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 赠与行为是否有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9 22:12:01 237 人看过

处分夫妻共同财产,需要经过双方的同意。如果一方是拿夫妻共同财产赠与对方,那么一方隐瞒另一方赠与他人财产,可能会侵犯夫妻另一方的财产益,一方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可以主张赠与合同无效。一方擅自赠与他人财产,过后未得到另一方的追认,那么属于侵犯另一方的财产,赠与合同将属于无效。

一、男的有没有权利把小三的钱要回来

男的有权利把小三的钱要回来,具体如下:

1、老公给小三的钱可以要回来。一般在婚姻关系的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分权;

2、由于一方日常生活的需要将共同财产无偿赠与第三人,严重损害了另一方的财产权益。这种行为是无效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第三人返还擅自处分的夫妻共同财产。

二、老公给小三的钱是否可以起诉要回

老公给小三的钱可以起诉要回,具体如下:

1、一般在婚姻关系的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分权。由于一方日常生活的需要将共同财产无偿赠与第三人,严重损害了另一方的财产权益,这种行为是无效的;

2、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第三人返还擅自处分的夫妻共同财产。

老公给小三转钱的解决方式如下:

1、如果男方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积极配合的话,可以让男方自行打印相关的流水;

2、如果男方不配合的话,可以启动诉讼程序;

3、如果不想离婚,可以直接起诉合同纠纷,诉讼程序开始后,可以申请法院调取男方的流水;

4、如果想离婚,可以先起诉离婚,在离婚诉讼中申请调取男方的银行流水;

5、如果在银行流水中发现对方有大额支取、转账、或者消费行为,可以要求对方进行合理解释。无法合理解释的,可以主张其存在恶意转移、隐匿夫妻共同财产,要求其在分割时少分或者不分。

