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收购中的权益披露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9 14:31:48 138 人看过

权益披露,投资者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包括登记在其名下的股份和虽未登记在其名下但该投资者可以实际支配表决权的股份。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应当合并计算。根据《证券法》和《收购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投资者通过证券交易行为,权益达到一定限度时,应当及时对拥有上市公司的权益进行披露。

1、进行权益披露的情形

(1)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5%时,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编制权益变动报告书,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提交书面报告,抄报该上市公司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通知该上市公司,并予公告;在上述期限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

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后,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其拥有权益的股份占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每增加或者减少5%,应当依照上述规定进行报告和公告。在报告期限内和作出报告、公告后2日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

(2)通过协议转让方式,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拟达到或者超过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时,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编制权益变动报告书,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提交书面报告,抄报派出机构,通知该上市公司,并予公告。

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后,其拥有权益的股份占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每增加或者减少达到或者超过5%的,应当依照前述规定履行报告、公告义务。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在作出报告、公告前,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

(3)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行政划转或者变更、执行法院裁定、继承、赠与等方式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达到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时,同样应当按照上述规定履行报告、公告义务,并参照上述规定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2、权益变动的披露方式

(1)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不是上市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其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但未达到20%的,应当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20%但未超过30%的,应当编制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18日 12:5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上市公司收购相关文章
  • 公司上市虚假披露的法律责任
    一、基本案情介绍2006年10月,某股份有限公司获准挂牌上市。2007年8月,该上市公司发布的中期报告中反映每股收益为0.31元。2008年1月30日,该公司年度报告称,其2007年实现利润5.4亿元,本年度增加资本公积金达6.48亿元,每股收益为0.83元。鉴此,市场发生异常波动,股民们对此表示疑问。主管部门遂会同有关机构着手对该公司进行调查。经调查发现以下方面的严重问题:1、该公司在2006年上报的上市申报材料存在虚报产品销售额、虚增产品库存和隐瞒公司2006年度亏损1.4亿元以及虚报盈利4600万元等事实。某会计师事务所受托出具的审计报告中含有上述虚假内容并出具了含有严重误导性内容的2007年盈利预测审核意见书。2、该会计事务所在2008年初出具审计报告并由该上市公司在2008年1月30日公开披露的年度报告中有欺骗股东和社会公众,虚构利润和虚增资本公积金达3亿多元的情形。由于该上市公
    2023-02-26
    101人看过
  • 公司股票上市信息披露的原则
    (一)真实原则信息披露应当以客观事实或具有事实基础的判断和意见为依据,如实反映客观情况,不得有虚假记载和不实陈述。(二)准确原则应当使用明确、贴切的语言和简明扼要、通俗易懂的文字,不得有误导性陈述。(三)完整原则完整是指应当内容完整、文件齐备,格式符合规定要求,不得有重大遗漏。(四)及时原则及时是指应当在本规则规定的期限内披露所有重大信息。(五)公平原则公平是指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重大信息。向股东、实际控制人或第三方报送的文件涉及未公开重大信息的,要及时向交易所报告。
    2023-06-12
    115人看过
  • 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公平信息披露指引
    2023-06-09
    72人看过
  • 信息披露是什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有何规定?
    信息披露主要是指公众公司以招股说明书、上市公告书以及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等形式,把公司及与公司相关的信息,向投资者和社会公众公开披露的行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是公众公司向投资者和社会公众全面沟通信息的桥梁。投资者和社会公众对上市公司信息的获取,主要是通过大众媒体阅读各类临时公告和定期报告。投资者和社会公众在获取这些信息后,可以作为投资抉择的主要依据。真实、全面、及时、充分地进行信息披露至关重要,只有这样,才能对那些持价值投资理念的投资者真正有帮助。律师补充: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作出公开承诺的,应当披露。信息披露文件包括定期报告、临时报告、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上市公告书、收购报告书等。依法披露的信息,应当在证券交易所的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发布,同时将其置备于上市公司住所、证券交易所,供社会公众查阅。信息披露文件的全文应当在证券交易所的网站
    2023-05-07
    211人看过
  • 上市公司对外披露的信息包括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主要包括以下几种形式:定期报告、临时报告、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上市公告书、收购报告书等。且披露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一、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刑法认定是怎样的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是指在招股说明书、认股书,公司、企业债券募集办法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本罪中的欺诈,是指采取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误导投资者作出错误选择的作法。(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国家对证券市场的管理制度以及投资者(即股东、债权人和公众)的合法权益。(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上必须具有在招股说明书、认股躬、公司、企业债券募集办法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2023-03-05
    380人看过
  • 上市公司债权转让信息需要披露吗
    依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内容,并没有明确规定上市公司债权转让需要进行信息的披露,但债权转让如果对公司有重要影响的,应该进行披露。《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十条发生可能对上市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投资者尚未得知时,上市公司应当立即披露,说明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状态和可能产生的影响。前款所称重大事件包括:(一)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二)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和重大的购置财产的决定;(三)公司订立重要合同,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四)公司发生重大债务和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或者发生大额赔偿责任;(五)公司发生重大亏损或者重大损失;(六)公司生产经营的外部条件发生的重大变化;(七)公司的董事、13以上监事或者经理发生变动;董事长或者经理无法履行职责;(八)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其持有股份
