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为贩毒未遂怎么认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9 14:02:48 413 人看过

一、贩毒未遂怎么认定

在司法实务中以毒品实际的具体交付行为来作为贩卖毒品罪的既遂标志,既是基于对既遂形态的行为犯量的规定性,同时也是由主客观相统一的严格犯罪构成要件所决定的。

认为贩卖毒品罪的既遂需要用主客观犯罪构成要件相一致来认定。即认为:贩卖毒品的当事人在主观上要具备贩卖毒品的意图,也就是主观犯意构成,同时还需要其已经在客观上实施了有偿的毒品转让行为,就是客观的构罪要件,这两个要件是认定贩卖毒品罪既遂的主要标准。

二、贩卖毒品罪未遂的7种情形是什么

1、以实际交付为判断标准。

控制下交付,买卖双方已经实际接洽在准备进行毒品交易,未完成交易被抓获。

2、不能犯未遂。

公安机关控制下交付,买卖双方已经交易成功或正在交易,认定未遂。

3、毒品进入交易状态,买卖双方就毒品交易进行磋商时被抓获,认定未遂。

4、毒品交易双方事先并未就毒品交易价格达成协议,在交易现场进行价格磋商,由于磋商不成而导致交易未完成,认定未遂。

5、毒品交易已经完成,后毒品被买家退回,退回部分认定未遂。

6、主观不明知已成功交易的毒品为假毒品,该部分认定为犯罪未遂。

7、以贩卖为目的的购入毒品,在交易现场被抓获,已经接洽交易但毒品未实际接收到毒品的成立未遂。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8日 01:5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犯罪构成相关文章
  • 贩毒的人吸毒的行为如何认定?
    吸毒,这个行为一般的人一生都是不会去实施的,因为非常的危险,只要涉及到毒品可以说,你的一生就已经是完蛋了,因为毒品有很多非常复杂的化学成分,如果说染上了之后,一般是非常难戒毒的,那么关于贩毒的人吸毒的行为应该如何认定呢?一、吸毒和贩毒的的处罚是不同的:吸毒:《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一)非法持有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二)向他人提供毒品的;(三)吸食、注射毒品的;(四)胁迫、欺骗医务人员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第七十六条有本法第六十七条、第六十八条、第七十条的行为,屡教不改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因此,对于吸毒的人,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对于屡教不改的,可以按国家规定,
    2023-06-25
    466人看过
  • 对于贩毒居间人怎么量刑,贩卖毒品的行为认定
    一、对于贩毒居间人怎么量刑贩毒居间人也是按照贩毒罪来量刑的,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2、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3、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4、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5、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贩卖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贩卖鸦片不满二百克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第
    2023-04-20
    322人看过
  • 为贩毒人员开车如何认定
    要看是否明知对方是犯罪分子或者是否明知对方正在做的是违法犯罪行为。明知他人实施犯罪,而通过提供犯罪工具、指示犯罪目标等方法帮助他人实施犯罪的,属于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一、共同犯罪中从犯如何认定共同犯罪案件中的从犯应按下列标准予以认定:1、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的犯罪分子,即次要实行犯,应认定为从犯;2、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的犯罪分子,应认定为从犯。其特点是不直接参与具体犯罪行为的实施,在共同犯罪活动中,为完成共同犯罪只起了提供物质或者精神帮助的作用。二、共同犯罪是否区分主从犯1.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
    2023-03-25
    80人看过
  • 认定贩毒数量问题
    虽然贩毒案件中数量不是定罪的必要条件,无论多少均应立案处罚,但对量刑却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它是衡量贩卖毒品犯罪的社会危害的主要根据,为此,贩毒案件量刑时,首先应按刑法“对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的规定确定毒品的数量,对应量刑幅度准确裁量刑罚。如何运用证据认定数量不能一概而论,案情不同,标准相异。现就几种常见情形下认定贩毒数量所需的证据分述如下:1、交易现场查获毒品的数量认定。这种人赃俱获的情形认定贩毒数量较易,若无证据证明嫌疑人尚有其他贩毒行为,则以查获毒品的数量为证据认定。其中需注意一种情况:行为人具有贩毒意图,持有少量毒品意欲贩卖,在特情引诱下加大了贩卖数量,即“数量引诱”,其贩毒数量仍应按全部数量计算,只在量刑时从轻处罚。2、在交易现场查获少量毒品,又在其他地方搜查到属嫌疑人所有的毒品的数量认定。(1)有证据证明嫌疑人不吸毒的,以全部数量计算;(
