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规定城市房子多少年拆迁?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24 14:41:52 125 人看过

一、根据规定城市房子多少年拆迁?

1、并不存在“城市房子多少年拆迁”这个问题。

拆迁与房屋时间长短没有直接关系。拆不拆迁不是看房龄的,要看市政规划,政府要规划才会拆迁,若不规划的话房龄再长也不会拆。

2、不管房屋已经修建多少年,一旦被拆迁,都是可以获得拆迁补偿金的。

拆迁人给予被拆迁人的货币补偿款、安置房屋归被拆迁人所有。被拆迁人应当负责安置房屋使用人。拆迁人给予房屋承租人的货币补偿款、安置房屋归房屋承租人及其同住人共有。同住人得不到相应的补偿或安置的,可向法院起诉主张自己的权利。

3、拆迁人应当将货币补偿款以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的名义存入本市银行,由银行开具特种存款单。

由拆迁人将特种支票送达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特种存款单可以用于支付购房款,也可以兑取现金。综合上面所说的,旧城改造在拆迁的时候就会涉及到很多的补偿,而且不同的拆迁情形所涉及到的内容就会不一样,但只要合理、合法得到拆迁者的认可,那么一般就不会引起各种矛盾,所以,拆迁都是有法律依据的,一定要按流程来进行。

二、发生拆迁纠纷由谁申请行政裁决?

拆迁纠纷可以由拆迁人、被拆迁人申请行政裁决。

1、拆迁人申请行政裁决,应当提交下列资料:

(1)裁决申请书;

(2)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3)被拆迁房屋权属证明材料;

(4)被拆迁房屋的估价报告;

(5)对被申请人的补偿安置方案;

(6)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协商记录;

(7)未达成协议的被拆迁人比例及原因;

(8)其他与裁决有关的资料。

2、被拆迁人申请行政裁决,应当提交下列资料:

(1)裁决申请书;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3)被拆迁房屋的权属证明;

(4)申请裁决的理由及相关证明材料;

(5)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认为应当提供的与行政裁决有关的其他材料。

三、房屋拆迁补偿款分割纠纷可以调解吗?

房屋拆迁补偿款分割纠纷可以调解,在调解的时候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1、确定可取得拆迁利益主体的同住人资格

在涉及公有房屋拆迁补偿纠纷中,对于同住人的界定,为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在被拆迁居住房屋处有本市常住户口,已实际居住1年以上,且本市无其他住房或者虽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难的人。这里的他处虽有住房但居住困难的情况,是指他处房屋内人均居住面积不足法定最低标准的情况,他处房屋的性质仅限于福利性质取得的房屋。

2、审查拆迁资料并听取拆迁单位意见

由于现实情况纷繁复杂,确定应安置人员存在一定的难度,动拆迁单位在实践中对动拆迁补偿款分割人员的核定有三种形式:

(1)动拆迁单位和被拆迁人(以户为单位)签订的《房屋拆迁安置协议》中附有安置人员的名单,除非上述条款被法院宣告无效,一般都按该协议分割拆迁补偿款;

(2)在《房屋拆迁安置协议》中无相关条款,但在拆迁单位拆迁之初以户为单位制定的“两定表”(即核定人员表、核定面积表)中有相关记载的,一般以该表中的相关内容为参考,依据当事人提出的合理合法的主张,确定安置补偿人员;

(3)当《房屋拆迁安置协议》及“两定表”对相关安置人员均不明晰时,调解人员可至拆迁单位了解具体情况,参考其意见合理确定安置人员。

3、合理分配房屋拆迁补偿款

首先,家庭内部对安置补偿有约定的,只要该约定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一般应予以遵从。若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则应根据三项原则进行分配:

(1)一是一人一份,均等分割。这样做,一方面考虑到平等、公平合理是民法的基本原则,另一方面承租人和同住人对补偿款是共有的法律关系,原则上也应平均分割;

