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誉权的法律保护内容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11 20:22:19 119 人看过

(1)任何新闻报道、书刊杂志在对真人真事进行报道、评论时,都不得进行与事实不符的宣传、评价及报道。

(2)公民的个人隐私交法律保护,任何个人和组织都无权向社会公开。

(3)任何人都不得以侮辱、诽谤的方法损害他人名誉。

(4)向司法机关或有关部门对某人进行检举、揭发,不得捏造犯罪事实以陷害他人。

一、公民的名誉权包括哪些内容

公民的名誉权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任何新闻报道、书刊杂志在对真人真事进行报道、评论、传播时都不得与事实不符,而影响公民原有的社会评价。

(二)任何人都不得以侮辱、诽谤的方法,损害他人的名誉。

(三)任何人不得捏造事实.陷害他人败坏他人名誉。

二、什么是诬告罪的构成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身权利和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这种犯罪是行为人企图假借司法机关实现其诬陷无辜的目的。这种犯罪不仅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使无辜者的名誉受到损害,而且可能导致错捕、错判,甚至错杀的严重后果,造成冤假错案,干扰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破坏司法机关的威信。我国宪法将惩治诬告陷害提高为宪法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2.客观要件:必须捏造犯罪事实,即无中生有、栽赃陷害、借题发挥把杜撰的或他人的犯罪事实强加于被害人。所捏造的犯罪事实,只要足以引起司法机关追究被害人的刑事责任即可,并不要求捏造详细情节与证据。必须向国家机关或有关单位告发,或者采取其他方法足以引起司法机关的追究活动,告发方式多种多样,如口头的、书面的、署名的、匿名的、直接的、间接的等等。如果只捏造犯罪事实,既不告发,也不采取其他方法引起司法机关追究的,则不构成本罪。必须有特定的对象。如果没有特定对象,就不可能导致司法机关追究某人的刑事责任,因而不会侵犯他人的人身权利。当然,特定对象并不要求行为人点名道姓,只要告发的内容足以使司法机关确认对象是谁就构成诬告陷害罪。至于被诬陷的对象是遵纪守法的公民,还是正在服刑的犯人,以及是否因被诬告而受到刑事处分,均不影响本罪的成立。诬陷没有达到法定年龄或者没有辨认或控制能力的人犯罪,属于对象不能犯,仍构成诬告陷害罪。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只要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并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即可构成,但是,如果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还要从重处罚。本罪的行为人只要实施了诬告陷害他人的行为,导致被害人成为刑事侦查的对象或卷入刑事调查或刑事诉讼就构成犯罪既遂。被诬告人是否因此受到刑事处罚,则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直接故意,即明知自己在捏造事实,一向有关机关或单位告发就会产生被告发人遭受刑事追究的危害后果,但仍决意为之,并且希望这一危害结果发生。其动机可多种多样,有的是挟嫌报复、栽赃陷害、发泄私愤;有的是名利熏心、嫉贤妒能、邀功请赏:有的是居心叵测,排除异己,欲取而代之;有的是嫁祸他人,以洗刷自己、摆脱困境;等等。但不管其动机如何,其目的都是为了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

三、诽谤与名誉侵权的区别

(一)诽谤罪散布的必须是捏造的虚假的事实。如果散布的是客观存在的事实,虽然有损于他人人格、名誉,但不构成诽谤罪。而名誉侵权行为,即使所述的内容是真实的,但只要是法律禁止公开宣扬的,公开了将有损于他人人格、名誉,也可以构成名誉侵权。甚至叙述的事实愈真实,愈会加重侵权的程度。

(二)法人、团体、组织不能成为诽谤罪的犯罪对象。而在名誉侵权行为中,法人、团体、组织可以成为受害者。如:散布虚假消息,诬说某工厂的产品质量如何低劣等,目的是以不正当的竞争手段搞垮对方。这种行为即使造成了严重后果,只能构成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而不构成诽谤罪。