三、送给小三的房子要得回吗

送给小三的房子要得回。婚姻存续期间,出轨一方送给第三方的房子一般可以回来。夫妻一方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房屋赠与他人的,赠与行为经另一方批准后有效。在中国,赠与合同可以撤销。夫妻一方除善意取得外,无权处分房屋所有权。善意获得的识别要素之一是以同等的价格获得一切,即他人需要以市场价格合理购买房屋,才能被认定为善意获得。从以上情况可以知道,赠与夫妻共同财产的房屋是夫妻之间的重大事项,夫妻一方无权处理。除第三方善意取得外,赠与无效。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5日 16:4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夫妻共同财产相关文章
  • 丈夫擅自处分夫妻共有房产,妻子可主张丈夫行为无效吗?
    1、丈夫擅自售房,妻子主张返还获支持陈某与韩某系夫妻关系,丈夫陈某向丁某借款,因无力偿还遂擅自与丁某签订房屋买卖协议,将自己购买但登记在妻子名下的自建商铺一间卖给丁某,但丁某一直未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后陈某不幸去世,妻子韩某以遗产继承的方式在房管局对该商铺办理了新的产权证。遂要求丁某返还房屋,丁某拒不归还。韩某将丁某诉至法院。法院审理认为,涉案商铺系陈某与韩某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建,应属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陈某擅自将夫妻共有房屋出售给丁某,且未提供韩某同意对该共有房产进行处分的书面意见或授权陈某对该房产进行处分的委托手续,陈某的行为属于无权处分,事后韩某对案涉房屋的出售亦拒绝予以追认,故本院对该份《房屋买卖协议》的效力不予认定。虽然丁某购买店铺时系善意购买并支付了合理价格,但房屋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不符合善意取得条件,故对韩某要求丁某返还该商铺的诉讼请求,本院依法予以支持。对丁某由此遭受的损失
    2023-03-19
    415人看过
  • 夫妻一方能否私自处理夫妻共同财产,效力如何
    根据《》第17条规定:夫妻在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这一规定,体现了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的原则,保护妇女在家庭财产关系方面的平等地位。一般情况下,夫妻一方因日常生活需要有权处理,比如购买书籍,购买食物等,但是对于大数额或重大财产夫妻双方应取得一致意见,比如买卖房屋。所以因日常生活需要处理小数额的财产,夫妻一方可以自行处置,不需获得对方的同意,但是如何设计夫妻重大财产变更等事项应取得对方的同意,夫妻双方共同处置。
    2023-06-11
    154人看过
  • 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以上一方擅自处分怎么办
    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有房地产,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追回该财产。但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已办理过户手续的,法律不支持追回。如果第三人在购买该房产时明知出卖人无权处分,则不构成善意取得,出卖人配偶有权追回。我国对房地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房地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依据。无论无权处分人是否交付房屋或受让人是否支付价款,受让人只要不办理房地产变更登记,就无法善意取得房地产。一方有过错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标准?一方有过错导致夫妻关系破裂离婚的,夫妻共同财产按照夫妻的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一般进行平均分割。如果该过错行为属于获得离婚损害赔偿情形的,无过错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损害赔偿。我国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并不存在过错方应少分或不分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八条,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已办理不动产登
    2023-08-08
    493人看过
  • 夫妻单方擅自出售夫妻共有房屋的行为无效
    赵*阳、吴-卿夫妇与杨*庆、李*平夫妇均为某市一家中学的教师,并曾经是该中学西大院教师宿舍的隔壁邻居,2001年,该中学进行集资建房,杨*庆、李*平夫妇出资64557.3元分得市区丽景南苑X幢XXX室。赵*阳、吴-卿夫妇听说杨*庆想把这套新分的房子出售,而他们恰好想再购买一套。于是,夫妻俩与杨*庆商议购房事宜。一个愿卖一个愿买,9月,赵*阳、吴-卿夫妇与杨*庆很快达成口头房屋买卖协议,约定将丽景南苑的房屋以人民币11万元的价格出售给赵*阳、吴-卿夫妇。9月15日,赵*阳、吴-卿夫妇给付杨*庆购房款人民币8万元,杨*庆即将该房屋的钥匙及水电交费卡交给赵*阳、吴-卿夫妇。因当时尚未领取房产证,双方口头约定余款3万元待交付房产证时结清。2003年12月10日,杨*庆申请登记房屋所有权,并取得了有自己名字的房屋产权证。杨*庆立即交给了赵*阳、吴-卿夫妇,赵*阳、吴-卿夫妇亦按两年前的约定将3万元余
    2023-05-05
    130人看过
  • 单方是否有权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
    夫妻共同财产一般不能单方面赠与。夫妻有权平等处理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的性质是共同共有,夫妻应当不分份额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义务。共同财产所有权的数额不能根据夫妻双方的经济收入来确定。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夫妻一方对共同财产的使用和处分,除另有约定外,应当共同财产。房产赠予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共有:(1)工资、奖金;(2)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指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没有明示归一方所有的;(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
    2023-07-02
    115人看过
  • 夫妻共同房产擅自出售是否有效呢
    对于上述情况,应该分以下情形,区别对待:(1)房屋买受人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是否明知出卖人有其他共有人,如果不是明知,则该买卖合同有效;如果是明知,则合同除经共有人追认外,合同无效。对此,房屋出卖人和其他共有人负有举证责任。(2)如果房屋买受人是善意的,但未办理过户手续,虽然不影响合同的效力,但由于房产涉及共有人的所有权,按照物权优先于债权的原理,房屋买受人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买受人只能按照合同约定,追究行为人的违约责任,而不能要求行为人继续履行过户义务。(3)如果房屋买受人是善意的,而且办理了过户手续,则买受人依照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取得了房屋所有权。其他共有人只能要求行为人承担侵权责任,而不能要求买受人返还房屋。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百零六条:“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
    2023-04-21
    486人看过
  • 房产赠与与夫妻关系:是否夫妻双方共同拥有?
