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产权和永久居住权有什么区别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8 09:24:31 131 人看过

所购房屋的永久居住权不得出售。产权是一个总称,正确的称谓应该是所有权。所有权是指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权。你提到的永久居留权实际上只是使用权的一个术语。永久居住权不代表完全所有权,不在房屋登记管理部门备案。也就是说,你只有居住权,你不能继承、抵押、转让或定价房子。

永久居留权是指在一个国家的永久合法居留权。这张永久合法居留证就是绿卡。不是国籍。

可同时获得外国永久居留权和中国国籍。

永久居留权=绿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0日 03:3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居住权相关文章
  • 民法典中房屋居住权和产权的区别是什么意思
    一、民法典中房屋居住权和产权的区别是什么意思在《民法典》中,房屋居住权和产权是两个截然不同的概念。1.从概念上来看,居住权属于用益物权的一种,特指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属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2.与此不同,产权则是经济所有制关系的法律表现形式,它涵盖了财产的所有权、占有权、支配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置权等一系列完整的权利。3.产权人拥有对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全部权利,可以自主决定如何使用、处置该财产。4.房屋居住权和产权的主要区别在于权利的范围和性质。居住权是特定于使用和占有的权利,而产权则是更广泛、更全面的权利束。二、民法典中居住权的取得方式在《民法典》中,居住权的取得方式有多种。1.可以依据合同取得居住权,例如承租人通过租赁合同获得对出租房屋的居住权。2.根据法律规定,某些特定人群如未成年子女对其父母的房屋享有居住权。3.房屋所有权人还可以通过设立遗嘱的方式为他人设定居住权。4.在某些情
    2024-08-01
    452人看过
  • 是否有永久居住权是房屋的一项权利
    房屋居住权的年限由合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第三百六十七条: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住宅的位置;(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四)居住权期限;(五)解决争议的方法。第三百七十条: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遗产房屋继承人都有居住权吗1、继承人当然是有居住权的。因为,在法律上,对于一个继承人而言,他是有继承遗产的份额的,换句话说,他就是遗产房的共有权人,所以说和其他继承人共同拥有这个遗产房子的所有权,那么我们说的房屋有所有权,当然也就有居住和使用这个房屋的权力啦,除此之外,作为继承人,他们还有对于这个房屋的处分权。但是,因为遗产房是共有的,
    2023-07-12
    173人看过
  • 房屋永久居住权合同合法吗
    一、房屋永久居住权合同合法吗依据现行法律规定,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房屋永久居住权,而居住权是用益物权的一种,一般由所有权决定的,而民法典规定,房屋居住权的年限由合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第三百六十七条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住宅的位置;(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四)居住权期间;(五)解决争议的方法。二、关于居住权有哪些最新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八十九条居住人有权依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第八百九十条,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第八百九十一条,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
    2023-05-06
    409人看过
  • 房产永久使用权跟产权有哪些区别?
    所谓永久使用权房是指不能办理房产证,但合法使用土地而又经规划部门许可的在建和已建楼房,通称使用权房。它与产权房的主要区别是:1由于开发商没有全部办齐五证二书,房管局不认可房屋完全产权,但确认其使用权。因此这类房产不能规范上市交易,不能通过交易获得完全产权。只能让渡使用权,所以又称使用权房。2.使用权房可以让渡,买卖双方签订购房合同,按照合同约定付款交房,不能办理房产证和过户手续。所以只是合同交易。3.使用权房是合法房产,其使用权得到确认。只是小产权,所以价格比产权房要低。除了产权不到位以外,其他方面的功能基本上不受影响。但不能用于诸如抵押贷款等必须使用产权证的项目或场所。4.一般不会有陷阱,应使用规范的合同。《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1、居住用地70年;2、工业用地50年;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4、商业、旅游
    2024-04-16
    436人看过
  • 买卖房屋可以得永久居住权吗
    房屋永久居住权不能买卖。房屋居住权是指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自登记时设立、具有人身专属性,该权利不能转让。一、民法典规定人在居住地能不能转让居住权的原因是什么居住权不可以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二、房子居住权是什么意思房屋居住权是用益物权的一种,指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属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设立居住权,可以根据遗嘱或者遗赠,也可以按照合同约定。非房屋所有权人也可获得房屋的使用权。房主将房屋租给他人使用,并不失去对房屋的所有权。设立居住权,应当向县级登记机构办理居住权登记,经登记后居住权才成立。三、设定居住权什么意思居住权,是用
    2023-03-26
    434人看过
  • 房屋永久居住权是否可以买卖
    一、房屋永久居住权是否可以买卖?房屋永久居住权不可以买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三百六十九条【居住权的转让、继承和设立居住权的住宅出租】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三百七十条【居住权的消灭】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第三百七十一条【以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的参照适用】以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的,参照适用本章的有关规定。二、关于居住权的规定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三百六十七条【居住权合同】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住宅的位置;(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四)居住权期限;(五)解决争议的方法。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的设立】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
    2023-04-18
    499人看过
  • 永久居住权对房屋买卖的影响
    作为房屋所有权人,业主仍享有房屋的收益权和处分权,仍可对房屋进行出售、抵押。但如果该房屋设立了居住权,交易可能遇到障碍,因为即使是房屋能过户,但如果居住权合同约定的居住时间还在继续,仍需保障居住权人的权益。居住权消灭,需要居住权期限届满或居住权人死亡。新房主不能催人或租房子。一、居住权人的子女可以继续居住设立居住权的房屋吗根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居住权具有人身性。因此,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居住权人只能自己居住设立了居住权的房屋;不能将居住权转让给他人,或者由其继承人继承其居住权。因此,原则上,居住权人的子女不能继续居住该房屋。二、现在小区内的居住权是多少年?小区居住权多长实际要根据居住权设立合同约定期限确定,根据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生效)规定,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