(2)二是适当照顾老年同住人及缺乏经济来源的同住人。这是因为多数老年人及缺乏经济来源的人社会保障不足,后继生存和发展能力较弱,需要给予特殊保护,而且公房大多源自老年人,在分割时也应适当照顾其利益。

(3)三是承租人或同住人在取得公房承租权时额外支付过较多款项的,可以适当多分,这体现了权利义务相一致以及等价的原则。此外,如果被拆迁公房内居住未成年人的,对其实际承担监护义务的人,也可以适当多分拆迁补偿款。

4、区分房屋性质作出不同处理

(1)除公房拆迁补偿款分割的情形外,实践中还会遇到拆迁其他性质各类房屋时所发生的纠纷,此时应区分房屋性质,分别确立调解原则:

(2)被拆迁房屋属于居住和非居住兼用的,如果拆迁人明确区分居住补偿和非居住补偿份额的,对于居住补偿部分,承租人和同住人可共同分割;对于非居住补偿部分,利用该房屋进行经营的人是该公房的承租人或同住人的,则该承租人或同住人可以适当多分;如果拆迁人未明确区分,利用该房屋进行经营的承租人或同住人就整个补偿款可以适当多分。

(3)被拆迁房屋属于因落实政策而恢复所有权的代理经租房屋,补偿款的分割一般归所有权人,实际居住人的安置,按照本市有关政策规定处理。被拆迁房屋属于通过市场买卖取得的使用权公有居住房屋,所得到的货币补偿款一般归出资人所有。被拆迁房屋属于售后公房,应按私房拆迁补偿款份额划分的原则进行调解。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8日 10:1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分居相关文章
  • 根据规定高楼多少年后强行拆除
    一、根据规定高楼多少年后强行拆除?不管过了多少年都不能强行拆除,居民个人合法住宅没有使用权年限,政府部门没有任何正当理由的不能强拆。因土地征收需要拆迁房屋的,应该支付下列补偿金:(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二、房屋被违法强拆是否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可以,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一)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二)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三)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四)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三、房屋被违法强拆申请国家赔偿的流程有哪些?1、当事人提出申请赔偿与法院进行受理立案;2、法院相关部门进行审理审查;3、法院对负有行政赔偿的行政机关负责赔偿;4、负有赔偿的行政机关负责
    2024-02-07
    109人看过
  • 新余市城市房产拆迁规定
    《新余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已经2005年8月9日市六届人民政府第1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4月1日起施行。二六年二月二十七日新余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建设项目顺利进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凡在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拆迁,并需要对被拆迁人补偿、安置的,适用本办法。第三条城市房屋拆迁必须符合城市规划,有利于城市旧城改造和生态环境改善,保护文物古迹,保障国家、省市重点工程和城市建设的需要。第四条拆迁人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安置;被拆迁人应当在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第五条市人民政府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市城市房屋拆迁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县人民政府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辖区内的城市房屋拆迁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市、县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和单位应当依照
    2023-07-05
    253人看过
  • 根据规定盐城市社保缴纳基数是多少
    盐城市社保基数的上限按照16842元/月确定,下限3368元/月确定,社保缴费比例是:养老保险:公司缴16%,个人缴8%;失业保险:公司缴0.5%,个人缴0.5%;工伤保险:公司缴根据行业,个人不缴;生育保险:公司缴0.9%,个人不缴;医疗保险:公司缴7.5%,个人缴2%。一、社保基数是怎么确定的?社保基数是按照职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资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额来进行确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是计算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缴纳社保费和职工社会保险待遇的重要依据,有上限和下限之分,具体数额根据各地区实际情况而定。每年1月开始,参保单位应当到办理参保登记的市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中心或区社会保险所(以下统称社保经办机构)申报下一结算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参保单位申报的缴费基数,须经参保职工本人签名或采用公示的方法确认。缴费单位不按规定申报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暂按其上一年月缴费基数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
    2023-06-20
    358人看过
  • 城市房子强拆的依据是什么规定
