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撤回执行申请能否再次申请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2-07-14 07:44:22 140 人看过

向人民法院提出执行申请的申请人在撤回执行申请之后,如果未超过申请执行的期限的能再次申请。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期间一般是二年,如果当事人要向法院申请执行的,需要依法提交执行申请书和相应的财产线索等材料。申请人撤回执行申请能否再次申请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关于期间、送达、财产保全、开庭审理、调解、中止诉讼、终结诉讼、简易程序、执行等,以及人民检察院对行政案件受理、审理、裁判、执行的监督,本法没有规定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第十章 附 则  第一百零一条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关于期间、送达、财产保全、开庭审理、调解、中止诉讼、终结诉讼、简易程序、执行等,以及人民检察院对行政案件受理、审理、裁判、执行的监督,本法没有规定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2日 15:3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申请执行人如何撤回评估申请
    撤回听证申请书申请人:***。法定代表人:_____电话:________申请事项:我司对贵所拟以201x年3月26日出具的《交通违法行为通知书》对申请人做出的行政处罚有异议,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申请举行听证。事实与理由:在此次贵所实施的道路运输检查过程中,因贵所认为申请人所有的车牌号为苏ARZ516号的车辆无道路运输证,而对该车进行了暂扣,并向申请人出具了《交通违法行为通知书》,拟给予申请人壹万元整的行政处罚。但苏ARZ516号车并非为申请人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营运车辆,无需办理运输证,且贵所出具的《交通违法行为通知书》所认定的申请人主体错误。因此,申请人并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的相关规定。申请人对贵所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有异议。如何撤销司法鉴定意见书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对“鉴定机构出具鉴定意见后能否撤回”的问题尚无明确规定。三大诉讼法、《全国人
    2023-06-01
    357人看过
  • 申请强制执行撤销后的再次申请:可行吗?
    申请强制执行撤回后可以再申请,申请人撤销强制执行申请后,法院会裁定终结执行,法院终结执行后,申请执行人在判决生效后两年内,还可以再次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但如果超过两年申请执行的期限,不能再申请强制执行。再次申请强制执行需要什么材料再次申请强制执行需要的材料如下:1、执行申请书。由申请执行人签字或盖章;2、生效法律文书原件;3、执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公民个人申请的,应当提交居民身份证复印件;4、申请人不能亲自到法院申请执行,需委托代理人代为其申请执行的,应出具授权委托书。申请执行的条件主要有:1、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必须已经生效;2、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具有可执行的内容;3、申请执行人必须是法律文书规定的权利人或者权利承受人;4、义务人没有按期履行义务;5、属于执行管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期限。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
    2023-07-07
    154人看过
  • 撤回执行书后能否在申请?
    母子搬迁官司后,母要求儿子搬出,后来母子达成协议,母要求撤回强制执行,申请书是这样的:贵院受理的(2009)天法执字第1254号案,作为申请人现表示,因涉讼房屋现由儿子张汉文居住,该案本属家庭纠纷,经我们庭外和解,达成了和解协议:一,本市香草直街6号704房,本人同意不再收回,同意张汉文一家无偿使用。二,本人已分数次向张汉文借到人民币现金叁拾伍万元整(¥350,000.00元)。本人要求撤回(2009)天法执字第3000号的执行。该申请书法院会终结执行吗?母将来还钱给儿子还能再申请强制执行吗?律师解答:可以通过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的方式来终结这个执行程序。相关法律知识: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执行文书的规定,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执行文书包括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书、裁定书以及依法应由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它们一经确定,义务人即应自动履
    2023-06-04
    435人看过
  • 撤销申请执行和撤回申请执行的区别
    1.强制执行可以撤回。申请人申请撤回执行申请,是申请人在执行程序中自愿处分自己民事程序权利引起执行案件程序终止的法律行为,其有权再次对未实现的权利申请执行。撤回申请是当事人的权利与自由,但是撤回申请也必须经由法院的严格审查,具体来说,法院应从以下几方面进行审查:1、撤回必须由申请人提出;2、撤回申请必须是申请人自愿;3、撤回申请必须合法。不得有规避法律的行为,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利益4、撤回申请必须在案件执行完毕前提出5、撤回申请必须由法院作出是否准予撤回的裁定。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2023-06-25
    329人看过
  • 驳回再审申请后能否申请再审
    当事人申请再审被驳回后,其当事人还可以再次申请再审的。对一级法院驳回再审申请后,当事人不服可以向其上级法院申请再审,如经二审法院审查后也认为原判决、裁定正确,但是当事人又提供不出新的申请再审事实和理由,人民法院将不再处理当事人的再审申请。但是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一、出现了新的证据但是超过了再审期限应当怎么办有新证据证明法院判决出现错误,申请再审的,如果超过再审期限的,法院是可以不予受理的。如果对于判决不服的,可以向当地的检察机关申请抗诉。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生效后的六个月内提出。当地的人民法院如果驳回再审申请或者再审的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当事人也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二、工伤二审判决后不服的如何处理工伤判决后不服的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具体如下:1、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
    2023-03-13
    362人看过
