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保证责任减免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2 03:00:25 378 人看过

出现以下情形时,保证人的保证责任减免:

1、保证合同无效

2、保证人在被诱骗或胁迫下提供保证;

3、主合同内容变更

4、保证合同未成立;

5、主合同当事人双方或与第三方共同所实施的行为不适;

6、超过保证期限;

7、债务或担保超过诉讼时效

一、空白担保合同是否有法律效力

空白担保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不具有效力的情况如下:

1、主合同双方串通,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2、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违背真实意思提供保证。主合同债务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违反真实意义提供担保的,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欺诈、胁迫事实的;

格式合同中的空白条款通常会影响要约的明确性,但空白条款是否必然导致合同不成立或无效。

二、补充合同与原合同是什么关系

补充合同与原合同的关系,补充协议是主合同的从属合同,补充合同依附于主合同而成立,没有主合同,就不会产生补充合同,这是主合同与补充合同的基本关系。

相关法律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三、债务连带保证责任是什么

(1)连带责任保证是由保证人与主债权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和法律推定的保证方式。作为保证方式的一种,当事人应当在保证合同中明确约定连带责任保证方式。(2)由保证人与主债务人对主合同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这意味着保证人与主债务人对主合同债务均负有全部清偿的责任。(3)主债务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连带责任保证的情况下,一旦主债务人到期不履行主合同债务,债权人既可以要求主债务人清偿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根据保证人承担的责任的不同,保证可以分为一般保证与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根据保证人承担的责任的不同,保证可以分为一般保证与连带责任保证。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4日 19:2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保证责任相关文章
  • 交强险什么情况下是免责的
    一、交强险什么情况下是免责的(一)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损失;(二)被保险人所有的财产及被保险机动车上的财产遭受的损失;(三)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讯或者网络中断、数据丢失、电压变化等造成的损失以及受害人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造成的损失等其他各种间接损失;(四)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二、交强险的相关规定根据我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1)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通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投保,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2)
    2023-06-02
    325人看过
  • 离婚诉讼费什么情况下可以减免
    离婚诉讼费用可以减免的情况是:1.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离婚判决、裁定、调解书,申请执行费用不由申请人预交;2.离婚案件中止诉讼、中止执行的,中止原因消除后恢复诉讼、执行的,不再交纳案件受理费、申请费;3.残疾人无固定生活来源的;4.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特困定期救济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或者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无其他收入的。一、离婚后没有子女算五保户吗?属于,五保户是指《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中的五保供养对象,主要包括村民中符合下列条件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五保对象指农村中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扶养义务人或虽有法定赡养扶养义务人,但无赡养扶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五保对象的确定:应当由本人申请或者由村民小组提名,经村民委员会审核,报乡镇政府批准,发给《五保供养证书》,凭《五保供养证书》享受五保待遇。二、现在为什么强制执行钱要打给谁民事纠纷中,法院已批准
    2023-04-05
    293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能减免租金,如何申请减免公房租金?
    一、什么情况下能减免公房租金(一)公有住房月标准租金支出超过上一年家庭月平均收入9%的部分,可申请减免。住房建筑面积超过面积控制标准的,超标增收租金不予减免。(二)享受离休待遇的干部或已故离休干部配偶的住房(按离休干部或已故离休干部配偶本人户口所在地),提租后新增租金全部减免。(三)烈属、因公牺牲军人家属,特等、一等伤残军人或特等、一等伤残军人配偶的住房,在上一年实付租金的基础上,增租部分全部减免。(四)民政部门确认的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在上一年实付租金基础上,增租部分全部减免。二、如何申请公房租金减免(一)申请公有住房月标准租金超过上一年家庭月平均收入9%部分住房租金减免的,须由承租人持户口簿向住房管理单位提出申请,按户口簿上人员情况出具由职工和所在单位填写的“公有住房租金减免家庭成员年收入单位证明单”,领取“公有住房提租后减免申请审核表”,填妥交街道有关部门审核
    2023-03-15
    328人看过
  • 违约在什么情况下是可以免除责任赔偿
