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的代位权构成要件是怎样的有什么特征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4-30 12:52:51 455 人看过

债的代位权构成要件:

1、债权人债务人之间存在着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

2、债务人对其债务人享有的债权已经到期;

3、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

4、债权人代位权的范围应当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

债的代位权的特征:

1、债权人代位权是债权保全制度的一种。

2、债权人代位权制度的限制性。

3、债权人代位权制度的补充性。

4、代位权诉讼权利义务的非对等性。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

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0日 21:0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债权人代位权诉讼的时效是多久,债权代位权的法律特征
    一、债权人代位权诉讼的时效是多久债权人代位权诉讼的时效一般是三年,从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债务人之日起计算。《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二、债权代位权的法律特征债权人代位权的法律特征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债权人代位权是债权的从权利。代位权不能脱离债权人的债权而存在,随债权的产生、移转和消灭而产生、移转和消灭。2.债权人代位权是实体权利。即在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创设了新的有直接后果的权利义务关系,一旦提起代位权诉讼,则可越过债务人而将次债务人视为债权人的债务人。3.债权人代位权是债权
    2023-06-25
    472人看过
  • 代位权的特性是怎样的?
    代位权的特点如下:1、代位权是指债权人代替债务人向债务人主张权利,因此债权人的债权对第三人具有约束力;2、代位权是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务人的权利。可见,债权人不是债务人的代理人,代位权不同于代理人;3、代位权是债权人要求第三人向债务人履行债务,而不是要求第三人向自己履行债务。行使代位权必须在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允许债权人行使代位权。代位权不是诉讼权利,而是实体权利。代位权的行使范围有哪些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仅限于债权人的债权。此外,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承担。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损害债权人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债权属于债务人本人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仅限于债权人的债权。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
    2023-07-03
    273人看过
  • 伪证罪的特征是怎样的,有哪些构成要件
    (一)客体要件伪证罪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伪证罪妨碍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这是指司法机关的刑事诉讼活动。司法机关的民事诉讼活动、行政诉讼活动不能成为伪证罪的客体要件。因为刑事诉讼与民事、行政诉讼性质不同,同是伪证行为妨碍诉讼所造成的社会危害性大小也有不同,以伪证方式妨碍民事诉讼或行政诉讼活动的,不能直接以伪证罪论处。伪证罪侵犯的对象,可以是有罪的人,也可以是被怀疑有罪而实际上是无罪的人。(二)客观要件伪证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刑事侦查、起诉、审判中,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作虚假的证明、鉴定、记录、翻译的行为,或者隐匿罪证的行为。所谓作虚假的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指证人作了虚假的证明,鉴定人作了不符合事实真相的鉴定,记录人作了不真实的记录,翻译人作了歪曲原意的翻译。所谓隐匿罪证,指掩盖歪曲事实真相、毁灭证据,将应该提供的证据予以隐匿。所谓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主要是指对案件是否
    2023-04-28
    237人看过
  • 什么是债权人代位权成立的要件?(2023年)
    代位权是指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时,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要件包括: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存在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债务人对债务人享有到期债权;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债权人代位权的范围应当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代位权的成立要件包括: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存在着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2.债务人对其债务人享有的债权已经到期;3.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4.债权人代位权的范围应当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代位权的成立要素是哪些?债权人代位权是指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代替债务人向债务人的债务人主张权利。其成立要素包括:1. 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存在合法有效的债权债务关系;2. 债务人与第三人的债务关系是合法有效的,并且债务人怠于行使自己的权利;3. 债务人怠于行使自己的权利对债权人的债权造成了损害。只有同时满足上
    2023-11-05
    459人看过