    婚内父母赠予一方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是有权分割该房产的。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1、一方的婚前财产;2、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3、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个人财产。男方继承父母的房产妻子有份吗男方继承父母的房产女方有没有继承权,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根据法律相关规定,被继承人订立遗嘱由儿媳继承遗产的,儿媳就有继承权。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儿媳享有继承权。无继承权的情况如下:1、儿子在世,未留下遗嘱要求儿媳继承,儿媳无继承权;2、丧偶儿媳未尽到赡养义务的,无继承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
    2023-07-05
    225人看过
  • 夫妻赠与和夫妻财产约定是否一致?
    夫妻赠与和夫妻财产约定是不一样的。1、夫妻赠与是指夫妻中的任意一方,接受赠与的财产,或者将自己的个人财产赠与对方;2、夫妻财产约定是指对婚后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归属、管理、使用、收益、处分进行约定。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第一、第二款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工商股权信息登记是否属于夫妻财产约定工商股权信息登记只要有书面证明就属于夫妻财产约定。公司章程中的持股比例为夫妻财产协议,或者夫妻双方在工商登记中以各自财产为注册资本,各自承担相应责任,并向工商登记部门提交财产分割书面证明的,工商登记中的持股比例相当于夫妻财产协议。否则,没有书面证明,工商登记就不能按照夫妻财产协议来理解。《民法典》第一
    2023-07-25
    228人看过
  • 父母赠与夫妻一方的财产的合同是否有效
    公证不是该赠予行为生效的必要条件,只要赠予人与受赠予人签字就可以了。但经过公证后,如果发生房产争议,就不需要再通过诉讼来判定它的合法性了,因为公证书本身就是生效的法律文书。赠予后,您儿子是唯一合法的产权人,您的其他子女对该房当然就不再享有任何权利了。如发生意外,该房即作为其遗产由其配偶、父母和子女按法定继承,除非其生前已立有遗嘱对产权做出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定义】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任意撤销权及其限制】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2023-06-14
    150人看过
  • 夫妻共同财产擅自处置后果
    一、夫妻共同财产擅自处置后果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处分共同财产的属于无效民事行为。如果要追究的话,可以依法起诉。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在处理共同共有财产时,应当相互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夫妻一方私自处理的属于不当或侵权行为,一方认为对方侵犯自己权益的,可以维权,在协商不能解决时可以起诉由人民法院裁定。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司法实践中,夫妻双方在处理日常事务时,应当互为代理(即代理人的行为直接视为被代理人的行为),法律后果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
    2023-05-06
    112人看过
  • 夫妻财产约定与赠与合同是否有效?
    夫妻财产约定与赠与合同合法有效,夫妻财产约定与赠与合同经过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共同签订并且合法合规的情形是有效的,夫妻间赠与,是指夫妻一方或即将登记结婚的一方将个人财产赠与对方的行为。一、夫妻间赠与合同的成立需要具备以下四个条件:(1)必须有明确的赠与和受赠的意思表示。(2)必须有转移特定财产所有权的意思表示。如果双方意思表示的内容非指定于特定物的物权转移,而是通过协商对婚前、婚内财产选择一般共同共有或限定共同共有的形式,则不能认定为赠与。(3)必须是对特定财产的赠与。如果标的物涉及的是概括的婚前财产,则应当认定为财产制约定而非赠与。(4)赠与物系赠与人的婚前或婚后个人特有财产。夫妻财产约定是指夫妻以契约方式就婚前、婚内所得财产的归属、管理、使用、收益、处分及债务清偿、婚姻解除时的财产清算等事项达成的一致意见。夫妻财产约定与法定夫妻财产制并存,夫妻选择财产约定,就排除了法定夫妻
    2023-06-23
    63人看过
  • 夫妻一方私自将房屋赠送给孩子,赠与行为是否有效?
    当事人咨询:2002年,我和老婆结婚,2003年生了我儿子。2011年我们一起买了一套房子,房子登记在老婆名下。今年年我们开始分居。老婆自己签了赠与合同,把房子赠与给儿子。这份赠与合同有效吗?婚姻律师李晓娟解答: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本案中,您和您老婆对房屋共同享有所有权,您老婆赠与房屋应取得您的同意。你们婚后购买的房屋系夫妻共同财产,两人对该房屋享有平等的处理权,您老婆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将共同财产无偿赠与您儿子,严重侵害了小明的产权权益。因此,您老婆未经您同意擅自赠与房屋的行为应属无效。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在没有约定其他财产制的情形下,夫妻对共同财产形式是共同共有,而非按份共有。夫妻一方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将共同财产无偿赠与他人,侵害了另一方的财产权益,该赠与行为应认定无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九条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共同享有所有
    2023-06-25
    99人看过
  • 民法典中夫妻共有财产分割给一方是否赠与
    一、民法典中夫妻共有财产分割给一方是否赠与《民法典》中夫妻共有财产分割给一方不属于赠与,夫妻共同财产本来就是夫妻的共有财产,赠与只能是赠与个人财产。《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定义】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二、能否把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给第三个人把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给第三个人必须经过夫妻双方的同意,才算有效,否则另一方有权追回。法律规定,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
    2023-05-06
    378人看过
  • 赠与财产定性为夫妻共有财产是否合理
    如果赠与约定中明确赠与给一人,则不能定性为夫妻共同财产。案情总结:应将该房认定为其次女的个人财产。案情叙述:甲某有私房一处,生前将该房赠与其已经结婚的次女,并办理了公证。赠与公证书写明:甲某该房赠与其次女。后其次女办理了产权转移手续,并登记在自己一人名下。后该次女与其丈夫闹离婚并诉争于法院,双方对该房屋是否属于共有财产发生争议,此时甲某已经死亡。该案审理法院认为,虽然该房屋赠与行为发生在受赠人婚姻关系持续期间,但甲某明确表明将该房赠与其次女,根据新《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因此,应将该房认定为其次女的个人财产。结合本案事实,甲某赠与书中,明确约定该房归次女所有,因此,根据民法典规定,本案争议财产应视为甲某次女的财产。
    2023-05-06
    281人看过
换一批
#财产分割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在双方结为夫妻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双方共同所有: 领取的工资、奖金;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得到的财产;知识产权的收益;通过继承或赠与得到的财产,如房屋等;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更多>

