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农村土地确权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31 09:41:40 307 人看过

一、什么是农村土地确权

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简称确权。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或称一宗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的内容。

每宗地的土地权属要经过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核属审核、登记注册、颁发土地证书等土地登记程序,才能得到最后的确认和确定。2013年1月31日下发的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全面开展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二、贵州土地确权原则

原则一:面积要落地

刘*坤指出:这次确权登记颁证,是对现有土地承包关系的巩固和完善,实现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管理和保护,不是打乱重分,更不是推到重来。由于各种原因,在土地一轮下户时,限于当时的条件没丈量土地面积,都是用的“习惯亩”。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上记载的“承包地面积”也是“习惯亩”。2009年,国土资源部门第二次调查(二调)全省耕地面积是6844万亩,这是国家认可的耕地数据,但“习惯亩”远远小于这个数。对此,刘*坤强调:必须以全省国土二调数据为准,充分利用二调影像资料图解或航拍航测、仪器实测等技术手段,把二调的图斑落实到地上,确权到农户手中,不得在图斑外整出新的名堂来。

原则二:流程要清晰

一是摸清底数,全面了解人口状况、耕地面积和承包情况等信息。二是梳理问题,对各类土地承包矛盾和问题进行排查分类,并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措施和办法。三是综合考虑地理地貌、财力支撑、专业力量等因素,探索面积测量技术路径,选择适宜的技术手段。四是由省级统一建立全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息管理系统。要统筹考虑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与不动产统一登记的衔接,加快建设确权登记颁证信息应用平台,制定省、市、县三级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数据汇总和动态管理制度,逐步实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

原则三:问题要调处

农村土地问题错综复杂,确权登记颁证过程中必须严格依照现有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刘*坤要求结合民主协商、村民议决的方式,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疑难问题。一是充分发挥农民群众的主题作用,通过成立村民议事会等形式,公正、公平、公开第协调处理矛盾纠纷,注重发挥驻村干部、乡贤、寨老、威望高的农民熟悉情况、调节纷争的积极作用。二是充分发挥县级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与仲裁委员会、乡(镇)级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庭和村级土地纠纷调解小组的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三级调处机构作用,建立健全一整套完善的信访、调解和仲裁工作运作机制,推进全省农村土地纠纷调解仲裁工作逐步走上法制化、规范化运作的轨道,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三是对于苗头性、倾向性和具有共性的问题,要在深入研究和广泛论证的基础上,提出政策建议。对局部性的问题,按照“一村一策”或“一事一议”的办法解决问题,对设计全省性的重大政策问题,要及时上报,研究解决。

原则四:质量要保证

既要充分利用国土“二调”现有成果资料,尽量减少人工和费用成本,又要严格技术规程,不能怕麻烦、图省事。要根据实际,统筹安排,科学把握进度,分期分批,积极稳妥推进。先抓好试点,及时发现问题,找到解决办法,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扩大范围,不搞齐步走,一到切,不强求百分之百。要实行全程管控,把握关键环节,守好质量关口。要始终把农民群众满不满意、是否符合行业标准和规范要求,作为检验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质量的重要准则。

三、贵州省农村土地确权政策解读

目前,贵州省还处于起步阶段,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多,办法和经验有待总结推广,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刘*坤要求每个县、乡、村,都要制定详细工作计划,9个市(州)也要制定详细工作计划,今年9月底报省里,要明确2015年、2016年、2017年的具体工作任务细化到县、乡、村,排出时间表、落实责任人。全省面上的工作2017年上半年要基本做完,2017下半年查漏补缺。

在具体工作中,贵州省副省长刘*坤强调:要坚持依法依规、尊重历史、改革创新、确保稳定,通过试点先行、以点带面、稳步推进的方式,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为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创造有利条件。具体要把握好以下六个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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