    一、城市房子强拆的依据是什么规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或者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从法律上讲,拆迁人合法取得拆迁许可证,给被拆迁人作了合法补偿和安置后,就有权利拆除被拆迁人所有或使用的房屋及附属物,同时被拆迁人在房屋拆迁裁决限定的搬迁期限内负有履行搬家腾地的义务。强制拆迁需以作出房屋拆迁裁决为前提。二、遭遇强拆该如何维持自身权益维权的方式是依据现行法律、通过复议或诉讼的方式主张自身的权利。遇到暴力拆迁的一般维权方式如下:1.在面临非法侵害威胁时,正式书面向当地公安机关提出保护请求,并保留送达回执。2.在遭受侵害时立即报警求助。3.在被侵害之后要求立案侦查,追究侵权人的刑事责任。4.在适当时机提出行政不作为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5.诉讼不是目的是手段,
    2023-10-27
    437人看过
  • 根据规定买私人房子拆迁如何办房产证
    一、根据规定买私人房子拆迁如何办房产证根据规定买私人房子拆迁办房产证的程序是:1.拆迁户办证需要持回拆迁协议、结算单、发票、原房产证等去财政局缴纳契税或开具契税减免单。2.缴纳房产证代办费、公共维修基金、契税、印花税给开发商。3.去房地产交易中心档案室开注销证明。4.核对回迁房房产证,仔细核对证书的数量,如果约定取得两证,一定要核验是否齐全。二、买私人房子拆迁怎么办买私人房子拆迁其房产证记载的产权可以获得补偿款。我国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房子作为不动产以物权登记为准、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房子买卖未过户所有权不发生转移,拆迁时补偿应归被征收房的所有权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2023-12-25
    274人看过
  • 根据规定拆迁房算宅基地吗?
    一、根据规定拆迁房算宅基地吗?1、拆迁房屋不一定需要对宅基地也进行补偿拆迁补偿纠纷和宅基地纠纷是不一样的。两者是交叉的关系,也即发生拆迁补偿纠纷,不一定发生宅基地纠纷。发生宅基地纠纷,也不一定发生拆迁补偿纠纷。2、房屋拆迁和农村宅基地征收的区别:(1)首先城市房屋拆迁和农村宅基地拆迁两者性质不同,分别隶属于不同的主管部门,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2)其次两者补偿标准不同。城市拆迁补偿是按市场评估价进行,城市房屋寸土寸金,补偿主要依据区位,用途和建筑面积确定,农村宅基地则主要分为宅基地的补偿和地上物的补偿,一般只补偿成本重置费。因此城市拆迁补偿自然要比宅基地征收补偿价格高得多。于是,在进行征地补偿时究竟是用何种补偿安置标准,便成为被拆迁人和拆迁公司的主要争论焦点之一。(3)最后是两者实施主体不同。农村宅基地拆迁的实施主体一般是市县国土资源部门,而城市房屋拆迁一般是由政府委托的拆迁公
    2024-02-05
    194人看过
  • 根据规定拆迁房女儿有份吗
    一、根据规定拆迁房女儿有份吗女儿是否有份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如果父母还健在并且房屋是属于父母的财产,一般女儿是没有份的。如果是按照被拆迁方人口的数量确定补偿金,那么被拆迁房屋所有人的子女也是可以获得一定数额的补偿金的。如果是按照被拆迁房屋的面积计算补偿金,通常被拆迁房屋所有者的子女无法获得拆迁方支付的补偿金。二、拆迁房离婚如何分割1.如果被拆迁房是私有住房,拆迁房权是夫妻一方在结婚登记之前取得的,此种拆迁应该认定为一方个人财产,而且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2.如果被拆迁房是私有住房,拆迁房权是在结婚登记之后取得的,该被拆迁房的差价是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结清的,这种拆迁安置房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3.被拆迁房是夫妻一方父母的私有住房,婚后该房拆迁,安置房产权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被拆迁房与安置房产权调换之间的差价是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结清的,拆迁安置房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4.夫妻一方婚前承租
    2023-03-24
    51人看过
  • 根据规定动迁房赠与子女要三年吗
    一、根据规定动迁房赠与子女要三年吗?不需要,动迁房赠与满足以下条件就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二、动迁房赠与合同应载明哪些基本内容?1、赠与人与受赠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和家庭住址;2、赠与人与受赠人的关系;3、赠与的理由;4、被赠与标的物的名称、数量和基本状况、坐落地点;5、赠与人对赠与行为的意思表示;6、赠与人在赠与合同上签名或盖章、标明日期。三、可以撤销动迁房赠与的情形有哪些?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四、动迁房赠与纠纷向法院起诉的条件是什么?(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
    2024-01-29
    103人看过
  • 拆迁补偿是根据房子年限补偿吗
    一、拆迁补偿是根据房子年限补偿吗赔偿拆迁房不按年限,按房屋价值确定。被征收房屋的价值以宅基地使用权证书或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国土部门房屋测绘数据为基础确定,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二、房屋拆迁补偿诉讼关于房屋拆迁纠纷的行政诉讼,是拆迁当事人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在拆
    2024-01-23
    114人看过
  • 房屋拆迁补偿规定多少年