    2023-06-11
    259人看过
  • 毒贩住处查获的毒品能否一并认定为贩毒数量
    被告人章秀华,男,1973年6月29日出生,汉族,小学文化,无业2006年7月20日至28日,被告人章秀华先后多次将毒品海洛因贩卖给吸毒人员干某、王某、吴某等三人,贩卖总量约3.1克得款1300元。7月28日晚,被派出所民警当场抓获,后在其住处周围查获毒品海洛因37.75克,其中部份海洛因已被装成小包装,并标明重量。同时还查获锤子、电子秤、不锈钢刀片、吸管等作案工具。7月29日,被告人章秀华尿检呈阳性,表明近期有吸毒。【分歧】对本案的定罪量刑,存在两种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被告人章秀华的行为构成两罪,即其已贩卖3.1克毒品的行为构成贩卖毒品罪,在其住处查获的37.75克毒品属非法持有,应认定为非法持有毒品罪。对该两罪分别量刑,实行数罪并罚。第二种意见认为,被告人章秀华的行为构成一罪,即贩卖毒品罪。应将其已贩卖的3.1克海洛因和在其住处周围查获的37.75克海洛因一并计算为贩卖毒品的数量,予
    2023-06-11
    362人看过
  • 吸毒贩毒2.12克判多长时间,贩卖毒品的行为认定
    一、吸毒贩毒2.12克判多长时间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2、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3、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4、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5、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贩卖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贩卖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第二款、
    2023-04-20
    378人看过
  • 被认定未能成功实施贩毒罪
    在司法实践当中,一般主要以毒品实际的具体交付行为,去作为判断贩毒未遂。贩卖毒品的当事人,如果在主观上具备了贩卖毒品的意图,也就是主观犯意已经构成。还需要其在客观上实施了有偿的毒品交易行为,也就是客观构成罪名的要件,这两个要件通常是认定贩毒毒品罪未遂的主要标准。三次贩毒未遂能否减轻处罚依据刑法规定,犯罪未遂的,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由此可以判断如果第一次贩毒未遂是经过审判的,那么是受到刑罚了的。因此,三次实施贩毒犯罪未遂是否减轻处罚,应当依据此前是否受过刑罚、具体多少量等情形综合考虑如何量刑。《刑法》第二十三条【犯罪未遂】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第六十五条【一般累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
    2023-07-01
    296人看过
  • 2022运输毒品罪有未遂吗,怎么认定
    运输毒品罪有未遂吗,怎么认定运输毒品罪不存在有未遂的形态。目前许多人在意识上普遍存在着“行为犯不存在犯罪未遂”的观点,运输毒品罪属行为犯,当然不存在未遂形态。运输毒品罪犯罪形态的认定。我国刑法总则第二十三条对犯罪形态未遂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刑法总则的规定对分则具有普遍约束力,当然对刑法分责第三百四十七条条款的约束力也不例外。对毒品进入运输状态后未到达行为人要运送终点就被挡获的情况,现在刑法理论界存在对运输毒品行为既遂与否观点的分歧,观点主要有:一是认为运输毒品罪的既遂与否,应以毒品是否开始运送为标准;二是认为毒品是否被运达目的地为犯罪既、未遂的界定,在运输途中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没有运达目的地的,属犯罪未遂;三是只要毒品进入运输途中,不论在何阶段都属犯罪既遂。一、犯罪未遂可以立案吗犯罪未遂可以立案,犯罪未遂,是指犯罪分子已经着手实行
    2023-03-13
    473人看过
  • 吸毒者贩毒的数量怎么认定呢
    吸毒者贩毒数量的认定:1、无论贩毒数量多少都予以刑事处罚;2、贩卖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3、贩卖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于吸毒者贩毒有死刑吗?是有死刑的;1、吸毒,虽然属于违法行为,但是尚不构成刑事犯罪,因此对于吸毒者的处罚治安管理方面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但此时要会强制进行解毒。2、贩毒,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贩毒是根据毒品的品种和数量来定罪量刑的,最高可判死刑。《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
    2023-08-12
    450人看过
  • 携带海洛因并未实际售出能否认定为贩卖毒品既遂