  • 连带债务特有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连带债务特有的成立要件:债务人为二人以上,均具有享有的民事行为能力;各债务人所负债务具有同一的目的;债务的标的是同一标的;以及债务人之间具备连带关系。一、不真正连带责任到底是指什么不真正连带责任是指各债务人基于不同的发生原因,而对于同一债权人负有以同一给付为标的的数个债务,因一个债务人的履行而使全体债务均归于消灭,此时数个债务人之间所负的责任即为不真正连带责任。比如在产品责任中,生产者和销售者就属于不真正连带责任,受害人可以找销售者承担责任,也可以找生产者承担责任,生产者或者销售者承担责任后,可以向对方进行追偿。二、反担保的成立要件有什么反担保的成立要件如下:1、第三人先向债权人提供担保,才有权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2、债务人以外的其他人向第三人提供担保;3、只有第三人为债务人提供担保、抵押或质押担保时,才能要求债务人向债务人提供反担保;4、必须符合法定形式,即反担保应采用书面形式。依法需
    2023-03-25
    165人看过
  • 债权人代位权是怎样的代位权的行使要件是如何规定
    一、债权人代位权是怎样的代位权的行使要件是如何规定所谓债权人的代位权,是指债务人应当行使却不行使其对第三人(次债务人)享有的权利而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时,债权人为保全自己的债权,可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权利。代位权的行使要件如下: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要有合法的债权债务存在;2、债务人要享有对第三人的到期的债权,且必须是非专属于债务人本身的权利;3、债务人怠于行使自己的权利,即债务人到期能够并且应当行使自己的权利而不行使;4、债务人怠于行使其权利的行为使其债权人到期的债权有不能实现的危险;5、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范围不能超过其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
    2024-02-03
    186人看过
  • 徇私枉法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构成特征有
    徇私枉法罪的构成要件是: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刑事诉讼中徇私枉法的行为。徇私表现为对明知是无罪的人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行为。主体是特殊主体。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该罪。一、对于冤假错案如何追究办案人员对冤假错案的办案人员的追究是: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或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二、构成包庇罪的条件会有什么?构成包庇罪的条件有:(一)主体要件:主体为一般主体;(二)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三)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机关对犯罪进行刑事追诉和刑事执行的正
    2023-06-23
    329人看过
  • 有关代位权的法律特征是什么性质是什么
    一、代位权的法律特征所谓债权人的代位权,是指债务人应当行使却不行使其对第三人(次债务人)享有的权利而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时,债权人为保全自己的债权,可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权利,又称为代位诉权或间接诉权。根据《民法典》第535条的规定,债权人的代位权主要有如下特征:1、代位权是债权人代替债务人向债务人的债务人主张权利。即债权人的债权的效力不仅及于债务人,而且及于与债务人发生债的关系的第三人(次债务人)。2、债权人代位行使的范围应以保全债权的必要为标准,且代位权必须通过诉讼程序行使,债权人通过行使代位权所获得的利益,只有通过强制执行程序才能满足其债权。上述保全债权的必要有两方面的含义,一方面是指债权人的债权具有不能实现的危险,才能行使代位权;另一方面意味着若债权人行使债务人的一项权利已足以保全自己的债权,则不应就债务人的其他权利行使代位权。3、债权人在行使代位权的过程中应以自己的名义而不
    2023-02-23
    439人看过
  • 代位权的成立要件代位权的成立要件
    代位权的成立条件: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存在合法有效的债权债务关系;2、债务人的债权没有人身专属性;3、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4、债务人的行为影响债权人到期债权的实现。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承担。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一、债权人代位权的行使要件有哪些所谓债权人的代位权,是指债务人应当行使却不行使其对第三人(次债务人)享有的权利而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时,债权人为保全自己的债权,可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权利。代位权的行使要件如下: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要有合法的债权债务存在;2、债务人要享有对第三人的到期的债
    2023-04-11
    446人看过
  • 代位权的构成要件和行使方式是什么?
    代位权的构成条件:1、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确定,且必须已届清偿期。2、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3、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的行为已经对债权人造成损害。4、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代位权的行使方式:代位权只能由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提起代位诉讼的方式行使。一、对债务人的代位权是什么呀债权人的代位权债权人的代位权是指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享有的权利,以致影响债权人债权的实现时,债权人为了保全自己的债权,可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第三人的权利之权利。三、债务人到期不行使债权,应该怎样维权债务人怠于行使债权,其债权人可以行使代位权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
    2023-03-21
    304人看过
  • 债权人代位权是什么,代位权的行使需要哪些要件
