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中的承租人有什么义务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22 15:04:26 409 人看过

承租人租赁房屋,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未经出租人同意的,改善或者增设他物,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

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解除合同。

承租人的义务有什么

承租人的义务有:

1、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

2、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

3、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

4、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损坏或者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5、租赁合同到期时,承租人应当将租赁物返还给出租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当造成损坏、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条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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