    一、房屋拆迁补偿规定多少年这个啊,你问的那个房屋拆迁补偿有没有什么固定的标准啊?我这么跟你说哈,真的没那么简单,就是标准可能不是那么固定,还是要看地方政策啊,我们这儿的实际情况啦,还有那些法律法规这些综合起来看的。那咱们就先大概说说吧。首先呢,我们得明白一个道理,就是关于《国土资源部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这东西,里面说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得按着保证咱们这些农民朋友们的生活水平不会降下来这种大原则来定,而且还要在法律规定的范子里。再有一点,就是今年新出的《民法典》里面的第243条,它又加进去了农民村民住宅的补偿费这个事儿,就是说等拆迁完成以后,要刚好够,不能让咱们吃亏。然后怎么补偿呢?这可有好几种方法,最常见的就是给钱,也就是货币补偿,这个时候我们会请专门的评估机构来给咱们的房子估个价,然后算出来应该赔多少钱。这个赔偿金额里面可能有各种因素,比如市场价啦,商品房的均价啦,
    2024-07-25
    66人看过
  • 根据规定苏州房子拆一赔几?
    一、根据规定苏州房子拆一赔几?1、拆迁苏州地区的房屋,可能拆一赔一或者拆一赔二。一般集体土地的房子,货币补偿最低建筑成本价,还会置换宅基地或者地价补偿;房屋置换,同区位最低按面积拆一还一。城中村的,货币补偿最低市场价;国有土地的房子,房屋置换同区位最低拆一还一,货币补偿最低市场价。2、拆迁将不予补偿的情形:(1)被认定为违法的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物,将不予补偿;(2)对认定为合法的建筑,且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物,予以适当补偿;(3)没有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违反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建筑,将不予以补偿;(4)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而新建、扩建或改建的建筑,将不予以补偿。二、在规定的期限内无法达成拆迁补偿协议怎么办?1、在规定的期限内无法达成拆迁补偿协议,由相关国家部门作出补偿决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人不明确的,由
    2023-06-15
    397人看过
  • 根据规定有纠纷的房子要拆迁怎么处理
    一、根据规定有纠纷的房子要拆迁怎么处理?可以自行协商处理房屋纠纷,协商不成的可准备以下材料提起民事诉讼:(1)起诉状一份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供副本;(2)主要证据材料,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供副本复印件;(3)原、被告的身份证明;(4)如委托他人诉讼,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5)如委托律师诉讼的,则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律师事务所接收委托的证明、函件和律师证复印件。二、房屋拆迁补偿的基本流程有哪些?(一)拆迁人申领房屋拆迁许可证。(二)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按房屋拆迁许可证内容向社会发布公告。(三)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和拆迁人向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四)确定拆迁补偿标准和安置方案。一般而言,对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迁补偿方式分为一般情形的补偿和特殊情形的补偿两类。一般情形的补偿分货币补和房屋产权调换、结算
    2024-01-23
    372人看过
  • 根据规定拆迁房面积怎么算的
    一、根据规定拆迁房面积怎么算的房屋拆迁面积,以房地产权证记载的建筑面积为准。无房地产权证的,以相关批准文件记载的建筑面积为准,实际建筑面积小于相关批准文件记载的建筑面积的,以实际建筑面积为准。相关批准文件未记载建筑面积,或者虽无批准文件但在1981年以前已经建造用于居住的房屋,以有资质的房地产测绘机构实地丈量的建筑面积为准。1.被拆迁房屋领有建设主管部门发给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尚未领取产权证件的,在该许可证核准的范围内,据实确定该房屋的建筑面积。2.租赁合约仅记载使用面积的,可以实地测量,也可以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房屋的建筑面积。计算公式为:该幢房屋内各户的建筑面积=各户的使用面积×建筑面积系数;其中:建筑面积系数=该幢房屋的总建筑面积/该幢房屋的总使用面积。3.执行政府规定租金标准的公有住宅内的堂屋,厨房,厕所,楼梯间等共用部分,租赁合约或房产管理部门的租赁管理资料有记载的,按其记载的
    2023-03-24
    240人看过
  • 根据规定房屋征收是要拆迁吗?
    一、根据规定房屋征收是要拆迁吗?1、房屋征收不一定需要拆迁房屋房屋征收是一种行政法律关系,特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改变土地、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所有权,是具有强制性的国家行为;房屋拆迁是一种民事法律关系,特指建设单位根据建设规划要求和政府批地文件,在取得拆迁许可证的情况下依法拆除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房屋和附属物的行为。2、拆迁安置房一般五年后拿房产证。若是被安置人获得的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那么房屋产权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5年之内不能上市交易,这种房子五年后拿到房产证;若是房产开发公司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与一般商品房没有区别,可自由上市,可以按照程序办理房产证。二、拆迁房子发生纠纷怎么处理?拆迁纠纷发生后,可以采取的处理方式包括协商、起诉等。具体的处理方式如下:1、拆迁纠纷属于行政纠纷的处理方式(1)行政裁决经当事人申请,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屋
    2024-01-11
    79人看过
换一批
#婚姻纠纷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分居
    词条

