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走并撕毁欠条是不是抢劫罪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5 19:43:00 400 人看过

作为抢劫罪犯罪对象的公私财物,一般是指采取暴力或胁迫手段可以当场劫取的动产。但是,对财物的理解应拓展为除金钱和财物之外,还包括借条、欠条等具有财产性质的权益凭证。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抢走并撕毁欠条构成抢劫罪

网友提问:抢走并撕毁欠条是否构成抢劫罪?

2004年2月19日中午,被害人刘某向温某索要所欠的7万元钱,温某以无钱偿还为由拒绝归还。尔后,双方发现争执,温某用拳、脚殴打刘某,抢走了刘某随身所带的7万元欠条,并撕毁。刘某害怕温某继续打他,承诺不要温某还钱,才逃离现场。经鉴定,刘某的伤势为轻伤。在刘某与温某的民事诉讼中,刘某因举证不能被驳回起诉。刘某迅速向警方报案,温某很快被警方抓获。不久,公诉机关以抢劫罪向法院提起公诉。抢走并撕毁欠条是否构成抢劫罪?

争议焦点:

对本案的处理有两种不同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被告人温某的行为构成不抢劫罪。本案中欠条是否属于公私财产,债权的实现通过欠条不是惟一的途径,抢走欠条不能否定债权不存在,欠条只是债权的一个证明,抢走欠条不属于侵犯的债权人的财产权,所以不构成抢劫罪。第二种意见认为,被告人温某的行为构成抢劫罪。欠条是所有权的载体之一,是债权人行使债权以维护其所有权的的合法凭证。欠条的灭失必然削弱甚至完全消除债权人依法行使其所有权的可能性,因而对其所有权而言毫无疑问是一种损害、一种现实的不法侵害,温某抢劫欠条目的是为了消灭债权,可以认定为抢劫罪。

律师解答:

首先,抢劫罪构成要件中的客体为“财产所有权及人身权”而非“财物及人身权”,温某向刘某借款时所出具的7万元借条,是一种财物的载体,是国家法律规定的法定的有价证券以外,普遍认可的具有财物基本特征的财产权利凭证,应属于刑法所规定的财产所有权。温某抢走刘某身上的借欠并撕毁后,刘某虽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起诉,但也会因为举证不能,无法达到让温某归还7万元借款的目的。作为抢劫罪犯罪对象的公私财物,一般是指采取暴力或胁迫手段可以当场劫取的动产。但是,对财物的理解应拓展为除金钱和财物之外,还包括借条、欠条等具有财产性质的权益凭证。

其次,温某的行为完全符合抢劫罪的构成要件。《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认定抢劫罪的犯罪行为,关键是看行为人有无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故意,是否当场劫取了财物。是否当场使用了暴力,侵犯人身权利,只是其使用的一种手段。本案中,温某非法占有刘某借款的故意很明显,并对刘某使用了暴力。温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暴力手段抢走欠条撕毁,发生了非法占有被害人刘某7万元财物的危害结果,刘某在向法院起诉温某索要欠款后,就因为温某以暴力手段抢得欠条撕毁,使被害人刘某拿不出温某欠自己钱财的证据,而被法院驳回了起诉,充分证明了温某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事实存在。

