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是否具有解约条件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4 15:54:27 310 人看过

房屋买卖合同解约需要的条件是:买卖双方协商一致的;卖方逾期交房超过一定期限的;卖方擅自变更规划设计的;卖方房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的;卖方不能依约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卖方房屋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的。

房屋买卖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一、房屋买卖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1、房屋买卖合同内容不违法,只要双方签字盖章就具有法律效力,房屋买卖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合同当事人必须符合主体资格;

(2)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应当表意真实;

(3)房屋买卖不得违反政策、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共利益。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二、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注意事项是什么

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2、商品房基本状况;

3、商品房的销售方式;

4、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5、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

6、装饰、设备标准承诺;

7、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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