    2023-03-02
    100人看过
  • 上市公司应该披露哪些信息
    上市公司应该披露哪些信息?根据我国《公司法》,上市公司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披露财务状况、经营情况和重大诉讼事项,并在每个会计年度每半年公布一次财务会计报告,我国法律法规要求的信息披露,无非是以下内容:(1)公开发行文件,即招股说明书;(2)上市公告;(3)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4)中期报告,主要是重大事项公告,上市公司并购公告(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情况(六)证券交易所要求披露的信息(七)其他需要披露的属于公开信息的信息,下列信息可以免于披露:一是受法律、法规保护,不得披露的商业秘密;二是证券监管部门在查处违法行为过程中获取的非公开信息;第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披露的其他信息和文件
    2023-05-07
    408人看过
  • 上市公司财务报表披露要求:遵循规定进行披露
    上市公司中期报告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完成(即七、八月份)。定期报告的披露要求为在指定报刊披露其摘要,同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网站上披露其正文。中期报告内容包括: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公司股票、债券发行及变动情况、股东总数、公司前10大股东持股情况,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的情况;管理层讨论与分析;报告期内重大诉讼、仲裁等重大事件及对公司的影响;财务会计报告等。影响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的原因分析(一)有关的法律、法规不完善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制度的法律规定,是借鉴西方发达国家证券市场信息披露制度的经验并结合我国实际情况而建立起来的。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新的经济业务行为人新的经济工具的出现,使现行的法律一时很难跟上。例如:《会计法》以及《证券法》中都没有对提供虚假信息以及做假账等行为的处罚作出明确的规定。这种含糊的、原则的规定,就导致了在现实生
    2023-07-07
    308人看过
  • 上市公司收购中少数股东权益受侵害的情形
    上市公司收购法律规制的主要目的之一在于保护目标公司股东,尤其是少数股东的利益,因为相对于收购人、目标公司管理层、大股东,少数股东在上市公司收购的利益博弈中总是处于绝对的弱势地位。中国的证券市场由于存在股权分裂和一股独大的特点,收购人用较低的成本和大股东协商一致,就获得了目标公司的控制权,因此协议收购为收购者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一起操纵市场,利用信息和资金的绝对优势低吸高抛创造了机会,而这个机会又是绝对的低成本。这是我国上市公司收购过程中伴随大量虚假陈述、内幕交易和操纵市场产生的根源。在中国股权分裂的现实下,三分之二的非流通股不在市场上流通,少数股东的权益历来没有得到很好的保护。增发新股、配股和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是常被采取的手段,也被股民称为大股东利用上市公司圈钱的三大陷阱。有学者认为,少数股东合法权益遭受侵害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类:(1)上市公司设置障碍阻挠少数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从而剥夺少数股
    2023-06-09
    176人看过
  • 最新公司上市流程预披露方案
    一、公司上市流程预披露方案1、聘任三家中介服务机构:证券公司(俗称券商、也就是投行),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这三家是法定的中介服务机构,其中以券商为首,承担保荐和承销任务,会计师负责上市审计,律师负责上市相关法律问题。找对了人,这是关键中的关键。好券商也许贵,但可以大大降低花冤枉钱的可能性,再说券商的收费中绝大部分是上市后才给的,不上市不用给,所以一定要选好券商团队。2、中介机构做初步尽职调查,发现存在的重大问题,确定改制和上市方案。3、改制。即由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4、辅导备案和公告。与券商签订辅导协议的5个工作日内去当地证监局备案,然后在当地报纸上发布接受辅导的备案。5、中介机构进场做细致的尽职调查,根据上市条件要求,对公司的各个方面进行调查,发现存在的不规范的方面,提出整改建议。这个过程一直持续到向证监会报送上市申报材料以前。6、募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和备案、环评
    2023-02-09
    457人看过
  • 劳动仲裁对上市公司披露影响
    劳动仲裁对公司有以下影响:1、公司需要依法参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组织的仲裁;2、按照规定的期限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3、公司拒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五十一条,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一、劳动仲裁决是终审裁决吗依据我国劳动争议仲裁法的规定,劳动仲裁实行的是一裁终裁制度,对劳动仲裁的裁定结果不服的,不能申请再仲裁,只能向法院提起劳动诉讼。《中
    2023-03-04
    301人看过
  • 上市公司季报披露规定是什么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年度报告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中期报告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季度报告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第3个月、第9个月结束后的1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第一季度季度报告的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的披露时间。一、如何看懂上市公司季报管理层为强制和规范季报的信息披露内容,从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报告期末股东总数以及前十名流通股股东持股数、管理层讨论和分析、本报告期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等方面都做了很具体的披露要求。管理层为强制和规范季报的信息披露内容,从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报告期末股东总数以及前十名流通股股东持股数、管理层讨论和分析、本报告期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等方面都做了很具体的披露要求。上市公司季报文字描述的往往是总结、成果、业绩、过去管理思路等较多。而对公司前景展望、业绩预测、未来管理思路、具体做法等描述较少。投资
    2023-03-16
    378人看过
  • 上市公司一季报什么时候披露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第二十条规定,上市公司年报的披露时间为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季报的披露时间为每个会计年度第3个月、第9个月结束后的1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因此一季报的披露时间一般在四月份。不同板块的一季报预告时间也有所不同:3月31日中小板一季报预告(有条件强制);4月10日创业板一季报预告(强制);4月15日深证主板一季报预告(有条件强制)。一、什么是季报季报是指每三个月结束后的经营情况报表,分别分为一季报、中报、三季报和年报,其中一季报是指上市公司在1月到3月的经营情况报表。如果一季报中显示业绩与同期相比较出现大幅增长的情况,则在一定程度上会刺激市场上的投资者大量买入,推动股价上涨,甚至出现涨停的现象,特别是对于那些扭亏为盈的个股,如果一季报业绩低于预期,与同期相比较出现较大的下跌情况,则会使市场上的投资者不看好它,抛出手中的股票,从而导致
    2023-03-17
    448人看过
  •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规的三大危害
    (一)破坏了上市公司的诚信形象。诚信是市场经济的灵魂,也是市场经济正常运行的基础。对上市公司而言,信息披露不仅仅是一种义务,而且也是其是否诚实信用的一种直接体现。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树立良好的诚信形象,能为上市公司赢得一笔不可多得的无形资产。有关研究表明,在成熟的证券市场上,信息披露做得好的上市公司的股价都相对高于其他同类公司。相反,信息披露违规甚至恶意造假,则会破坏上市公司的诚信形象,并对投资者的信心产生不可估量的影响。我国证券市场投资者目前的短期行为也从一个侧面说明了这一点。中科系崩盘、亿安科技操纵股价、银广夏虚构利润,虽然这些事件相对于我国1170多家上市公司而言只是极少数,但这些事件的发生决非偶然。(二)损害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世界证券市场的发展史告诉我们,没有广大公众持续的证券投资,就不可能有健康发展的证券市场;要使证券市场健康发展,就必须保护投资者的合法利益。因为如果投资者的合法
    2023-06-09
    134人看过
换一批
#证券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上市公司收购是指收购人通过法定方式,取得上市公司一定比例的发行在外的股份,以实现对该上市公司控股或者合并的行为。 它是公司并购的一种重要形式,也是实现公司间兼并控制的重要手段。在公司收购过程中,采取主动的一方称为收购人,而被动的一方则称为被... 更多>

