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财产的共有性质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9-16 07:10:07 295 人看过

夫妻在结婚后所拥有的财产不一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依据法律规定,在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可以共同获得以下财产,这些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主要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明确表示归一方的除外。所以,如果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则属于个人财产。

夫妻在结婚后所拥有的财产不一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依据法律规定,在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可以共同获得以下财产,这些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主要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明确表示归一方的除外。所以,如果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则属于个人财产。

【 婚 姻 法 规 定 】 夫 妻 哪 些 财 产 归 共 同 财 产 ?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在没有特殊的书面约定财产的情形下,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因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补偿、遗嘱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以及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均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但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如果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则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拥有的财产不一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根据法律规定来判断。夫妻可以共同获得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等财产,以及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等,这些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如果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则属于个人财产。如果没有特殊的书面约定财产的情形,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因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补偿、遗嘱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以及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均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夫妻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但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如果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则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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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3月25日 0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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