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还诉讼保全费是否合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1 16:02:39 87 人看过

诉讼保全费一般是指诉讼保全中的保证金,而这种保证金当然可以退了。根据民诉法的具体规定,这种诉讼保全费是指利害关系人申请法院进行财产保全时,向法院缴纳的费用。保全费是法院收取的费用,是不退还的。在申请保全时法院有可能让当事人交纳保证金,保证金是可以全退的。据此如果需要退诉讼保全费,则到法院进行申请和填表,就可以顺利退费了。

民事诉讼保全费谁承担

原告XXX(上海)有限公司与被告杜某买卖合同纠纷案,2006年11月3日,原告XXX(上海)有限公司以情况紧急为由申请对被告杜某的挖掘机采取诉前保全措施,受理法院立案庭审查后认为符合受理条件,于2006年11月4日对杜某的挖掘机采取扣押的强制措施,并当场向杜某送达了扣押手续,2006年11月8日,原告的委托代理人签收保全裁定书,2006年11月23日,原告向本院提交诉状等起诉材料,11月27日,本院立案受理。

庭审中,被告提出,原告XXX(上海)有限公司提出未在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十五日内起诉,不愿意承担保全费、实际支出费12130元,并拒绝调解。

本案中,原告在11月23日起诉并未违法法律规定,法院不应解除保全措施,保全费、实际支出费均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应该由被告承担。

原告XXX(上海)有限公司是在十五日内起诉的,保全费和支出费用应由被告承担。首先要解决我国民诉法第九十三规定的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十五日内必须起诉和我国民事裁定书格式上载明的申请人在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法院起诉有没有冲突的问题。我国法律文书采送达主义,保全裁定在采取措施时向被申请人送达是法律要求的,让被申请人知晓自己的财产被采取措施的情况,以便被申请人及时解决矛盾,减少损失。

而诉前保全是一个过程,只有保全的裁定书送达给双方当事人,保全行为才完成。不能把采取保全措施作为申请人必须起诉的时间起点,申请人只有在收到法院送达的保全裁定后,才有理由相信被申请人的财产已经被保全,应该启动诉讼程序确定权利义务关系。申请人收到裁定的时间晚于被申请人是符合法理,也是合乎实践的。我国民诉法第九十三规定的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十五日内必须起诉和我国民事裁定书格式上载明的申请人在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法院起诉是同一的,并不矛盾。

我国法律未对向申请人送达的时间作出规定,本案中,11月8日,原告的委托代理人签收保全裁定书,按此推算,原告XXX(上海)有限公司最迟可在11月23日起诉,实际上,原告也是在最迟期限到来之际向法院递交了诉状,没有怠于行使权利的情形。至于说原告委托了代理人,按常理很熟悉法律,应该知道而不在民事诉讼法规定的采取保全措施后十五日内起诉,是故意利用法律条文规定和法律文书格式的冲突来规避法律,利用法院已扣押对方财产的优势,与被申请人谈判,达到庭前和解,节省诉讼费用的目的,法院应该把原告看成是一个不懂法律的普通人,基于对法院法律文书的信赖,法无明文规定皆自由,申请人当然可以充分利用诉前保全设定的15天的起诉过渡期,在法律规定的限度内,采用一切手段进行有助于防止损失扩大的一切活动,只要不违法,亦不应被禁止。

民诉法设定申请人的起诉期限,使有争议的财产通过法院的审判活动得到公正解决,防止申请人滥用诉权、恶意保全或怠于行使诉权。如果申请人迟迟不提起诉讼,诉前保全的财产就无法最终确定归属,双方的权利义务长期处于不确定状态,扩大了被申请人因财物被固定而造成的损失。

