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贪污罪的对象是公共财物或非国有单位财物。所以,作为贪污罪客体物质表现的对象有三种:第一是公共财物;第二是国有财物;第三是非国有单位的财物。
一、国家工作人员把私车公养是否构成贪污犯罪
国家工作人员私车公养,如果数额达到一定标准,会构成贪污罪。
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和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国家工作人员私车公养,本质是将国家财政用于个人,是变相的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侵占罪是侵犯财产罪的一类,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国家工作人员非法占有公共财物,视情节而定,构成侵占罪或者贪污罪。对此,有明确的量刑标准。所以说,尽管公共财物不属于个人所有,但是也不能非法占用。
国家工作人员应该遵守纪律,防止作出违法违纪的行为。
侵占罪与贪污罪的区别是:
1、犯罪对象不同,贪污罪只限于公共财产,且不能是不动产而侵占罪不仅可以是公共财物,还可以是私人财物,且包括不动产;
2、犯罪主体不同。侵占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只要是代为保管他人财物且对其加以侵占的人,均可成为本罪的主体。贪污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
二、员工贪污200元怎么处理?
一般来说,私企员工贪污都是按合同诈骗或者盗窃罪处理。轻一点的,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处理。发现重要员工贪污,可起诉追究法律责任。如果公司是国有的,是贪污罪。私人企业贪污数额达到五千元以上的,按职务侵占罪追诉量刑,而不是贪污罪。看具体金额,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贪污的主体要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国家机关国有机关、国有公共次、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之便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三、受贿的数额多少会立案
个人受贿的数额在5千元以上的,应予以立案。但个人受贿数额虽然不在5千元以上,有以下情形的也可以立案:
1、因为个人受贿的行为使得社会的公共利益受到重大损失。
2、个人故意要挟有关单位或个人,造成恶劣影响的。
3、个人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国家工作人员的受贿数额在两千元到一万元之间,有坦白情节的,可以适用缓刑。
受贿罪的成立要件是什么
1、客体要件。受贿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主要客体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正常管理活动;次要客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受贿罪的犯罪对象是财物。但不应狭隘地理解为现金、具体物品,而应看其是否含有财产或其他利益成分。这种利益既可以当即实现,也可以在将来实现。因此,作为受贿罪犯罪对象的财物,必须是具有物质性利益的,并以客观形态存在的一切财物;
2、客观要件。受贿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向他人索取财物,或者收受他人财物并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
3、主体要件。受贿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当然的国家工作人员,即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拟定的国家工作人员,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
4、主观要件。受贿罪在主观方面是由故意构成,只有行为人是出于故意所实施的受贿犯罪行为才构成受贿罪,过失行为不构成受贿罪。如果国家工作人员为他人谋利益,而无受贿意图,后者以酬谢名义将财物送至其家中,而前者并不知情,不能以受贿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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