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依据及条件描述
(一)有与充装和管理相适应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二)有与充装和管理相适应的充装设备、检测手段、场地厂房、器具、安全设施;
(三)有健全的充装管理制度、责任制度、处理措施。
二、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要求
材料来源
法定依据及描述
1
《气瓶充装许可申请书》
[格式文本下载]?[示范文本下载]
附电子文本,盖公章。
向审批机关领取填写完善后申请人提供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九条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经负责特种《贵州省气瓶充装监督管理办法》(2013)第六条申请气瓶充装许可,应提交以下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及完整性负责:(一)《贵州省气瓶充装许可申请书》(一式四份)及其电子文档;(二)工商营业执照(新取证还未取得营业执照单位应提交工商管理部门的单位名称预核准通知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三)单位技术负责人、管理人员及气瓶充装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四)新取证单位应提交有关政府部门批准的对应充装介质的立项、布点、选址等批文和自有产权气瓶数量的证明;换证单位应提交原充装证副本(附有四年年度监督检查结论)、气瓶使用登记证复印件、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不生产气体单位除外);(五)质量保证体系文件。
2
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明
注册登记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九条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经负责特种《贵州省气瓶充装监督管理办法》(2013)第六条申请气瓶充装许可,应提交以下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及完整性负责:(一)《贵州省气瓶充装许可申请书》(一式四份)及其电子文档;(二)工商营业执照(新取证还未取得营业执照单位应提交工商管理部门的单位名称预核准通知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三)单位技术负责人、管理人员及气瓶充装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四)新取证单位应提交有关政府部门批准的对应充装介质的立项、布点、选址等批文和自有产权气瓶数量的证明;换证单位应提交原充装证副本(附有四年年度监督检查结论)、气瓶使用登记证复印件、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不生产气体单位除外);(五)质量保证体系文件。
3
单位技术负责人、管理人员及气瓶充装人员资格证书?
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申请人提供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九条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经负责特种《贵州省气瓶充装监督管理办法》(2013)第六条申请气瓶充装许可,应提交以下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及完整性负责:(一)《贵州省气瓶充装许可申请书》(一式四份)及其电子文档;(二)工商营业执照(新取证还未取得营业执照单位应提交工商管理部门的单位名称预核准通知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三)单位技术负责人、管理人员及气瓶充装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四)新取证单位应提交有关政府部门批准的对应充装介质的立项、布点、选址等批文和自有产权气瓶数量的证明;换证单位应提交原充装证副本(附有四年年度监督检查结论)、气瓶使用登记证复印件、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不生产气体单位除外);(五)质量保证体系文件。
4
政府规划、消防等有关部门批文?
审查原件,提交复印件加盖公章。
规划、消防等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九条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经负责特种设备《气瓶充装许可规则》第七条:申请气瓶充装许可的单位(以下简称申请单位),填写《气体充装许可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式四份,附电子文件),并且附以下资料(各一份),向单位所在地的发证机关提出书面申请:(一)工商营业执照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同意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的证明(复印件);(二)政府规划、消防等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复印件);(三)气瓶使用登记表;(四)质量管理手册;
5
自有产权气瓶数量证明?
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
申请人提供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九条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经负责特种《贵州省气瓶充装监督管理办法》(2013)第六条申请气瓶充装许可,应提交以下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及完整性负责:(一)《贵州省气瓶充装许可申请书》(一式四份)及其电子文档;(二)工商营业执照(新取证还未取得营业执照单位应提交工商管理部门的单位名称预核准通知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三)单位技术负责人、管理人员及气瓶充装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四)新取证单位应提交有关政府部门批准的对应充装介质的立项、布点、选址等批文和自有产权气瓶数量的证明;换证单位应提交原充装证副本(附有四年年度监督检查结论)、气瓶使用登记证复印件、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不生产气体单位除外);(五)质量保证体系文件。
6
质量保证体系文件?
原件加盖公章。
申请人提供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九条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经负责特种《贵州省气瓶充装监督管理办法》(2013)第六条申请气瓶充装许可,应提交以下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及完整性负责:(一)《贵州省气瓶充装许可申请书》(一式四份)及其电子文档;(二)工商营业执照(新取证还未取得营业执照单位应提交工商管理部门的单位名称预核准通知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三)单位技术负责人、管理人员及气瓶充装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四)新取证单位应提交有关政府部门批准的对应充装介质的立项、布点、选址等批文和自有产权气瓶数量的证明;换证单位应提交原充装证副本(附有四年年度监督检查结论)、气瓶使用登记证复印件、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不生产气体单位除外);(五)质量保证体系文件。
7
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其手机号、座机号、传真号,其中经办人不是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还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身份证复印正反两面,加盖公章1份;于身份证复印件上注明经办人联系方式;授权委托书需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申请人提供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九条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经负责特种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九条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经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许可,方可从事充装活动:(一)有与充装和管理相适应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二)有与充装和管理相适应的充装设备、检测手段、场地厂房、器具、安全设施;(三)有健全的充装管理制度、责任制度、处理措施。