    案情:2011年9月以来,犯罪嫌疑人张某某、朱某某,多次以500元每小袋(约0.3克)的价格出售冰毒,共计约4克。2011年10月14日,张某某在外地以1600元购买约2克冰毒,后联系买毒人方某某,双方谈妥以1000元购买3小袋子(含袋子约1克)的交易意向。后张某某、朱某某用电子秤分包为8小袋,每小袋约0.3克(含袋子)。当晚在一饭店,双方准备交易时被公安干警抓获,当场搜出8小袋子冰毒和电子秤。本案张某某、朱某某以贩卖为目的,先后实施了购买冰毒、寻找买毒者、携带冰毒、参与毒品数量、价格等交易事项的商谈等一系列与贩毒有关的行为,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无疑。但张某某、朱某某贩卖的行为,是既遂还是未遂存在争议:第一种意见是,贩卖毒品以将毒品实际转移给对方为既遂。毒品没有被实际转移时,即使行为人已经达成转移的协议,甚至行为人已经获得了利益,也不能认定为既遂。本案中,张某某、朱某某的毒品最终并未交付
    2023-06-03
    241人看过
  • 贩毒累犯认定会怎么判刑?
    一、贩毒累犯认定会怎么判刑?《刑法》第六十五条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所谓从重处罚,就是指在法定处罚种类和幅度内对行为人适用较重种类或者较高幅度的处罚。比如,刑法规定某一罪行应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对于累犯就不可能处3年,而可能出10年。二、毒品犯罪累犯的标准持毒品犯罪累犯观点的人认为,毒品累犯是指因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过刑,又实施毒品犯罪的犯罪分子。其理由是毒品犯罪社会危害性极其严重,该条与危害国家安全累犯规定含义相同,因而在性质上应当视为相同的特别累犯,并进一步举证说该规定在罪质条件、主观条件、刑度条件、时间条件四方面的性质与危害国家安全累犯之性质相同。一般认为,特别累犯又称特殊累犯或同种累犯,是指曾犯一定之罪后,又犯与此同一之罪或同类之罪的犯罪分子。
    2023-06-03
    426人看过
  • 哪些情况可以认定为贩毒活动?
    贩卖毒品的行为多种多样。下列行为应属于贩卖毒品的行为:1、将毒品买入后又转手卖出,从中牟利的;2、将家中祖传下来的毒品卖出牟利的;3、制造毒品后销售的;4、以毒品为流通手段交换商品和其他货物的;5、以毒品支付劳务费或者偿还债务的;6、赊销毒品的;7、介绍毒贩,从中牟利的;8、依法从事生产、运输、管理、使用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单位和人员,违反国家规定,以牟利为目的,向吸食、注射毒品的人员提供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一、中国新刑法非法提供精神药品罪判几年中国新刑法非法提供精神药品罪的判刑,是根据《刑法》第三百五十五条【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依法从事生产、运输、管理、使用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向吸食、注射毒品的人提供国家规定管制的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
    2023-04-12
    51人看过
  • 贩卖毒品的交易现场怎样认定贩毒数量
    有证据证明嫌疑人不吸毒的,以全部数量计算;对以贩养吸的,如有证据证实其确有贩卖毒品的行为或目的,被查获的毒品数量和其非法持有毒品的数量均应计入贩卖的数量之内,但考虑到以贩养吸这类人群的特殊性,在量刑时要把其贩卖量、吸食量大小,查获及持有毒品数量多少作为量刑时是否酌定从轻处罚的情节予以考虑。如无下线证明曾商谈交易价格的证言,也无证明行为人具有贩毒史,或缺少吸食毒品的资金来源等证据证实其确有贩卖毒品的行为或目的,则只能以交易现场查获的少量毒品计。《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
    2023-06-03
    203人看过
  • 贩卖毒品罪,具体怎样认定
    贩卖毒品是指明知是毒品而非法销售或者以贩卖为目的而非法收买毒品的行为。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走私、销售、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如何,都要追究刑事责任,进行刑事处罚。据此,只要是贩卖毒品,即构成贩卖毒品罪。《刑法》第347条:走私、销售、运输、制造毒品,有15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没收财产:(1)走私、销售、运输、鸦片1公斤以上、海洛因或甲基苯胺50克以上或其他毒品数量大的;(2)走私、销售、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主要分子;(3)武装掩护走私、销售、运输、制造毒品的;(4)暴力抵抗检查、拘留、逮捕、情况严重的;(5)参与组织的国际毒品销售活动。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2023-08-06
    116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犯罪构成的四个要素是犯罪主体、犯罪客体、犯罪的主观方面和犯罪客观方面。只有符合上述四个条件的,才可认定行为构成犯罪,但犯罪成立后也可因为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等原因而对犯罪认定予以否定。... 更多>