第三,为什么抢走自己写给他人的欠条,而没有劫取财物也构成抢劫罪呢?借贷双方之所以要订立合同或者书写借条、收条,是因为经济往来中,虽然债务人在取得债权人的财产后,对财产拥有了处分权,但这种财产必须是要返还的,债权人只不过是暂时的占有,在法律规定的条件和时间内,债权人完全可以向债务人索回财产。温某在刘某的借欠销毁后,就可以凭借刘某无自己出具的借条对抗债权人刘某的权利主张,使债权人的权利无法得以实现,从而达到其非法占有刘某借款的目的。温某抢走欠条的行为,从实质上看,与当场劫取财物的抢劫没有任何区别,符合抢劫罪的构成要件,本案中温某抢走欠条的行为,应以抢劫罪对其定罪处刑。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3日 05:0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欠条相关文章
  • 逼人写欠条是抢劫罪吗
    一、抢劫罪概念抢劫罪(刑法第263条),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所谓暴力,是指行为人对被害人的身体实行打击或者强制。抢劫罪的暴力,是指对被害人的身体施以打击或强制,借以排除被害人的反抗,从而劫取他人财物的行为。这里的其他方法,是指行为人实施暴力、胁迫方法以外的其他使被害人不知反抗或不能反抗的方法。凡年满14周岁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以构成抢劫罪的主体。二、抢劫罪构成条件(一)客观条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对公私财物的所有者、保管者或者守护者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对人身实施强制的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这种当场对被害人身体实施强制的犯罪手段,是抢劫罪的本质特征,也是它区别于盗窃罪、诈骗罪、抢夺罪和敲诈勒索罪的最显著特点。(二)主观条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具有将公私财物非法占有的目的,
    2023-04-12
    169人看过
  • 抢劫欠条是否构成犯罪
    抢劫预备构成犯罪。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为抢劫犯罪行为作预备的,准备的犯罪的人属于预备犯,可按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刑罚的本质目的在于通过对犯罪行为实施者的惩罚,起到威慑和预防犯罪的作用。一、什么是预谋的抢劫?预谋抢劫通常是指抢劫罪的犯罪预备阶段,对于构成抢劫罪的犯罪预备的犯罪分子,应当比照既遂犯对其从轻或减轻处罚。《刑法》规定,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二、犯罪预备有罪免于处罚的条件是什么犯罪预备行为是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犯罪预备形态则是犯罪行为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停留在预备阶段的停止形态。我国刑法理论一般认为,行为符合犯罪构成是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的根据,犯罪预备行为也有其犯罪构成,它是一种具备修正的构成要件的犯罪未完成形态。这是追究犯罪预备行为的刑事责任的法理根据。犯罪预备行为虽然尚
    2023-03-07
    443人看过
  • 故意撕毁欠条是什么罪
    该行为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欠条是债务关系的证明,由于欠条本身是不具有价值的,但撕毁欠条的,目的是占有债务,所以撕毁欠条有可能构成抢夺罪、诈骗罪等刑事犯罪。一、借条和借条哪个要好打官司借条代表的是一种借款合同关系。借款人向出借人借款,出借人给付借款。欠条是对以往双方经济往来的一种结算。表明自欠条形成之日起,双方之间形成一种新的纯粹的债权债务关系。欠条与借条哪个法律效力大,其实不能简单地比较两者证据效力的大小,并进而得出法律效力孰大孰小的结论。只能说两者有一定的区别:首先,借条证明借款关系,欠条证明欠款关系。借款肯定是欠款,但欠款则不一定是借款。其次,借条形成的原因是特定的借款事实。欠条形成的原因很多,可以基于多种事实而产生,如因买卖、劳务、损害赔偿等产生欠款。第三,如借条持有人凭借条向法院起诉,由于通过借条本身较易识辨和认定当事人之间存在的借款事实,借条持有人一般只需向法官简单地陈述借款的事实
    2023-03-08
    162人看过
  • 抢劫消欠条
    玉林律师解说:2011年10月,张某数次向王某借款,每次均写下借条。待借款到期日临近,张某以还钱为由将王某邀出。两人碰面后,张某持刀相挟,抢走王某皮包一只(内有张某出具的借条5张)。几天后,张某向公安机关自首,并退还全部赃物。该案由检察院提起公诉,以涉嫌抢劫罪移送到法院审理。法院审理认为,张某为消灭债务,采用暴力、胁迫方法,从债权人王某处劫取借款凭证及皮包等,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张某劫取留在王某处的借据,使王某丧失2.4万元债权请求权,其行为无异于当场劫取钱款。故公诉机关对于本案抢劫数额巨大的公诉意见正确,应予采纳。鉴于张某有自首情节且已退还全部赃物,可减轻处罚,遂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6000元。律师提示:《最高人民法院(2000)刑他字第9号批复》确认:“被告人以暴力、胁迫手段强行夺回欠款凭证,并让债权人在被告人已写好的收条上签字,以消灭其债务的行为,符合抢劫罪的特征,应以抢劫罪定
    2023-05-05
    246人看过
  • 抢劫一块钱是不是抢劫
    依据我国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抢劫一块钱一般是不会构成犯罪的,而抢劫一块钱如果造成被抢劫者人身损害的,是有可能构成犯罪的。一、抢劫未遂能够免刑吗抢劫罪是行为犯,只要实施了抢劫的这个行为,就会构成犯罪,没有未遂这一说,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行为,不认为构成了抢劫罪。例如:青少年偶尔进行恶作剧式的抢劫,行为很有节制、数额极其有限,如强索少量财物,抢吃少量食品等,由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属于一般违法行为,尚不构成抢劫罪。二、抢劫立案可以销案吗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抢劫罪属于严重的暴力犯罪,并且属于公诉案件,一般是不可能销案的,即使被害者不要求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但仍然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我国法律中对抢劫罪的处罚有以下几点:如果犯罪分子以暴力或者胁迫,抢夺公共或者私有财物的,判处三年到十年的有期徒刑;如果犯罪分子情节恶劣,对社会危险性较大的,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
    2023-03-15
    97人看过
  • 抢劫罪是不是行为犯抢劫罪是行为犯。
    一、抢劫罪是不是行为犯抢劫罪是行为犯。刑法对构成抢劫罪没有规定数额、情节方面的限制,只要行为人当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实施了抢劫公私财物的行为,无论是否抢到钱财,也不论实际抢到钱财的多少,原则上都构成抢劫罪,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抢劫罪是必须有行为人的暴力实施抢劫的行为作为前提的,而且在发生暴力之前或者发生暴力过程中就有要抢劫被害人的财物的犯罪目的。二、抢劫罪与非罪的界限是什么(1)抢劫罪是侵犯财产罪中危害性最大、性质最严重的犯罪。在一般情况下,凡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夺取公私财物的行为,就具备了抢劫罪的基本特征,构成了抢劫罪。立法上没有抢劫的数额和情节的限制性规定。但是《刑法》本法第13条的规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行为,不认为构成了抢劫罪。例如:青少年偶尔进行恶作剧式的抢劫,行为很有节制、数额极其有限,如强索少量财物,抢吃少量食品等,由于情节显著轻微
    2023-04-18
    278人看过
换一批
#民间借贷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欠条
    词条