    #夫妻共同财产
    相关咨询
    • 一方擅自将夫妻共有房屋赠与他人赠与行为有效吗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0-30
      案例简介:一方擅自将夫妻共有房屋赠与他人A与汤某某系再婚夫妻,双方于1988年登记结婚。本市浦东新区XX143弄*号*室房屋系1994年时因动迁安置分得的公房,承租人为汤某某,A、金玉贞(汤某某母亲)为同住人。1994年2月,金玉贞死亡。2000年4月18日,汤某某未经A同意购买系争房屋产权,产权登记在汤某某一人名下。2001年3月,汤某某与第三人签订一份《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汤某某将系争房屋
    • 夫妻一方赠予的财产咋办,赠与财产,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7-23
      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接受赠与获得的财产具有遗嘱或赠与合同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的情形的,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没有则是属于共同财产的。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
    • 夫妻一方擅自将共同财产赠与他人,是部分无效还是全部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1-15
      部分无效。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第三人的,可根据赠与财产的性质,认定一方对共同财产中属于自己的部分享有处分权,该部分财产的赠与有效,而对属于另一方的那部分财产的赠与无效。
    • 一方擅自处理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上会判定夫妻共同财产处分无效吗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7-26
      是无效的。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处分共同财产的属于无效民事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关于“夫或妻对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的规定,应当理解为: (一)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 (二)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
    • 夫妻共同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吗婚后赠与一方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7-09
      夫妻共同财产是基于法律的规定,因夫妻关系的存在而产生的。在夫妻双方未选择其他财产制的情形下,夫妻对共同财产形成共同共有,而非按份共有。根据共同共有的一般原理,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财产应作为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夫妻对全部共同财产不分份额的共同享有所有权,夫妻双方无法对共同财产划分个人份额,也无权在共有期间请求分割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并不意味着夫妻各自对共同财产享有半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