    (一)不可抗力所谓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不可抗力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1)自然灾害、如台风、洪水、冰雹;(2)政府行为,如征收、征用;(3)社会异常事件,如罢工、骚乱。在不可抗力的适用上,有以下问题值得注意:(1)合同中是否约定不可抗力条款,不影响直接援用法律规定;(2)不可抗力条款是法定免责条款,约定不可抗力条款如小于法定范围,当事人仍可援用法律规定主张免责;如大于法定范围,超出部分应视为另外成立了免责条款;(3)不可抗力作为免责条款具有强制性,当事人不得约定将不可抗力排除在免责事由之外。不可抗力的免责效力。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有以下列外:(1)金钱的迟延责任不得因不可抗力而免除。(2)迟延履行期间发生的不可抗力不具有免责效力。不可抗力与意外事件。实际上,和均未将意外事件作为免责条件。因此,多数学者主张意外
    2023-06-14
    232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信用卡利息可减免一半
    一、什么情况下信用卡利息可减免一半大部分情况下,信用卡逾期原则上是不能减免利息,但是满足以下情况,是可以减免的。1、银行问题:如果是银行方面原因造成信用卡逾期产生利息,那么持卡人可以要求银行减免利息。2、不可抗拒因素:如果持卡人因重大疾病、失业、破产等不可抗拒因素导致逾期,可以主动跟银行说明情况,然后提交资料证明,银行酌情考虑后,会减免利息的。3、其他原因:如果持卡人在还款日前已经与银行达成延期还款方案,但是还款日当天银行仍扣款,这样产生的逾期利息,也可以要求银行减免的。二、信用卡逾期多久会上征信1、3个月以上;如果在3个月出现了6次或者6次以上的逾期行为,银行就会将你设置为征信黑名单,并且这个名单还会直接上传到央行中心,那么你往后5年内都无法再申请信贷服务,对自己的影响其实还是很大。2、连续三次逾期;如果是连续三次造成的信用卡逾期,银行就会将此定性为信用卡恶意逾期,一旦判定为信用卡恶意逾
    2023-05-17
    249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交房属于免责行为
    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一、不能履行合同时的法定免责理由是什么不能履行合同时的法定免责理由是不可抗力。但当事人主张免责,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1、不能履行合同,包括完全不能履行,部分不能履行,不能按时履行,如果不可抗力只导致部分无法履行,其他部分仍应履行;如果只影响按时履行,当事人仍应及时履行;2、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没有发生不可抗力就可以主张免除全部责任,只有真正受其影响而无法履行的部分才能免除责任;3、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但仍应承担违约责任;4、法律对遇不可抗力也不能免责有特别规定的,按此规定不能免责,在客运合同中,承
    2023-02-24
    110人看过
  • 发生高空坠物什么情况下免责?
    在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时,除能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因此,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可以通过以下几点来确定是否免除当事人的责任。1、“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确定了具体的侵权责任人。相较于被害人来说,可能加害人与实际加害人同住一栋建筑物内,对于建筑物的情况较为了解,具有地理优势和人脉优势,可以通过多种途径找出实际加害人来免除自己的责任。2、“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举证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可能加害人可以提出证据证明自己于侵权行为发生时根本不可能在建筑物内或伤人物品不可能归属自己从而在时间上或客观方面免责。3、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造成他人损害的,不承担责任。因此,在发生地震、台风等自然灾害时,由于不可抗拒的力量造成物品坠落,即便查明了坠落物的所有人也不用担责,那么在无法查明具体侵权人时更应当免除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的责任。一、高空抛物致人损害的赔偿问题的内容高空抛物
    2023-06-22
    418人看过
  • 医疗事故责任医院在什么情况下可免除赔偿责
    近年来,医疗纠纷不断发生,已成为消费者投诉的热点,其索赔金额也越来越大。其中,相当一部分医疗事故是由于医务售货员责任心不强造成的,医疗单位理应依法赔偿受害者。但也有些是消费者和医疗单位对《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理解不深,更有甚者一些消费者无理取闹,“死有理”想趁机讹诈,结果医疗单位也糊里糊涂作了赔偿。这不但使当事医务售货员蒙受了“不白之冤”,单位也受到不应受到的损失。依据我国现行《医疗事故处理办法》,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医疗单位可以免除医疗事故赔偿责任:病人及其家属不配合治疗。如果医疗事故的损害结果完全由病人及其家属不配合治疗所引起,则应免除医疗单位及其医务售货员的赔偿责任。但如果病人及其医务售货员的赔偿责任。但如果病人及其家属不配合治疗只是构成医疗事故的原因之一,医务人员也有医疗过失,则应依据公平原则,由双方当事人分担赔偿责任。并发症。并发症是指在诊疗中,由于一种疾病而引发的另一种或另几种疾病
    2023-06-01
    433人看过
  • 开车追尾,什么情况下后车免责
    情况1:前车在掉头的时候与后车发生追尾两辆车并排同向而行,中间为虚线可以掉头或转弯,这个时候外侧车车突然加速超前掉头,在掉头的过程中后车(内侧车)闪避不及与之发生碰撞。或者此时外侧车车主就会下来一副不关我事的模样报保险和交警,可当交警来到就会告诉他,不好意思,你要负全责。什么,被追尾却要负责?根据有关法规,外侧车这种掉头的情况属于转弯,转弯车辆应该避让直行车辆,直行车辆有绝对路权,以后转弯掉头可要看清楚路况了。对当然,并不是说掉头追尾就是掉头车责任,如果两车位于同一车道上行驶,此时前车逐渐慢下来掉头理论上是不会碰到后车的,也不存在避让后车的说法,此时后车应该对追尾负责。除非前车是突然急刹掉头导致后车避让不及。情况2:压实线时发生追尾这个很容易理解,一般而言,只要是其中一方违反交通法规而导致发生碰撞,违反交通法规一方得负全责。所以车辆因为压实线而违反了交通法规,哪怕是后车追尾之,也应该由违反
    2023-06-13
    53人看过
  • 侵犯商业秘密什么情况下免责
