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生育假是怎样规定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1 18:12:07
395 人看过
生育假:工作人员按国务院和北京市政府关于计划生育的规定可以享受生育假。
1、产假:女工作人员实行计划生育的可以休假90天。晚育的女工作人员,另外增加奖励假30天(不休假,发一个月基本工资的奖励或男同志享受这一个月的奖励假)。办理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可以再增加产假三个月。奖励费发至独生子女十五周岁止。
2、节育假:工作人员实施节育手术,男同志休假不超过十五天;女同志休假不超过一个月。女同志做上环手术的,休假不超过一周。
3、人工流产假不超过两周。
4、其他特殊情况,根据医生证明办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扩展阅读
-
北京市育儿假2024年新规定有哪些
231人看过
-
北京婚假多少天新规定(北京市关于婚假天数的规定)
446人看过
-
北京2024年北京二婚婚假是怎么规定的
164人看过
-
北京市女职工产假、生育津贴的计算
431人看过
-
北京生育保险报销流程是怎样的,北京生育保险费用如何报销
277人看过
-
北京晚育产假多少天,晚婚晚育的规定是什么?
339人看过
律师服务
热门律师推荐
#子女抚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独生子女
词条
如何界定独生子女: 1、一对夫妻依法生育一个子女后不再生育; 2、再婚夫妻双方再婚前依法累计只生育(包括收养)一个子女,再婚后符合生育第二个子女条件但不再生育的; 3、夫妻生育的第一个子女死亡后,又生育了一个子女,不再生育的; 4、夫妻依法... 更多>
#独生子女
最新文章
#独生子女
相关咨询
-
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关于晚育假是怎样规定的,有哪些细节依据天津在线咨询 2022-02-052016年3月24日召开的北京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了《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决定对《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作出修改。 原《条例》规定的晚育假为30天,即晚育妇女在享受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的基础上,增加晚育假30天。考虑到本市大部分女性初育时已超过原法规规定的晚育年龄,为了更好地保障女性生育权益,本次修改将原条例规
-
北京市关于丧假的规定最新的是怎样的香港在线咨询 2023-06-161、依据北京市劳动局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丧假范围有关问题执行以来,解决了职工婚丧假期的待遇问题。 2、近来,有些单位和职工不断反映,公婆与岳父母死亡时,职工也应享受丧假待遇。经征得财政局同意,女职工的公婆死亡时和男职工的岳父母死亡时,经本单位领导批准,可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丧假。
-
-
-
北京怎样规定婚假西藏在线咨询 2022-11-09(一)根据国家婚假的规定: 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不再享受晚婚假奖励,只有3天法定婚假。 3、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4、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6、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 (二)婚假期间工资待遇:在婚假和路程假期间,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