    债权人的代位权,是指债务人应当行使却不行使其对第三人(次债务人)享有的权利而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时,债权人为保全自己的债权,可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权利。行使代位权应当满足以下条件:(一)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须有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存在。(二)债务人须有权利存在。(三)须债务人怠于行使其权利。(四)须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的行为有害于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债权人代位权其行使要件是什么债权人代位权是中又一种新确立的重要制度,它是指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享有的到期的权利,而对债权人的债权造成危害时,债权人为了保全自己的债权,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向第三人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代位权的行使一般需要具备以下五个法律要件: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要有合法的债权债务存在;2债务人要享有对第三人的到期的债权,且必须是非专属于债务人本身的权利;3债务人怠于行使自己的权利,即债务人到期能够并且应当行使自己的权利而
    2023-07-26
    246人看过
  • 犯罪构成有哪些要件犯罪构成的特征是什么
    一、犯罪构成的特征犯罪构成与犯罪概念是两个既相联系又有区别的概念。犯罪概念从宏观上揭示了犯罪的本质属性,犯罪构成则在犯罪概念的基础上阐明犯罪的结构及成立要件,为正确认定犯罪提供具体规格和标准。因此犯罪构成实质上是犯罪概念的具体化,犯罪构成与犯罪概念之间是具体与抽象的关系。我国刑法中的犯罪构成,是指我国刑法规定的,决定某一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其程度而为该行为构成犯罪所必需的一切主观要件与客观要件的有机统一。犯罪构成具有以下三个特征:(一)犯罪构成的主客观统一性我国刑法上的犯罪构成坚持主观与客观要件的统一性。任何犯罪都是在主观罪过支配下实施的行为,而主观罪过又是对客观世界的反映。如果主观罪过不通过危害行为等客观要件表现出来,或者客观行为不是在主观罪过支配下实施的,均不能成立犯罪。因此犯罪是主观见之于客观的行为,缺乏犯罪的主观要件,犯罪的客观要件不能成立;缺乏犯罪的客观要件,犯罪的主观要件也不能成
    2023-04-28
    201人看过
  • 代位权的构成及竞合是怎样的
    所谓代位权,是指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的权利。代位权构成我们归纳起来有4点:第一、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务必须合法且确定。债务人对次债务人必须享有合法确定的债权,且此种债权尚未被处分,如次债务人已将所欠的债务清偿,则就不存在代位权。比如:赌博债权,不受法律保护,因此,就不能行使代位权。第二、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从字面上理解,怠就是懈怠,消极怠工。从法律角度来理解,是指债务人不履行其对债权人的到期债务,又不可以诉讼方式或者仲裁方式向其债务人主张其享有的具有金钱给付的内容的到期债权,致使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不能实现。这里的意思就是债务人不履行对次债务人的到期债权,又不可以诉讼方式或者仲裁方式向次债务人主张权利的,债务人就怠于行使。第三、债务人的债权已到期,债务人已陷于履行迟延,必须是债权人对债务人
    2023-03-08
    344人看过
  • 单位行贿罪的特征和构成要件
    单位行贿犯罪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程中出现的一种新型犯罪,近几年来日益严重,特别是一些单位使用公款、公物行贿的现象时有发生,它不仅冲击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秩序,腐蚀意志薄弱的国家工作人员,而且更多的时候侵害到国家的公有财产权制度,具有双重的社会危害性。因此修订后的《刑法》第393条明确规定了单位行贿罪:“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回扣、手续费,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这一规定为惩治单位行贿犯罪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武器。一、单位行贿罪的概念和特征根据《刑法》的规定及相关的司法解释,单位行贿罪是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回扣、手续费,情节严重的行为。单位行贿罪具有如下主要特征:(一)单位行贿罪的犯罪主体必须是单位。这
    2023-06-11
    132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什么是代位权,代位权的构成要件是怎样的?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0-31
      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可代继承人继承其份额。这只发生在法定继承中。
    • 代位权的构成要件,债权人代位权的效力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0-26
      一、债权人代位权的构成要件根据《合同法》第73条及其解释(一)第12条的规定,代位权的构成要件有: 1、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务必须合法且确定。债务人对次债务人必须享有合法确定的债权,且此种债权尚未被处分,如次债务人已将所欠的债务清偿,则不存在代位权。 2、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这是指债务人不履行其对债权人的到期债务,又不可以诉讼方式或者仲裁方式向其债务人主张其享有的具有金钱给付
    • 代位请求权是怎样的,债权人的代位权有哪些特征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7-05
      我们都知道现实当中行使代位权往往都需要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之后通过人民法院来赋予自己执行代位权的权利,但是有的时候并不是一定就需要行使代位权,代位权还有其他使用方式,那么代位请求权是怎样的,债权人的代位权有哪些特征?
    • 代位权的构成要件有什么,怎么规定
      湖北在线咨询 2023-11-29
      代位权的构成要件包括: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债权债务关系是合法有效的,债务人与相对人的债权债务关系是合法有效的,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的行为导致债权人的到期债权无法实现。
    • 代位权有什么法律特征,代位权的法律特征是什么呢?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0-28
      代位权有什么法律特征代位权的法律特征是: 1、代位权依附于债权而存在,随着债权的产生而产生,随着债权的转移而转移,随着债权的消灭而消灭,也就是说不存在无债权的代位权。 2、代位权针对的是债务人的消极不作为,即债务人不积极实现自己的债权情况下,债权人才可以行使代位权,如果债务人已经通过诉讼或仲裁途径实现自己的债权,则债权人不能对其行使代位权。 3、代位权是债权人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