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出资可以由第三方代为出资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03 16:22:09 133 人看过

股东出资可以由第三方代为出资,公司法并没有限制股东之间的代缴出资,因此实践中存在代缴出资的情形。当事人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如何查股东出资不实

举证股东出资不实,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从审查公司财务资料和验资报告为举证起点。当然,获取公司财务资料对主张人来说并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切忌获取的手段必须合法。

(2)从公司的工商登记档案入手查找相关线索。主要审查公司工商登记的认缴注册资本额度及公司对外公示信息,了解股东出资情况。

(3)从查询公司股东会议记录入手寻找线索。

在公司中,股东的利益是相互的,如果有的股东已经出资到位,而有的股东则没有到位时,出资到位的股东就会要求没有到位的股东补齐出资,这些信息一般在股东会议记录中会有所体现。

如果主张人提出对股东出资不实产生合理怀疑的初步证据,股东对此否认的,应提供出资证据、验资凭证或审计报告等证据,由此证明自己确已完成了出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7日 09:5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股东出资相关文章
  • 股东能否以出资期限未到为由
    不可以,首先,根据《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的规定,原则上要求公司股东只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因为这样可以更好地保护公司股东的利益,让股东可以安全地投入到生产经营中去。但是,公司有限责任制度,不应该成为股东逃避责任的保护伞。如果完全固守认缴制的股东一直要等到承诺的期限届满才负有缴纳出资的义务,则可能会让负债累累的股东悠闲自得地待在公司有限责任的保护伞下,使债权人的利益受损。这种只让股东享受认缴制的利益(延期缴纳出资期限),而不承担相应风险和责任的结局,不符合《公司法》修订时设立资本认缴制的初衷。
    2023-04-15
    272人看过
  • 股东瑕疵出资可以认其股东资格吗
    当股东瑕疵出资或抽逃出资,经公司催讨后并未补足,即使该股东未抽逃全部出资,公司章程中可规定股东会在保留其股东资格的前提下,解除与其抽逃出资额相应的股权。一、抽逃出资的认定及其责任承担所谓抽逃出资,也称抽回出资,是指公司发起人、股东在设立公司、或者对公司增资的过程中,股东未经法定程序,违反法律规定抽回其已实缴出资,但是仍然保留其公司股东资格和原有出资额的行为。抽逃出资的行为系股东故意对公司注册资本进行的侵害。抽逃出资行为往往通过不真实、不合法的行为来实现二、股东抽逃出资有什么形式抽逃出资,是指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验资成立后,抽逃其出资,但保留股东身份和原有出资数额的行为。因新公司法允许注册资本分期到位,故关于抽逃出资的资金,仅指已实际出资到位的资金,对于股东认缴但尚未出资部分,不存在抽逃的可能性。注意抽逃出资和虚假出资的区别,虚假出资是指股东从未出资的情形。抽逃出资在实践中主要表现为以下
    2023-06-25
    307人看过
  • 股东以物品出资可以吗
    法律综合知识
    当然是可以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股东在进行股权投资时,既可以选择使用货币资金进行投入,同时也允许采用实物资产(包括但不限于房产以及其他需要办理产权转移手续的实物)、无形资产(例如知识产权和土地使用权等)甚至可进行合法评估且可完成权益流转的非货币类资产。然而,对于那些受法律或行政规章限制不能作为投资资本的财产,则不在允许之列。不过请您注意,如果股东欲使用房屋或者其他需要办理产权转移流程的实物项目作为资资本,务必积极配合企业,共同完成有关权利的变更和转移程序,以便于确认股权出资是否已经足额完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024-05-06
    257人看过
  • 股东出资方式能否变更,股东可以要求公司返还出资吗
    一、股东出资方式能否变更股东出资方式可以变更。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我国《公司法》第27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公司法》第28条对专利权出资的认定方式为: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二、股东可以要求公司返还出资吗股东不可以要求公司返还出资。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有限公司股东向公司缴纳的出资,在公司成立后转变为公司法人的财产已经不属于股东的个人财产,股东不能要求有限公司返还出资。有限公司股东如想退出有限公司拿回自己的出资,在法律上只有依法转让股东在有限公司股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
    2024-01-06
    268人看过
  • 能否以出资未到位为由否认其股东资格
    能否以出资未到位为由主张股东资格否认,我国立法并无明文规定,司法实践和学术界均未一致结论。肯定说最主要的理由就在于:出资是取得股东资格的对价,出资是股东最主要的义务,没有出资或出资有重大瑕疵,当然就不能称其为股东。乍听起来,肯定说的理由似乎非常充足。但由此引发的一系列问题却得不到很好的解释。首先,越来越多的司法实践都主张“当公司有股东出资不实的情况时,可要求该股东在出资范围内向公司债权人承担责任”,既然出资未到位而应被否认其股东资格,他缘何又要向公司的债权人担责呢?其次,我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由两个以上五十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在只有两个股东的情况下,股东之一因为出资未到位而被否认股东资格,此时的有限责任公司还能合法存续吗?公司成立后、股东资格被正式否认前公司与第三人之间的法律关系是否受此影响?股东资格被正式否认前股东权已行使和享有的,效力如何?再次,在出资义务履行不完全的情况下
    2023-02-14
    113人看过
  • 股东以高于出资额出卖股权可以吗?
    一、股东以高于出资额出卖股权可以吗?是可以的,股权转让的形式多种多样,具体如下:1、普通转让与特殊转让这是根据股权转让在《公司法》上有无规定而作的划分。普通转让指《公司法》上规定的有偿转让,即股权的买卖。特殊转让指《公司法》没规定的转让,如股权的出质和因离婚、继承和执行等而导致的股权转让。2、内部转让和外部转让这是根据受让人的不同而作的分类。内部转让即股东之间的转让,是指股东将自己的股份全部或部分转让给公司的其他股东。外部转让,是指部分股东将自己的股份全部或部分转让给股东以外的第三人。3、全部转让与部分转让这是根据标的在转让中是否分割而作的划分。部分转让指股东对股权的一部分所作的转让,也包括股权分别对二个以上的主体所作的转让。全部转让指股权的一并转让。4、约定转让与法定转让这是根据转让所赖以发生的依据而作的划分。约定转让是基于当事人合意而发生的转让,如股份的出让等。法定转让是依法发生的转让
    2023-01-31
    348人看过
  • 出资款约定由隐名股东出资合法吗?
    合法。隐名股东并不是一个严格的法律概念,在我国法律条文中也没有这一名词。在司法实践中,隐名股东是指实际履行了出资义务,并且以他人名义记载为公司股东,被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为公司股东的实际出资人。与其相对应的是名义股东,即公司章程、股东名册或其他工商登记材料记载的投资人。隐名股东与名义股东之间一般通过协议的方式约定由隐名股东出资并享有股东利益,而将名义股东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为公司股东,该约定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情形下,在隐名股东和名义股东之间具有约束力,不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一、隐名股东的法律特征及其类别(一)隐名股东的法律特征1、隐名股东以他人名义实际履行出资义务隐名股东以他人名义实际出资认购公司股份,显名股东并未认购公司股份或未全部认购公司股份。也即实际的出资认购人是隐名股东,而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或其他工商登记材料记载的投资人却为显名股东。2、隐名股东基于合同关系产生在日常的公司