    分居是指夫妻双方在继续维持其夫妻关系的情况下,停止共同生活,并各自建立属于自己的生活方式的状况。 通常情况下,即使夫妻双方仍然同住于一个屋檐下,但只要彼此已分房,各不相干,这种情况如果满了两年,那么在法律上即可认定为夫妻分居。 在法定分居情... 更多>

    #分居
    相关咨询
    • 但是就是根据规定城市房子拆迁要怎么赔偿?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1-13
      1、房屋拆迁赔偿标准不是法定的。 2、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第十八条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
    • 根据规定现在拆迁房子怎么赔偿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2-11
      拆迁房子的补偿政策都是由地方政府自行规定的,各地政府规定的补偿项目包括临时搬迁补偿费、被征收房屋的补偿,一般实行货币补偿或产权置换两种方式,此外还要补偿拆迁房子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房屋拆迁必须遵守先补偿后搬迁的原则。
    • 城市拆迁上的房子给多少补偿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8-20
      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
    • 城市拆迁,对被拆迁房屋有哪些补偿规定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4-07
      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规定,房屋拆迁补偿范围包括三个部分,即:房屋所有权、附属物所有权、收益权。(1)房屋。被拆迁房屋凡列入补偿范围的,必须是合法房屋。所谓合法,就包括两方面含义:①所有权人合法所有;②房屋本身合法,如不得是违章建筑等。《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应当给予适当补偿。”(2)附属物。被拆迁房屋的
    • 一般三线城市抚养费多少钱根据什么规定?
      青海在线咨询 2023-12-10
      ①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②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参照①确定。③有特殊情况的,如子女长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残疾的,可适当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