    #犯罪构成
    相关咨询
    • 贩毒未遂认定,怎么界定贩毒的既遂与未遂?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7-28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据此,贩卖毒品罪是指贩卖毒品的行为,只要是贩卖毒品,即构成贩卖毒品罪。 司法实践中,贩卖毒品犯罪既遂和未遂的认定,主要依据毒品是否实际交付给对方,已经交付为既遂,未及交付为未遂。依据《全国部分法院审理毒品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的规定,对于以贩养吸的贩毒人员被查获的毒品数量,均认定为犯罪的数量。虽然《纪
    • 贩毒未遂的认定,法律上有哪些规定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1-28
      毒品实际的交付行为是认定贩毒是否既遂的标准,毒品没有实际交付认定为未遂。主要表现为:1、公安控制下交付,已经交易或者正在交易的,认定未遂;2、毒品进入交易状态,交易磋商时被抓获的;3、主观不明知已经交付的毒品假毒品的,认定未遂;4、毒品已经交易后被买家退回的认定未遂,等等。
    • 毒品罪怎么认定既遂未遂
      甘肃在线咨询 2021-11-25
      走私毒品罪的既遂和未遂认定: 1、陆路输入应跨越国境,以毒品进入国内领域为既遂标准。 2、将毒品输入海路和空路,装载毒品的船舶到达国家港口或飞机到达国家领土时为既遂,否则为未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犯罪已经开始实施,因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未成功的,是犯罪未遂。 对未遂犯,可比照既遂犯从轻或减轻处罚。 第二十四条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防止犯罪结果的,是中止
    • 贩毒未遂的认定,具体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9-08
      毒品实际的交付行为是认定贩毒是否既遂的标准,毒品没有实际交付认定为未遂。主要表现为: 1、公安控制下交付,已经交易或者正在交易的,认定未遂; 2、毒品进入交易状态,交易磋商时被抓获的; 3、主观不明知已经交付的毒品假毒品的,认定未遂; 4、毒品已经交易后被买家退回的认定未遂,等等。
    • 请问怎样认定贩卖毒品罪即遂与未遂?谢谢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3-03
      贩卖毒品罪的既遂与未遂。贩卖以毒品实际上转给买方为既遂。转移毒品后行为人是否已经取得了利益,则并不影响既遂的成立。毒品实际上没有转移时,即使已经达成转移的协议,或者行为人获得了利益,也不能认为是既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