    2023-06-21
    467人看过
  • 房屋是否有永久居住权该如何验证
    房屋验证是否有永久居住权时可向不动产登记机构进行查询。房屋居住权的期限可由当事人在合同中协商约定,对居住权期限没有作出明确规定的可以推定与居住权人生命共始终,即永久。一、民法典签订居住权期限是多少年居住权期限根据当事人约定,没有约定的,到居住权人死亡时,居住权消灭。《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七条【居住权合同】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住宅的位置;(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四)居住权期限;(五)解决争议的方法。第三百七十条【居住权的消灭】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二、民法典规定未婚子女是否有居住权未婚子女并不会当然取得房屋居住权,但是当事人可以通过约定或遗嘱方式取得房屋居住权。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
    2023-06-22
    468人看过
  • 公租房永久性居住权
    公租房的租赁期限时常为5年左右,合同到期且未申请续约家庭应退出公租房;想要续期公租房的家庭需要在合同期满前3个月提出申请,审核通过后可续租;公租房承租,如果购买改善住宅,需要推掉公租房;公租房承租者租满5年后,可以成本价加上银行利率进行购买。一、公租房五年后购买可以吗申请流程有哪些公租房租满5年可交易。1、申请和申报材料齐全且形式符合要求的。2、区住房保障部门受理申请审查。3、经审查合格的由区住房保障部门公示。4、市住房保障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复审。5、复审合格公示。6、公示无异议按轮候规则列入轮候册进行轮候。7、申请人在提供的住房范围内,自行选定具体的住房,签订租赁协议。公租房五年以后能买是真的,公租房租满5年可交易,近几年来,国家重点加大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力度,在确保符合条件家庭购房需求的前提下,适度减少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建设数量;政府投资建设和筹集的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人租住满5年经
    2023-06-29
    419人看过
  • 什么是永久居住权制度
    法律综合知识
    一、什么是永久居住权制度永久居住权制度,简单来说,就是允许个人在特定国家获得长期、甚至是永久合法居住的权益。1.这种权益通常以“绿卡”的形式体现,它赋予了持有者在该国居住、工作和享受公共服务的权利,但并不等同于获得该国的国籍。2.永久居住权制度在全球范围内广泛存在,旨在吸引和保留优秀人才、投资者和贡献者,促进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发展。二、永久居住权和中国国籍的关系永久居住权与中国国籍是两个不同的概念。1.拥有外国永久居住权并不意味着自动放弃中国国籍。相反,外国永久居住权和中国国籍是可以兼得的。2.虽然可以同时拥有多个国家的永久居住权,但由于各国对永久居民有每年居住时间的限制,实际上一个人同时拥有两个以上绿卡并不常见。三、居住权的法律特征居住权作为一种独立的用益权制度,具有其独特的法律特征。1.居住权属于物权范畴,具有排他性和对世性。2.居住权的主体限定为特定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非法人团体不能
    2024-08-05
    382人看过
  • 怎么写永久居住权
    民法典规定,设立房屋居住权时,如果约定永久居住权的,一般情况下视为约定不明确,不影响居住权合同的效力,但房屋所有人有权随时解除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补救措施】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的定义】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第三百六十七条【居住权合同】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住宅的位置;(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四)居住权期限;(五)解决争议的方法。一、居住权与长期租赁的区别有哪些住房是人们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也是民生的基本保障,由于所有权包含了占有、使用
    2023-03-03
    102人看过
  • 什么叫居住权房?房屋有居住权吗
    一、什么叫居住权房?房屋有居住权吗1、居住权房有居住权的房屋是指房主按照住房性能对房屋进行事实上的利用。房主可以将房屋租给他人使用,并自己并不会失去对房屋的所有权。房屋居住权是用益物权的一种,指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属设施有占有、使用的权利。居住权无偿设立,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2、房屋有居住权吗房屋是否有居住权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一般情况下居住权需要双方通过书面形式来设立,通常以下面两种方式来设立:1、以合同方式设立居住权。依合同设立的居住权,以登记为设立要件,居住权合同签订后,双方当事人应当共同申请登记。2、以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以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包括遗嘱继承和遗赠。以遗嘱继承获得居住权的,应以遗嘱有效为前提。以遗
    2024-02-26
    412人看过
  • 民法典居住权与产权有什么区别
    一、民法典居住权与产权有什么区别房屋居住权和产权的区别,就在于一个是拥有房屋产权证的,可以通过交易的形式进行转让,而一个是只有居住的权利,没有产权证,无法买卖交易,更无法过户。居住权是指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属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第三百六十七条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住宅的位置;(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四)居住权期限;(五)解决争议的方法。二、居住权的内容居住权的内容主要是指居住权人的权利和义务。(一)权利第一、居住权人享有对房屋的使用权,但此种使用权须限于居住的目的。第二、居住权人享有附属于房屋使用权的各项权利,如相邻权等。第三、居住权人有权为居住的目的而对房屋进行修缮和维护。第四、
    2023-06-19
    324人看过
  • 无产权永久居住权可否转让
    无产权永久居住权不可以转让。居住权是指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具有人身专属性,该权利不得转让。一、《新民法典》关于房屋新规法律有哪些新版新民法典相关房屋新规如下:设立居住权制度。民法典规定,房屋所有权人可以去不动产局,把自己房子的居住权给别人。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同时,设立居住权的房子不得出租,另有约定除外。当居住权人去世或者居住权限届满,居住权消失。居住权法正式执行以后,让一套住宅房产就拥有两个房本,一个是的所有权房本,一个是居住权房本,同时在不动产登记中心登记备案。两个房本互相独立又互相依存,可以对抗也可以共生。房产可以整体转让,或单独转让居住权或单独转让所有权等等。二、民法典中的立遗嘱是否能立居住权《民法典》立遗嘱不能立居住权。根据我国《民法典》居住权的相关规定,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
    2023-06-28
    454人看过
换一批
#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物权 知识导航
    展开
    #居住权
    词条

