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未遂所需的证据包括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意见、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以及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供述和证人证言应当排除。
犯罪未遂所需的证据包括:
1.物证;
2.书证;
3.证人证言;
4.被害人陈述;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6.鉴定意见;
7.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8.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排除。
犯 罪 未 遂 证 据 包 括 哪 些 ?
犯罪未遂是指在实行犯罪过程中,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情形。对于犯罪未遂的证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包括以下内容:
1. 犯罪未遂实行行为:这是指犯罪分子实施的具体犯罪行为,包括使用暴力、威胁、非法拘禁等手段。
2. 犯罪未遂工具:这是指犯罪分子实施犯罪所使用的工具,如枪支、毒品等。
3. 犯罪未遂方法:这是指犯罪分子实施犯罪所采用的方法,如投毒、爆炸等。
4. 犯罪未遂结果:这是指犯罪分子实施犯罪后所造成的结果,如伤害、死亡等。
5. 犯罪未遂动机:这是指犯罪分子实施犯罪的原因,如为了追求经济利益、政治目的等。
以上证据都是证明犯罪未遂的重要依据,但并不是唯一的证据。在刑事诉讼中,还需要结合其他证据,如目击证人证言、物证等,才能对犯罪未遂进行定罪。同时,犯罪未遂与犯罪既遂的区别也需要考虑,以区分两者的法律后果。
犯罪未遂所需的证据包括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意见、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视听资料、电子数据。但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排除。犯罪未遂是指在实行犯罪过程中,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情形。对于犯罪未遂的证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包括犯罪未遂实行行为、犯罪未遂工具、犯罪未遂方法、犯罪未遂结果、犯罪未遂动机。但并不是唯一的证据,还需要结合其他证据,如目击证人证言、物证等,才能对犯罪未遂进行定罪。同时,犯罪未遂与犯罪既遂的区别也需要考虑,以区分两者的法律后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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