  • 撤回执行申请后再申请执行的前提条件是什么
    一、撤回执行申请后再申请执行的前提条件是什么1、条件:当事人申请恢复执行程序的前提条件有两点,一是之前的强制执行程序被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二是当事人要向法院提供可供执行的线索,且需经法院核实。2、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执行完毕后,据以执行的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确有错误,被人民法院撤销的,对已被执行的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责令取得财产的人返还;拒不返还的,强制执行。二、执行和解协议撤销后,谁可以申请恢复执行1、申请执行人是可以申请恢复执行的,判决书生效后,原审判程序已经终结,双方当事人不能再进行庭内和解,但仍可以自行庭外和解并达成和解协议。2、如果双方当事人在判决生效后,又另行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按双方的和解协议履行,不再执行原判决。但如果被告方未按和解协议履行的,原告方仍可以要求被告方按原判决履行,并要求法院强制执行。3、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条在执行
    2023-03-14
    477人看过
  • 能否在劳动仲裁申请被撤回后再次提出仲裁申请
    不能,申请人收到书面开庭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回仲裁申请处理;申请人重新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被申请人收到书面开庭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仲裁庭可以继续开庭审理,并缺席裁决。当事人可以依据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不予受理通知书,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撤回仲裁申请,是指仲裁委员会受理当事人提出的仲裁申请后,在仲裁庭作出仲裁裁决之前,仲裁申请人撤回自己的仲裁申请,不再请求仲裁庭对该争议案件进行审理并作出仲裁裁决的行为。申请人如何撤回劳动仲裁申请的案例裴某等3人因为用人单位拖欠他们2个月的工资,就提起了劳动争议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拖欠的工资及25%的经济补偿金。劳动争议仲裁开庭当天,用人单位的老板祁某亲自来到仲裁庭,他告诉仲裁员之所以没有及时支付裴某等3人的工资,是因为那时企业的资金链出了一些问题,领导层也向全体员工
    2023-07-14
    364人看过
  • 排除妨害能否再次申请执行
    一、排除妨害能否再次申请执行侵权人履行强制执行申请排除了妨害后,如果以其他侵权行为造成执行标的恢复执行前状态的,被侵权人可以再次申请执行,法院不得要求另行起诉。二、相关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办公室关于已执行完毕的案件被执行人又恢复到执行前的状况应如何处理问题的复函》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你院(1999)津高法执请字第31号《关于已执行完毕的案件,被执行人又恢复执行前状况,应如何处理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被执行人或者其他人对人民法院已执行的标的又恢复执行前的状况,虽属新发生的侵权事实,但是与已经生效法律文书认定的侵权事实并无区别,如果申请执行人另行起诉,人民法院将会作出与已经生效法律文书完全相同的裁判。这样,不仅增加了申请执行人的讼累,同时也增加了人民法院的审判负担。因此,被执行人或者其他人在人民法院执行完毕后对已执行的标的又恢复到执行前状况的,应当认定为对已执行标的的妨害行为,
    2023-04-30
    478人看过
  • 申请人能否撤回专利权授予申请
    一、申请人能否撤回专利权授予申请申请人可以撤回专利权授予申请。发明专利申请在进行公布准备程序以前撤回的,撤回以后不再公布,但在进入公布准备程序以前撤回的,申请将照常公布。公布准备程序一般从申请日起第15个月开始,但不提前公布请求的,从形式审查合格即进入公布准备程序,有优先权请求的,从优先权日志第15个月进入公布准备程序。撤回专利申请的声明,应当在办理专利权授权登记手续以前提出。在办理登记手续以后,专利局立即进入公告准备程序,申请人即使提出要求撤回专利申请,专利局也将照常公告授权,并出版专利说明书。发明专利申请在公布以前,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申请在办理登记手续以前撤回的,专利局应当对其申请案卷予以保密;并且按照公布及公告以前的申请案卷一样进行管理,直至案卷销毁。二、专利权中三类的含义有哪些(1)专利权是国家依法授予专利人对其专利产品在一定期限内所享有的专有专用的权利。(2)专利是受专利法保护的
    2023-06-17
    454人看过
  • 撤回执行申请:申请执行人的法律救济途径
    民事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撤回申请的,法院应当裁定终结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以“终结执行”方式结案:(一)申请人撤销申请或者是当事人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申请执行人撤回执行申请的;前款除第(十)项、第(十一)项、第(十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终结执行的,应当制作裁定书,送达当事人。失信被执行人结案后多久解除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失信被执行人对法院生效判决书履行完毕结案后,人民法院要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十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信息:(一)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人民法院已执行完毕的;(二)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的;(三)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删除失信信息,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四)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通
    2023-07-17
    406人看过
  • 第三人撤销之诉撤回后可否再次申请
    一、第三人撤销之诉撤回后可否再次申请?第三人撤销之诉撤回后可以再次申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百一十四条原告撤诉或者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原告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比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七项的规定不予受理。二、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的条件有哪些?1、适用主体。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的主体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和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对于“第三人”范围的界定,是以“与诉讼标的或案件处理结果有法律上利害关系”为标准,不仅包括对于诉讼标的有独立请求权;又包括虽无独立请求权,但其权利受到生效文书效力拘束,只有通过撤销判决才能获得救济的情况;还包括被遗漏的必要共同诉讼人。2、管辖法院。由作出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不适用地域管辖、级别管辖的规定。3、提起时限。第三人应当自知