    2023-03-28
    384人看过
  • 第三十一条股东瑕疵出资责任
    一、法条原文:第三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二、法条解读:本条是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瑕疵责任的规定。股东在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时,应当按期足额地缴付公司章程所规定的各自认缴的出资额,这是法律规定的义务。股东如果未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期足额缴纳出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出资外,还应当向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依法承担违约责任(第二十八条第二款)。如果在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股东在设立公司时所交付的非货币财产的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认定为股东出资不实,该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股东仍然应当承担补足缴付其差额的责任,这样规定是为了确保设立公司时出资的确定和充实,防止注册资本的虚化。如何确定股东认缴的出资显著低于公司章程约定的价额,从
    2023-06-23
    171人看过
  • 代为出资是否可以
    法律综合知识
    律师解答:可以的。代为出资是可以的。公司法并没有限制股东之间的代为出资,这种情况下应当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比例确定收益分配比例。一方股东的出资未达到章程规定的数额,他方股东代其缴纳了未出资的部分。各股东仍应按照章程规定的出资比例确定收益分配比例。《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2024-04-23
    76人看过
  • 技术是否可以作为股东出资?
    如果技术方不以专利形式,不能以货币计价,可以转让,则不属于公司法承认的出资类型,应特别约定:第一种:技术方只提供少量现金出资,如1%,但《公司章程》和《股东协议》规定,各股东权益、表决权、股利权的比例,股东出资1%的,可以享有99%的表决权和股利权,这是公司法允许的。第二类:技术方的现金出资由投资者提前支付,股利以后使用。以上两种方式需要对公司章程和股东协议达成特别协议,不能随意应用模板,否则容易出错。股东可以撤回出资吗股东不能随便将出资撤回。股东如果要退出公司,可以通过以下方式:1、将股权转让给其他股东或者股东之外的人。2、有限公司通过股东会表决同意减资,将该股东的出资除去即可。3、当有限公司的股东遇见公司出现下列情况时,可以要求公司以合理价格收购其股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
    2023-07-01
    60人看过
  • 第三方代发工资可以作为仲裁证据吗
    一、第三方代发工资可以作为仲裁证据当员工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时,工资条是重要的凭证之一。原劳动与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第二条规定,若劳动关系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可以作为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凭证。那么第三方代发工资可以作为认定劳动关系的依据吗?答案是肯定的,如果用人单位委托银行向劳动者代发工资,那么劳动者可以申请法院向这些部门调取相关的文件。代发工资协议可以视为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有力证据。二、代发工资业务具有一定优势用人单位可直接支付工资,也可委托银行代发工资。银行一般将代发工资业务作为重要业务,因为从银行角度看,低投入高回报。特别是疫情期间,一些中小企业受到较大冲击,银行业务同样受到明显影响,但一些优质企事业单位代发工资业务有助于稳定存款业务、实现稳定收益。对用工单位来说,提升效率。用工单位很忙,发放工资的事情工作
    2023-06-06
    206人看过
  • 注册商标权可以作为股东出资吗
    一、注册商标权可以作为股东出资吗1、注册商标权能作为股东出资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货币财产或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二十八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2023-06-12
    309人看过
  • 股东出资是否能够由别人代缴
    一、股东出资是否能够由别人代缴股东出资能够由别人代缴,股东能够用货币出资,也能够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能够用货币估价并能够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股东能够用货币出资,也能够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能够用货币估价并能够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股东是否能够分期出资能够。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股东出资实行认缴制度,所以公司成立后,股东能够在公司章程规定的期限内分期出资的。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
    2024-02-08
    250人看过
  • 可以没有出资就成为企业股东吗
    可以,可以技术抵出资,资源抵出资,能力抵出资。依据《公司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股东出资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非货币财产出资,常见的可以用来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如汽车、房产等实物,或者是土地使用权等用益物权,再或者是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但无论是上述哪种非货币财产出资形式,都应当同时满足两个条件。其一是可以用货币估价,其二是可以依法转让。但实践中,两个公司合资合作,往往是一个公司看重了对方雄厚的资金实力,另一个公司看重的则是对方的人脉、背景、经验、资源等等,也即通常看到的“我出钱,你出资源”,而且不可否认的是,在某些特定的行业尤其是涉及到政府审批的领域,这些特殊的资源是对整个合作项目的成功与否起到决定性作用的因素。一、股东不出资却占有股份怎样处理公司股东不出资占有公司股权的,其他的股东可以要求该股东履行出资的责任,否则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的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股东应当
    2023-03-20
    394人看过
换一批
#股东权益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股东出资是指股东在公司设立或者增加资本时,为取得股份或股权,根据协议的约定以及法律和章程的规定向公司交付财产或履行其他给付义务,股东出资是股东的基本义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 更多>

