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在履行定期合同时辞职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31 18:16:38 106 人看过

1、如何在履行定期合同时辞职

劳动者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后,需要依法确定劳动期限,签订劳动合同。但在实践中,一些劳动者认为自己已经签订了定期劳动合同,未按约定期限完成劳动合同,依法不得离开。其实,即使签订了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而且合同还没有到期,你还是可以离开的。实际上,工人在下列情况下可以要求辞职:

1。劳动者提前30日通知用人单位,无需经用人单位批准,但用人单位不承担经济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无需提前30日或经批准解除劳动合同。此外,雇主必须支付每工作年度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根据规定,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公司未按照劳动合同规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2)公司未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3)公司未按规定支付劳动报酬的依法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

(4)公司制定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损害职工权益;

(5)有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具体情形;(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无正当理由非法解除劳动合同,公司不仅不给予经济补偿,而且给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当然,劳动者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办理下列辞职手续:

1。劳动者先向人事部门提出申请,填写辞职申请表,再找相关领导签字。

2。核对考勤表,包括离职当月和上月,确定未结算工资;领取人事部离职档案,包括离职证明、社保缴纳证明、公积金金龙卡、就业失业登记证。二是没有必要提前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条件。试用期内,经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是指用人单位在招用劳动者时提出的具体要求和标准。不同的工作导致不同的就业条件和标准。用人单位为了考察录用的劳动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条件和标准,一般规定不同期限的试用期。在试用期内,劳动者符合用人单位用工条件和标准的,双方继续履行合同;经证明不符合用人单位用工条件和标准的,或者经证明不能胜任合同规定的工作的,用人单位应当履行合同可以按照规定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解除双方的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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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3月02日 0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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