诉前财产保全制度的设立,就其目的而言,是为了解除债权人诉讼的顾虑,确保法院生效裁判能够执行;就其性质而言,它是一种防范债务人在法院作出判决前处分其财产的强制措施,会对债务人构成心理震慑,因为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对被申请人的资信声誉等方面都不同程度带来影响,告诫债务人,如届时不履行债务,还有可能走上被告席,承担败诉的后果,会丢更大的面子,当事人一般不愿意使自己在经济效中因法院的强制措施而对自己的名声不利,从而促使当事人协商解决。本案中,被告并未对诉前保全本身的合法性提出异议,受理法院应认为可不予审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条适用条件和程序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第一百零一条诉前财产保全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3日 21:4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保全相关文章
  • 诉讼保全费可退吗
    分情况的,如果启动了财产保全程序后费用就不退还了,保全执行之前申请撤销可以退还费用。《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五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过程中发现涉嫌刑事犯罪并将案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的,当事人交纳的案件受理费予以退还;移送后民事案件需要继续审理的,当事人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不予退还。第二十六条中止诉讼、中止执行的案件,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申请费不予退还。中止诉讼、中止执行的原因消除,恢复诉讼、执行的,不再交纳案件受理费、申请费。第二十七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决定将案件发回重审的,应当退还上诉人已交纳的第二审案件受理费。第一审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的,应当退还当事人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当事人对第一审人民法院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裁定提起上诉,第二审人民法院维持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定的,第一审人民法院应当退还当事人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第二十八条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终结诉讼的案件,依
    2023-04-21
    464人看过
  • 财产保全费用是否退还
    一、一般在案件审理结束后,会退回担保费用,申请费用是不予退还的。二、财产保全是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三、申请保全交纳的费用是依照该房屋的价值按比例计算的。根据国务院公布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另外,根据起诉的法院不同,还需要向法院交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具体数额可以咨询申请保全的法院。
    2023-06-14
    276人看过
  • 财产保全费用是否退还
    一、一般在案件审理结束后,会退回担保费用,申请费用是不予退还的。二、财产保全是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三、申请保全交纳的费用是依照该房屋的价值按比例计算的。根据国务院公布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另外,根据起诉的法院不同,还需要向法院交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具体数额可以咨询申请保全的法院。财产保全费用是不会退还,但并不一定要申请财产保全的一方出,这笔费用是可以要求另一方出,只要能符
    2023-04-27
    204人看过
  • 诉讼保全担保费怎么退
    保全金是指当事人申请法院进行财产保全时向法院缴纳的费用。是诉讼费用,可以请求法院判决败诉方承担,对保全金,法院不予退还。在申请保全时候法院有可能让当事人交纳保证金,那个费用是可以全退的。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申请财产保全需要提交保全担保,额度与诉讼请求的额度相当。财产保全担保,也叫诉讼保全,是指财产保全的申请人在申请财产保全时向人民法院提供的担保,即法院审理案件时,在作出判决前为防
    2023-04-21
    227人看过
  • 诉讼保全担保费怎么退
    保全金是指当事人申请法院进行财产保全时向法院缴纳的费用。是诉讼费用,可以请求法院判决败诉方承担,对保全金,法院不予退还。在申请保全时候法院有可能让当事人交纳保证金,那个费用是可以全退的。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申请财产保全需要提交保全担保,额度与诉讼请求的额度相当。财产保全担保,也叫诉讼保全,是指财产保全的申请人在申请财产保全时向人民法院提供的担保,即法院审理案件时,在作出判决前为防
    2023-06-28
    182人看过
  • 诉讼保全费可以退吗
    不退。财产保全是指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申请执行前,为保证判决的执行或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其处分的保护性措施。财产保全分两种,一种是诉讼中财产保全;一种是诉前财产保全,即在紧急情况下,利害关系人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在起诉前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的措施,这叫做诉前财产保全。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必须提供担保,并且要在法院采取保全措施的三十日内起诉,过期不起诉的,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因财产保全而给被申请人造成的损失,由申请人予以赔偿。保全费是指利害关系人申请法院进行财产保全时,向法院缴纳的费用。保全费是法院收取的费用,是不退还的。在申请保全时法院有可能让当事人交纳保证金,保证金是可以全退的。一、财产保全可以保全几次诉前财产保全不受次数限制。诉前保全条件:1.案件必须是给付内容的诉讼。2.债权、债务关系明确。
    2023-04-07
    396人看过
换一批
#民事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保全
    词条

    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保全的目的是为了防止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将来的判决难以执... 更多>

    #保全
    相关咨询
    • 诉讼保全后未作裁定保全费可否退还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0-07
      一般情况而言,一方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并支付了保全费和担保的,法院都会制作保全裁定书,保全费最终是由败诉一方承担的。如你说的情况,法院没有制作保全裁定,保全费能退。
    • 申请诉讼保全后未做裁定保全费可否退还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0-06
      一般情况而言,一方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并支付了保全费和担保的,法院都会制作保全裁定书,保全费最终是由败诉一方承担的。如你说的情况,法院没有制作保全裁定,保全费能退。
    • 作过诉前保全,再申请诉讼保全是否还交费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0-06
      诉前财产保全与诉讼中财产保全的区别是: 1.申请的主体不同。诉前财产保全是在起诉前由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中财产保全是当事人在诉讼进行中申请财产保全。诉讼中财产保全应当由申请人提出申请,必要时人民法院可以依职权采取保全措施。诉前财产保全由利害关系人提出申请,法院不得依职权采取保全措施。 2.申请财产保全的时间不同。诉讼中财产保全应当在案件受理后、判决生效前提出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必须在起诉前
    • 撤诉后诉讼费是否退还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8-02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字裁定。” 根据该条规定,撤诉应当在院做出判决定提出申请,是否批准由人民法院裁定。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五条规定:“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根据该条规定,如果撤诉,可以减半收取诉讼费用。
    • 诉讼费是否包括保全费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8-13
      诉讼费用一般就是到法院立案时要交的费用,全国统一。诉讼费用是统一标准.一般指案件受理费.诉讼费用是到法院立案时要收取的费用,全国统一诉讼费用是在法院立案时要交纳的费用,全国统一。诉讼费用是统一标准诉讼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诉讼中的鉴定评估等费用。诉讼费用包括诉讼费、保全费等,诉讼费、保全费目前全国统一标准,但实际各地收费并不完全一致,有些地方有额外费用收取。基本标准一致。诉讼费用是到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