    #股东出资
    相关咨询
    • 公司出资人出资作为股东代表都可以吗?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1-12-22
      实际投资者不能成为股东代表诉讼的主体。实际投资者是隐藏的股东,不记录在股东名单中,法律规定记录在股东名单中的股东可以根据股东名单行使股东权利和代表诉讼,因此实际投资者不能成为股东代表诉讼的主体。
    • 当事人可以由其他股东代缴出资吗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7-26
      股东出资可以由别人代缴,公司法并没有限制股东之间的代缴出资,因此实践中存在代缴出资的情形。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 股东出资出资专利可以吗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1-13
      1、股东可以用专利权出资。公司法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2、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
    • 股东出资方式有哪些?股东可以撤资吗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8-04
      股东出资是指股东(包括发起人和认股人)在公司设立或者增加资本时,为取得股份或股权,根据协议的约定以及法律和章程的规定向公司交付财产或履行其他给付义务。我国《公司法》所确认的股东出资方式有货币和非货币财产两种,具体可分为: 1、货币这里所说的货币,通常是指我国的法定货币,即人民币。股东一方是外国投资者的,也可以用外币出资。 2、实物股东以实物出资一般应符合以下两个条件:第一,该实物原为股东所有。第二
    • 股东代为出资的情况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1-21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 《公司法》 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