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在法庭调查收集证据后怎么办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16 20:35:30 239 人看过

在司法实践中,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有时可能因某些原因无法调查和收集证据。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调查收集证据:(一)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属于国家有关部门保存的档案,必须由人民法院依职权收集;(二)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材料;(三)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无法自行收集的其他材料。

证据必须经过当事人在法庭上质证

证据应当上法庭上出示,由当事人质证。未经质证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当事人在证据交换过程中认可并记录的证据,经审判人员在庭审中说明后,可以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应当保密的证据,不得在开庭时公开质证,但是仍然接受当事人的质证。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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