    一、侵犯商业秘密罪的概念侵犯商业秘密罪(刑法第219条),是指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或者非法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或获取的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侵犯商业秘密罪侵犯的客体既包括国家对商业秘密的管理制度,又包括商业秘密的权利人享有的合法权利。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单位。违反本法第十条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的,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根据情节处以一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二、侵犯商业秘密的免责情形(一)独立开发商业秘密权利人以外的人过经独立的技术开发获得与权利人相同或近似的商业秘密的,不属于侵权商业秘密。(二)反向工程也称逆向工程。商业秘密权利人以外的人,对市售或者其他合法渠道取得的产品进行解剖与分析,从而推知该商业秘密产品的具体技术方案,不构成侵权。(三)权利人自己泄密商业秘密权利人对其所
    2023-03-19
    438人看过
  • 在什么情况下商标侵权案免责
    《商标法》第六十四条【商标侵权纠纷中的免责情形】注册商标专用权人请求赔偿,被控侵权人以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未使用注册商标提出抗辩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提供此前三年内实际使用该注册商标的证据。注册商标专用权人不能证明此前三年内实际使用过该注册商标,也不能证明因侵权行为受到其他损失的,被控侵权人不承担赔偿责任。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不承担赔偿责任。被控侵权人的免责情形有哪些本条规定了两种免责情形,一是从专用权人权利瑕疵的角度规定的,二者是从销售者无侵权主观故意的角度规定的。1.商标专用权人三年内未实际使用注册商标且无其他损失的。如果注册商标专用权人不能证明此前三年内实际使用过该注册商标,也不能证明因侵权行为受到其他损失的,被控侵权人不承担赔偿责任。2.销售者无侵权故意且证明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所谓“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
    2023-04-04
    160人看过
  • 哪些情况下车辆保险人免责
    这些情形车辆强制险保险人免责:1、当事人是醉酒之后驾车的;2、驾驶人无证驾驶的或者将车借给无证的人驾驶;3、驾驶人是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4、车辆被盗期间发生事故的。一、醉驾撞死人保险公司会赔钱吗一般来说,醉驾导致人员伤亡,交强险会给予赔偿,而商业车险的话,保险公司不会给予任何赔偿,主要是因为保险公司一般都将醉驾列入了免责条款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二、交强险免赔情形怎么算交强险免赔情形有: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发生交通事故的;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发生交通事故的;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有上诉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是不承担赔偿责任的。三、交通事故当事人醉驾交
    2023-06-19
    231人看过
  • 保险责任免除的范围,保险人责任减轻的情形有什么?
    1、订立保险合同,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的,保险人向投保人提供的投保单应当附格式条款,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合同的内容。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2、保险合同责任免除条款包括除外责任条款、免赔额、免赔率、比例赔付、解除或中止合同等部分或全部免除或限缩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一、交强险赔偿限额有什么?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死亡伤残费用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死亡伤残费用包括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
    2023-05-07
    424人看过
  • 什么是合同的免责事由,什么情况下免责事由无效
    免责事由,又称免责条件,是指法律规定或者合同中约定的当事人对其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免于承担违约责任的条件。1、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条款无效。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对方造成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一、违约责任免责的类型有哪些违约责任免责的类型有:1、约定的免责条件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在一方违约时免除责任,称为免责条款,免责条款并非全部有效,侵犯对方人身权或财产权的免责条款无效;2、法定免责,是指法律规定的具体情形,即使当事人违约,也可以免除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除法律另有规定外,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违约责任,即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也就是合同当事人因违反合同义务所承担的责任。二、有效的免责条款应当具备哪些要求有效的免责条款应当具备下列要求:1、必须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2、必须经双方协商同意;3、必须符合社会公共利益的要求;4、必须合理分配双方的权益和风险;5、必须说明的格式合同
    2023-02-22
    87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承担责任的行为。在现实经济生活中,采取保证的这种担保方式的情况比较常见,但存在的问题也比较多。一个突出的问题就是保证人的保证责任,如银行、信用社等金融机构在贷款时,既... 更多>