    欠条是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重要凭证,通常由债务人书写,载明欠款人、债权人、欠款金额、还款期限、利息等事项,并由债务人签字确认。 在欠条中,应当注明借款用途、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事项,以避免日后产生争议。需要注意的是,欠条应当是合法有效的,并且... 更多>

    #欠条
    相关咨询
    • 抢走并撕毁欠条是抢劫罪吗?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6-13
      作为抢劫罪犯罪对象的公私财物,一般是指采取暴力或胁迫手段可以当场劫取的动产。但是,对财物的理解应拓展为除金钱和财物之外,还包括借条、欠条等具有财产性质的权益凭证。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抢走并撕毁欠条构成抢劫罪。
    • 抢走欠条是否构成抢劫罪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6-12
      构成抢劫罪。欠条是所有权的载体之一,是债权人行使债权以维护其所有权的的合法凭证。欠条的灭失必然削弱甚至完全消除债权人依法行使其所有权的可能性,因而对其所有权而言毫无疑问是一种损害、一种现实的不法侵害,抢劫欠条目的是为了消灭债权,可以认定为抢劫罪。
    • 借款人抢走借条并撕毁怎么办呢?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8-30
      1、欠条撕毁后,有录音及证人证明欠款事实的,可以通过诉讼途径追讨。 2、对于欠款纠纷,债权人在到法院起诉时,应当向法院提供证据证明债务人欠款的事实。在没有直接证据(欠条)的情况下,可以通过录音和证人的方式证明未归还欠款。 3、但仅有证人作证的,法院不会确认欠款事实的存在,还需要有其他证据证实。如果仅有录音证据的,录音当事人身份明确,内容完整、清晰,并有债务人对是否欠款及欠款是否归还等事实承认等内容
    • 抢走欠条是否可以构成抢劫罪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8-13
      抢劫与抢夺从普通群众的角度讲是几乎差异不大的两个概念,不过从法律的角度讲抢劫与抢夺的差异是很大的。通常情况下抢劫是指犯罪者对犯罪对象实施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迫使受害者交出财产。抢夺是非法占有为目的,乘人不备,公开夺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 抢走毒品是抢劫罪,还是抢劫罪
      河北在线咨询 2021-11-08
      抢毒是抢劫罪。因为毒品本身也是一种财产,是一种特殊的财产。从这个意义上说,毒品也是商品,是黑色商品,具有一定的价值和使用价值。法律禁止持有和拥有毒品,不能以抢劫等暴力手段占有,应当由执法人员依法没收。因此,抢劫毒品侵犯的对象不是毒品持有者的所有权,而是国家对毒品的控制权。《关于审理抢劫、抢劫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七。抢劫特定财产的定性以毒品、假币、淫秽物品等违禁品为对象,实施抢劫的,以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