    #上市公司收购
    相关咨询
    • 非上市公司收购转让非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哪些内容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1-30
      转让方披露的非上市企业产权转让信息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转让标的企业的基本情况;(二)转让标的企业的产权构成情况;(三)产权转让行为的内部决策情况;(四)转让标的企业最近一期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主要财务指标数据;(五)转让标的企业资产评估核准或者备案情况;(六)受让方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七)其他需要披露的事项。需要按本办法办理审批手续的,还应当披露产权转让行为的批准情况。
    • 上市公司中报披露时间规定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1-26
      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编制完成,中期报告由上市公司在半年度结束后两个月内完成,季报由上市公司在会计年度前三个月、九个月结束后的三十日内编制完成。 上市公司需要披露的消息有: 1、投资者评估公司经营状况所需要的信息; 2、对股价运行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中报应当包括: 1、公司简况; 2、公司的主要产品或者主要服务项目简况; 3、公司所在行业简况; 4、公司所拥有的重要的工厂
    • 上市公司收购本公司的股份有信息披露这个环节吗?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0-08
      上市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上市公司董事会决议披露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3-16
      8.1.3董事会决议涉及的本规则第六章(指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季度报告)、第九章、第十章和第十一章所述重大事件,需要按照中国证监筏攻摧纪诋慌搓苇掸俩会有关规定或者本所制定的公告格式指引进行公告的,上市公司应当分别披露董事会决议公告和相关重大事件公告。可以理解为,董事会决议涉及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季度报告内容的,需要公告董事会决议和相关报告。
    • 上市公司披露股东规定这个披露是合法合规不的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7-21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是证监会以主席令形式发布的部门规章,是对上市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所有信息披露行为的总括性规范,涵盖公司发行、上市后持续信息披露的各项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