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格式指引》通知的内容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7 19:52:46 186 人看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格式指引》通知的内容是什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格式指引》已经失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七十八条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发行人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依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证券在境内外同时公开发行和交易的,应当完整、简洁、清晰、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外披露的信息,应当在境内同时披露。

第七十九条上市公司,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公司,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公司,应当按照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内容和格式编制定期报告,并按下列规定报送和公告:(一)自每一会计年度终了之日起四个月内报送和公告年度报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符合本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中期报告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上半年终了之日起两个月内报送并公告上市公司或者其股票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公司,发生重大事项,可能对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投资者尚未知悉的,公司应当立即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提交重大事项的中期报告,并予以公告、说明原因,前项重大事件之现况及可能造成之法律后果,包括:(一)公司经营方针及经营范围发生重大变更;(二)公司重大投资行为,于一年内购买或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总资产的30%,或公司主要经营性资产的抵押、质押、出售、报废,一次超过总资产的30%。

(3)公司订立重要合同,提供重要担保或从事关联交易可能对公司资产、负债、负债产生重大影响的,权益及经营成果(四)公司发生重大债务违约,未清偿到期的重大债务(五)公司遭受重大损失(六)公司生产经营外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七)董事长、经理被免职因公司董事、三分之一以上监事、经理变更不能履行职务的

(八)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或者控制公司的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实际控制人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本公司从事相同或类似业务的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9)本公司的股利分配方案、增资扩股方案、股权结构的重大变化、减资、合并的决定,公司分立、解散、申请破产,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或者被责令关闭

(10)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仲裁,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被依法撤销或者宣告无效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1日 07:3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证券交易所相关文章
  •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内容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主要包括以下几种形式:定期报告、临时报告、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上市公告书、收购报告书等。且披露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一、要约收购期限是什么意思1、投资者自愿选择以要约方式收购上市公司股份的,可以向被收购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其所持有的全部股份的要约,也可以向被收购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其所持有的部分股份的要约。2、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收购人持有一个上市公司的股份达到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时,继续增持股份的,应当采取要约方式进行,发出全面要约或者部分股份的要约。3、以要约方式收购上市公司股份的,收购人应当编制要约收购报告书,并应当聘请财务顾问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提交书面报告,抄报派出机构,通知被收购公司,同时对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作出提示性公告。4、收购人依照前款规定报送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要约收购报
    2023-03-14
    364人看过
  • 台湾证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办法
    发行部门:台湾发行文号:台证字第0940103513号;第三条2004年10月13日行政院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函第0940137191号,上市公司定期向公司申报信息之期限,依下列规定办理:。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财务报表附注披露的有关事项(关联交易、资本贷款、背书担保、房地产取得或处置):年度数据的期间为每一营业年度终了后四个月;半年信息以每半年结束后两个月为限;第一季度和第三季度的数据仅限于季度末后一个月。上市公司在境外发行证券的,应当同时以英文列报现金流量表(二)股东权益变动表:年度数据期限为每一营业年度终了后四个月;半年信息以每半年结束后两个月为限。境外发行证券的上市公司还应提交英文版股东权益变动表(三)审计报告和注册会计师姓名:应输入年度、半年度审计报告和注册会计师姓名,年度数据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后四个月内提供;半年数据应在每半年结束后两个月内;第一、三季度应输入会计师的
    2023-05-02
    146人看过
  •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印发《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的通知
    发行部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编号:各上市公司:为促进和引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提高公司风险管理水平,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依照《公司法》的规定,《证券法》和国务院证监会、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复;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本所制定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现予发布实施。上海证券交易所2006年6月5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和引导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上市公司设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国务院批转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完善并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制度,提高上市公司风险管理水平,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股票上市公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指引。相关法律法规:第二条内部控制是指上市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确保公司战略目
    2023-05-02
    52人看过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和格式准则第12号——上市公司发行
    发行部门:中国证监会发行编号:证监发(2001)64号具有主承销商资格的证券公司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上市公司申请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为规范上市公司申请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提交申请文件的行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现公布《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和格式准则第12号——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上市公司申请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应当参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和格式准则第9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证监发(2001)36号)的有关要求,并按照本标准的内容和格式编制和提交申请文件。第一部分要求在指定报刊、网站披露的文件报告期内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所涉及事项的监事会说明(如有)1-1-3附件3:注册会计师对审计报告的补充意见报告期内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如有)
    2023-05-02
    78人看过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和格式准则第11号——上市公司发行
    发行部门:中国证监会发行编号:证监发[2001]56号具有主承销商资格的证券公司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上市公司:为规范上市公司发行新股的信息披露行为,现公布《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和格式准则上市公司发行新股招股说明书第11号》,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公开发行股票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和格式准则第4号〉配股指令内容和格式的通知》(证监字[1999]13号)和《关于印发招股意向书内容和格式的通知》《上市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试行)》(证监字[2000]44号)同时废止。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招股说明书第一节封面、书脊、扉页,内容及解释第二节概述第三节本次发行概述第四节风险因素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第六节业务与技术第七节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第八节董事,监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第9节公司治理结构第10节财务会计信息第11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第12节利润预测第13节业务发展
    2023-05-02
    262人看过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2号-上市公司发行
    发布部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文号:证监发(2001)64号各具有主承销商资格的证券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申请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上市公司:为规范申请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上市公司报送申请文件的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现发布《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2号--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所有申请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上市公司,均应参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9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证监发(2001)36号文件)的有关要求并按照本准则的内容和格式制作和报送申请文件。第一部分要求在指定报刊及网站披露的文件第一章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发行公告1-1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申报稿)1-1-1附录一:发行人编制的盈利预测报告及注册会计师的盈利预测审核报告(如有)1-1-2附录二:发行人董事会、监事会关于报告期内
    2023-04-27
    197人看过
换一批
#证券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证券交易所是依据国家有关法律设立的,为证券的集中竞价和有组织的交易提供场所、设施和规则的特殊法人。 证券交易所既不直接买卖证券,也不决定证券价格,而只为买卖证券的当事人提供场所和各种必要的条件及服务。... 更多>

    #证券交易所
    相关咨询
    • 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包含哪些内容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1-11-29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内容非常复杂,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1、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季度报告。上市公司和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公司,应当自每个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向国务院证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中期报告并予以公告;上市公司和债券上市交易公司应当自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提交年度报告并予以公告;2、临时报告发生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
    •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要求是什么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3-29
      信息披露主要是指公众公司以招股说明书、上市公告书以及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等形式,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要求: (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已经向社会公开发行; (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 (3)公开发行的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 把公司及与公司相关的信息,向投资者和社会公众公开披露的行为。 那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要求是什么呢,股本总额超过4亿元的,向社会公开发行的比例10%以
    •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要求是什么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7-20
      信息披露主要是指公众公司以招股说明书、上市公告书以及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等形式,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要求: (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已经向社会公开发行; (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 (3)公开发行的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 (4)公司在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 证券交易所是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吗?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0-02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十四条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包括:(一)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二)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三)发行人控股的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四)由于所任公司职务可以获取公司有关内幕信息的人员;(五)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以及由于法定职责对证券的发行、交易进行管理的其他人员;(六)保
    •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有什么内容?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9-17
      依法披露的信息包括:(一)招股说明书;(二)上市公告书;(三)定期报告;(四)临时报告,包括重大事件公告、收购、合并公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