三、办理流程
1
受理
2
鉴定评审
-->鉴定评审
3
审查
4
审查
5
制证
本事项为原件预审事项,若您通过网上申请,最多到现场2次即可办结,承诺时限12个工作日
环节
步骤
办理人
法定时限-->
办理时限
审查标准
办理结果
申请与受理
受理
<!--<img
src="/r/cms/www/ble_webhall/images/name_img.jpg"width="22"height="21"alt=""/>-->吴丽娜、刘永芬、彭海艳、王娟、郑拓、石宏宇,全体窗口人员
<!--
10个工作日-->
6个工作日
1、营业执照非3证合一的还需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2、查看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是否包含申请项。3、批准文件完备。
1.能当场受理或通过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直接进入受理步骤,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2.根据一次性告知通知书内容进行补正后达到受理条件的,出具决定受理通知书;3.收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收到一次性告知通知书的,从收件之日起即为受理。
审查与决定
特殊环节(鉴定评审)
<!--<img
src="/r/cms/www/ble_webhall/images/name_img.jpg"width="22"height="21"alt=""/>-->欧阳可叶、郑拓、石宏宇
30个工作日(企业约请评审时间及整改时间不计在内)
1名特种设备监察员、2名以上专家评审人员
-->
须提前向申请人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行政审批专用章的《特殊环节所需时间通知书》
合格或不合格。
审查
<!--<img
src="/r/cms/www/ble_webhall/images/name_img.jpg"width="22"height="21"alt=""/>-->欧阳可叶、郑拓、石宏宇
1个工作日
报件材料齐全性、合法合规性审查把关。依据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政策等准确适用;是否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
补正材料、退件,或通过初审呈领导审批。
审查
<!--<img
src="/r/cms/www/ble_webhall/images/name_img.jpg"width="22"height="21"alt=""/>-->邵红桥
2个工作日
对申请材料、评审材料和结论是否符合特种设备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审查与核准。
作出准予行政许可或不予行政许可决定。
环节
步骤
办理人
法定时限-->
办理时限
送达方式
办理结果
颁证与送达
制证
<!--<img
src="/r/cms/www/ble_webhall/images/name_img.jpg"width="22"height="21"alt=""/>-->郑拓、石宏宇
5个工作日-->
1个工作日
窗口领取、代理人送达、委托送达、公告送达、邮寄送达。
制证或拟定批文并颁发
资料[下载]
-->
四、办理地点
贵州贵安新区综合保税区政务服务大厅项目建设类窗口,详细地址:黔中大道综合保税区综合服务大楼,公交乘车路线:4路、705路公交车,在贵安综合保税区站下车。
五、办理时限
12个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综合保税区审批服务分中心
七、办理费用
不涉及收费
八、法律依据
1
法定依据
《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原文下载]
-->[在线查看]
依据描述
第10条下放后实施机关:市(州)、省直管县(市)质监部门
2
法定依据
《贵州省气瓶充装监督管理办法》[原文下载]
-->[在线查看]
依据描述
第二条在本省范围内从事气瓶充装活动及对气瓶充装活动的监督管理,应遵守本办法。
3
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原文下载]
-->[在线查看]
依据描述
第四十九条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经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许可,方可从事充装活动:(一)有与充装和管理相适应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二)有与充装和管理相适应的充装设备、检测手段、场地厂房、器具、安全设施;(三)有健全的充装管理制度、责任制度、处理措施。
4
法定依据
气瓶充装许可规则[原文下载]
-->[在线查看]
依据描述
文章来源: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zegn.gov.cn/)
-
气瓶充装许可证多少年一次江西在线咨询 2022-05-28气瓶充装许可证有效期为四年。其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的有效期都是4年,到期前提前6个月申请换证。《气瓶充装许可证》有效期为四年。持证单位如需继续持证,应在有效期满前6个月向省级安全监察机构提出换证申请及相关材料。未提出换证申请,视为自动放弃。省级安全监察机构在收到申请资料后,按上述受理、审查、颁发许可证程序进行。对符合规定要求的颁发《气瓶充装许可证》;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应当发出不许可通知书
-
气瓶充装许可证的有效期是多久?海南在线咨询 2023-02-18气瓶充装许可证 有效期为四年。其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的有效期都是4年,到期前提前6个月申请换证。 《气瓶充装许可证》有效期为四年。持证单位如需继续持证,应在有效期满前6个月向省级安全监察机构提出换证申请及相关材料。未提出换证申请,视为自动放弃。省级安全监察机构在收到申请资料后,按上述受理、审查、颁发许可证程序进行。 对符合规定要求的颁发《气瓶充装许可证》;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应当发出不许可
-
气瓶充装许可证一般有几年有效期湖南在线咨询 2022-11-12气瓶充装许可证有效期为四年。其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的有效期都是4年,到期前提前6个月申请换证。 《气瓶充装许可证》有效期为四年。持证单位如需继续持证,应在有效期满前6个月向省级安全监察机构提出换证申请及相关材料。未提出换证申请,视为自动放弃。省级安全监察机构在收到申请资料后,按上述受理、审查、颁发许可证程序进行。 对符合规定要求的颁发《气瓶充装许可证》;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应当发出不许可通
-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用地单位变更申请材料新疆在线咨询 2022-01-24法定条件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划条件进行建设;确需变更的,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变更申请,说明变更的内容和理由。 申报材料 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用地单位变更申请(由原申报单位及新申报单位提供,包括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原批准内容、变更的内容和理由); 2、批准的项目建议书变更文件; 3、变更后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文本及附图(出让用地)或变更后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及附图(划拨
-
特许经营资质办理流程及材料有哪些青海在线咨询 2022-08-18特许人向市商务局申请备案并提交材料以获取商务部商业特许经营管理系统登陆号和密码;特许人获取登录号和密码后,登录商务部商业特许经营信息管理系统填报备案材料,并向商务局提供纸质备案材料;商务局按照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对材料进行核实,对符合条件的企业予以备案。特许经营备案所需的材料主要有以下几种:基本情况表;市场计划书;店铺登记表;电子版材料;主要是以下几种:复印件;证书复印件。首份特许经营合同;提交特许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