家庭成员一方因家庭内部矛盾不愿将本户居民户口簿交与其他家庭成员使用、以至其他成员无法办理个人相关事务的,公安派出所应当对保管居民户口簿的一方进行说服教育,并告知其相关户口政策;经说服无效的,公安派出所可凭该家庭成员的书面申请以及相关证明,为其制发仅含首页和其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的居民户口簿,并在常住人口登记表和人
-
女方户口迁到男方户口迁到男方家再婚没有户口本怎么办辽宁在线咨询 2022-02-12具体应当咨询当地公安机关,以福建省为例,因家庭矛盾无法使用本户《居民户口簿》办理结婚登记的,公安派出所为其制发仅含首页和其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内容的《居民户口簿》。根据《福建省公安机关户口管理规范》:第一百七十二条立为一户的家庭,其户主或者家庭成员一方因家庭内部矛盾不愿将本户《居民户口簿》交与其他家庭成员使用、以致该家庭成员无法办理个人相关事务的,公安派出所应当对保管《居民户口簿》的一方进行说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