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唯一住房可执行的条件具体是怎样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27 10:12:51 116 人看过

债务人唯一住房可执行的条件是:

1、对被执行人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

2、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

3、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

债务人唯一住房被抵押怎样执行偿债

置换或租赁,两种执行方法。

执行的具体办法有置换或租赁,只需留给债务人“生活必需”即可。在具体执行中,“生活必需”可以根据当地人均最低生活保障线的标准制定。置换或租赁的房屋只需要不低于人均最低生活保障住房面积就可以。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借款人返还借款的期限】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第六百七十六条【借款人逾期返还借款的责任】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六百七十七条【借款人提前返还借款】借款人提前返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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