    #保证责任
    相关咨询
    • 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减免或免除给付抚养费,哪些情况下可以免除责任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2-14
      给付子女抚养费既要考虑子女的实际需要,又要考虑父母的负担能力,当一方确实无力按照判决或协议给付抚养费时,可以向法院说明理由,请求减免抚养费。通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减免一方应承担的抚养费:(1)有给付义务的一方,由于长期的疾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失去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照原协议约定数额或判决确定的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大部分子女生活费用的,经给付一方请求,可以减少或免除给付;(2)有给付义
    • 保证人免责哪些情况是保证责任免责的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5-14
      保证负责任的承担方式有两种,一是一般保证,即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到期债务时,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另一种是连带保证责任,即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人在下列情况下可以免责: 1.在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未取得保证人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共同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2.在保证期间,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
    • 何种情况时,保证责任减免,最新的规定是什么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6-15
      出现以下情形时,保证人的保证责任减免: 1、保证合同无效; 2、保证人在被诱骗或胁迫下提供保证; 3、主合同内容变更; 4、保证合同未成立; 5、主合同当事人双方或与第三方共同所实施的行为不适;6、超过保证期限;7、债务或担保超过诉讼时效。
    • 什么情况下可免除当事人举证责任,哪些情况不需要证明能免举证责任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1-26
      我国法律虽然对免除当事人举证责任无明文规定,但理论和审判实践上一般认为,当事人并不是对所有的主张或事实都必须提供证据予以证明,以下几种情况不需证明即视为真实,可以免除当事人的举证责任:(1)众所周知的事实和自然规律及定理,如自然灾害、战争等。这类事实因其具有明显的真实性而成为免证事实。(2)根据法律规定或已知事实和日常生活经验法则能够推定出的另一事实,但当事人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这种推定应是
    • 在哪些情况下,保证人保证责任免除以及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的条件是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4-27
      保证人保证责任免除的法定情形 1、涉外保证合同已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主合同变更或者债权人将对外担保合同项下的权利转让,未经担保人同意和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担保人不再承担担保责任。 2、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但未经保证人同意的,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部分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3、在一般保证(一般保证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当保证责任)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