    2024-01-30
    498人看过
  • 撤销申请后能不能第二次申请强制执行
    一、撤销申请后能不能第二次申请强制执行?满足以下条件可以二次申请强制执行:1、申请强制执行的法律文书已经生效;2、申请执行人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人或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3、申请执行人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4、义务人在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期限内未履行义务;5、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有给付内容,且执行标的和被执行人明确。二、强制执行申请书应载明哪些基本内容?1、申请人信息,包括姓名,年龄,住址,联系方式;2、被申请人信息,包括姓名,年龄,住址,联系方式;3、申请执行依据;4、申请请求,如申请强制执行被申请人履行债务;5、事实与理由;6、落款,申请法院、申请人、日期等。三、可强制执行的文书有哪些?1、发生法律效力的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作为执行依据的裁定主要有保全裁定、先予执行裁定、调解协议确认裁定、拍卖变卖担保财产裁定等。2、发生法律效力的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裁定书。3、依法应由
    2024-01-01
    153人看过
  • 工伤认定撤回后能否再次提出申请
    一、工伤认定撤回后能否再次提出申请进行工伤认定的程序是申请人先向有关部门提交相关的工伤认定申请材料,之后有关部门就会审核,申请结果没出来之前,申请人是可以申请撤回工伤认定的。根据我国法律相关规定,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向有关部门申请工伤认定时,工伤职工或者其亲属可以在符合法定的条件下在规定的时间内再次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的。也就是说工伤认定撤回申请后,在符合法定的条件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是可以再次申请工伤认定的,具体的法律规定如下。《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
    2023-04-19
    53人看过
  • 被驳回再审申请后,能否再次提出申诉?
    再审被驳回后,可以再次申请再审。申请再审被驳回后当事人还可以再次申请再审。对一级法院驳回再审申请后,当事人不服可以向其上级法院申请再审,如经二审法院审查后也认为原判决、裁定正确,当事人又提供不出新的申请再审事实和理由,人民法院将不再处理当事人的再审申请。审理,指审讯处理;审查和处理案件。审理期限,一个诉讼案件从立案到审结所能持续的最长时间。刑事诉讼案件一审最长时间为3个月,二审一般为2个月;适用简易程序的刑事诉讼案件审理的最长时间为20日,对可能判处有期徒刑超过3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民事诉讼案件,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最长时间为6个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最长时间为3个月。行政诉讼案件一审的最长时间为6个月,二审最长时间为3个月。仲裁庭审理案件的形式有两种:1、是不开庭审理,这种审理一般是经当事人申请,或由仲裁庭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只依据书面文件进行审理并做出裁决;2、是开庭审理,这种
    2023-07-19
    427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驳回执行申请后再次申请执行行为是否合法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3-24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第二百二十六条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
    • 申请人撤回执行申请的,法院是否准许撤回执行申请,放弃债权合法?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1-24
      现状关于撤回执行申请,我国《民事诉讼法》并未规定,只在第二百三十三条里提及了撤销申请,而正式提及撤回申请的规定只有最高法《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和《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如后者第三十一条第(二)项规定,申请执行人撤回执行申请或者放弃债权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解除查封、扣押、冻结裁定。可以看出,司法实践是认可申请人撤回申请的,只是对撤回申请的概念、性
    • 强制执行申请已经被撤回,还能再申请强制执行吗
      江西在线咨询 2021-10-29
      申请强制执行撤销后,可以再次申请。申请人撤销强制执行申请后,法院将裁定终止执行。法院终止执行后,申请人可以在判决生效后两年内再次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但是,超过两年申请执行的期限,不能再申请强制执行。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和刑事判决,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规定,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财产
    • 申请人民法院撤回执行裁定后,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能否再次申请仲裁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2-22
      一、认为执行行为违法的《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也就是说,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人民法院的执行
    • 已申请撤回行政强制执行申请,可以再收回吗
      云南在线咨询 2021-11-16
      强制执行行政处罚可以撤销,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机关或上级机关撤销。局有权自行撤销行政处罚决定,只要做出撤销行政处罚的决定并送达当事人即可。撤销后,局方可以再次向同一违法行为发出符合法律规定的新行政处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