    居住权是《民法典》物权编新增的用益物权的种类。居住权是指权利人为了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或遗嘱,在他人享有所有权的住宅之上设立的占有、使用该住宅的权利。 居住权作为用益物权具有特殊性,即居住权人对于权利客体即住宅只享有占有和使用的... 更多>

    #居住权
    相关咨询
    • 永久的产权和70年的产权有什么区别
      广西在线咨询 2021-10-25
      永久产权是指房屋所有人对购买的房屋具有永久产权,就是拆迁了回有补助会有回迁房。土地归国家,开发人员购买的土地使用权,普通住宅70年,商业住宅2用50年,纯非住宅商业大楼40年。
    • 永久居住权房屋拆迁怎么办
      天津在线咨询 2024-03-27
      永久居住权房屋拆迁处理方法如下:1、居住权人无权获得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这部分补偿明显是给予被征收房屋的所有权人的;2、居住权人有权获得搬迁和临时安置的补偿;3、居住权人无权获得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4、居住权人有权获得政策性奖励金。拆迁中的奖励金主要是奖励被征收人配合签约腾房或者自愿选择某一特定补偿方式的。而在这些方面居住权人的态度将起到十分关键的作用。故此,奖励金的一部分应当属于居住权人。
    • 房屋永久居住权如何办理
      湖北在线咨询 2024-03-19
      居住权是有期限的物权,无法设立永久居住权。1,居住权具有时间性,期限一般具有为长期性、终身性。这点也是居住权的一项重要特征;2,居住权的期限可由当事人在合同或遗嘱中确定或约定,如果没有对期限作出明确规定,则应推定居住权的期限为居住权人的终身。这是因为居住权是用来供没有房屋的人居住的,所以权利人对房屋的居住权如果没有约定的话,应当理解为与其生命共始终。
    • 永久居留权和入籍的区别
      湖北在线咨询 2024-05-15
      永久居留权和入籍的区别:1、国籍是指一个人属于某一个国家的国民或公民的法律资格;2、永久居民是指拥有该国永久居留权的人,3、拥有该国国籍的人一定是该国的永久居民;4、虽然,国籍与永久居留权是可以同时兼得的,申请永久居留权并不需要放弃本国国籍;5、永久居民的永久居留权是由国家授予的移民福利;6、永久居民享有和本国国民一样的福利与待遇;7、根据中国国籍法,不承认本国公民拥有双重国籍。
    • 有居住权的房屋所有人和租住人之间是否有居住权,居住权主体的区别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1-22
      有居住权居住权的主体仅限自然人,不应包括法人。[2]因为法人对于房屋的使用是基于经营或其它特定的目的的需要,而不是生存和生活居住的基本需要,更何况当下的租赁制度已经可以满足法人的需要。居住权的主体一般分为两类,一是基于血缘亲属关系产生与房屋所有人有特定身份关系的自然人,如未成年子女对父母的房屋享有居住权、父母对于负有赡养义务的子女的房屋享有居住权、离婚后生活困难无居所的一方对另一方房屋的居住权以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