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受什么制约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0 20:21:49 127 人看过

以民法典为依据,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照规定,有权将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互换、转让等方式流转。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登记机关,经营权出租具体指什么

土地出租是指承包方将部分或者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以一定期限租赁给他人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出租后原土地的承包关系不变,原承包方继续履行土地承包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承租方按出租时约定的条件对承包方负责。在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的法律关系中,出租人是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也就是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承租人是承租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外村人(注意这里不同于土地转包必须转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土地承包经营权通过出租合同,将土地出租给承租人,获取租金,这是一种民事合同关系。而承租人通过租赁合同取得土地的承包经营权的承租权,即对土地的使用权和收益权,并向出租的农户支付租金。

二、转包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有效?

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是有效的。《民法典》第三百三十四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照法律规定,有权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未经依法批准,不得将承包地用于非农建设。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有权将自己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第三人,当事人还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三、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物权吗

《民法典》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归为物权规范,赋予土地承包经营权以物权性质的救济手段,将最大限度地保护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的合法权益。

按照对物权类型的划分,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用益物权,是农户或经济组织在集体所有或者国家所有由农民集体使用的土地上依照土地承包合同的约定进行农业经营活动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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