(三)主观过错要求不同。诽谤犯罪行为的主观方面必须是直接故意;而名誉侵权的主观过错包括过失行为。

(四)此外,即使善意的检举、揭发、批评中有不实成分的,也不应以诽谤罪论处。

(五)公民或法人享有的就其自身特性所表现出来的社会价值而获得社会公正评价的权利。人格权的一种。人的名誉是指具有人格尊严的名声,是人格的重要内容,受法律的保护。任何人对公民和法人的名誉不得损害。凡败坏他人名誉,损害他人形象的行为,都是对名誉权的侵犯,行为人应负法律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6日 21:1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名誉权相关文章
  • 法人名称权和法人名誉权的具体内容有哪些
    (一)法人名称权法人名称权是法人依法决定、使用、改变自己的名称,依照法律规定转让名称,并排除他人非法干涉、盗用或冒用的人格权,包括以下四种具体权能:1.名称设定权。法人为自己设定名称的权利,他人不得干涉,这是法人享有名称权的最基本内容。对于名称的设定各国有不同的作法,我国对名称的设定采取特许主义和核准主义相结合的原则。2.名称使用权。法人对其名称享有占使用的权利,排除他人非法干涉和非法使用。3.名称变更权。法人在使用其名称的过程中,可以依法变更自己登记使用的名称。4.名称转让权。营利性法人可以将其名称部分或全部转让于他人行使。非营利性法人的名称不得转让。(二)法人名誉权法人名誉权是法人就其自身属性和价值所得的社会评价,享有的保有和维护的人格权,包括以下三项权能:1.名誉保有权。一是法人保持自己的名誉不降低、不丧失;二是法人在知悉自己的名誉处于不佳状态时,可以以自己的实际行动改进它。2.名誉
    2023-08-08
    54人看过
  • 未登记个体的名誉权是否受法律保护
    一、未登记个体的名誉权是否受法律保护?未登记个体的名誉权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因为本质上就属于非法经营。依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规定如下:1、第六条经营者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从事经营活动的,由履行工商行政管理职责的部门(以下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查处。2、第十三条从事无照经营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对无照经营的处罚没有明确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二、侵犯名誉权的诉讼流程1、递交诉讼状2、法院经审查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
    2023-04-27
    119人看过
  • 死者的名誉权受法律保护吗,怎么规定
    死人还有名誉权。名誉权不会因为主体死亡而消灭,所以说死者也享有名誉权,如果死者的名誉受到损害的,其配偶、子女、父母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如果死者没有配偶、子女且父母已经死亡的,其他近亲属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民法典》第九百九十四条死者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遗体等受到侵害的,其配偶、子女、父母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死者没有配偶、子女且父母已经死亡的,其他近亲属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2024-05-05
    156人看过
  • 名誉权的类型及侵权赔偿内容
    一、名誉权的类型名誉权包括的类型如下:1.公民名誉权。名誉权可分为公民的名誉权和法人的名誉权,公民的名誉权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任何新闻报道、书刊杂志在对真人真事进行报道、评论、传播时都不得与事实不符,而影响公民原有的社会评价。(2)任何人都不得以侮辱、诽谤的方法,损害他人的名誉。(3)任何人不得捏造事实陷害他人败坏他人名誉。2.法人名誉权。法人的名誉权内容与公民的名誉权相比,由于其不具有如公民一般的情感,所以其内容有所狭窄,主要包括:(1)任何新闻报道、书刊杂志在对法人进行报道评论时,必须真实,与事实相符.(2)任何人不得捏造事实,散布与法人真实状况不符的消息,败坏其名誉。二、名誉权的侵权赔偿内容名誉权的侵权赔偿内容如下:1.精神损害赔偿。2.财产损害赔偿。名誉权是人身权利,一般不会有财产利益,但名誉权会直接影响权利人的财产获得,因此名誉受损也会造成财产损失。如公民因遭受名誉的毁损而丧
    2023-05-06
    396人看过
  • 名誉权都包括什么内容
    法律综合知识
    名誉权包括如下内容:名誉保有权,即使自己的社会评价不降低,不丧失,以及改善和提高自己社会评价的权利;名誉维护权,即其他任何人都不得有恶意贬损或损害自己名誉的行为;名誉利益支配权,即名誉权人可以利用自己的名誉从事活动,并享有因此获得的合法利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九条民事主体可以依法查询自己的信用评价;发现信用评价不当的,有权提出异议并请求采取更正、删除等必要措施。信用评价人应当及时核查,经核查属实的,应当及时采取必要措施。
    2024-04-26
    459人看过
  • 名誉权的内容主要包括什么
    就总体上而言,名誉权的内容包括两个方面:(一)权利人有权维护其名誉,要求他人对其进行公正客观的评价,使其在社会中获得应有的尊敬。(二)权利人有权排斥他人对其名誉的侵害,并要求加害人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一、名誉权侵权赔偿多少侵害名誉权的损害赔偿,除应考虑受害人是否有精神损害赔偿的请求外,还应当有适当的标准。(一)从侵害情节来考虑,侵害情节较重,造成较严重的后果的,可以予以赔偿。(二)从受害人的谅解程度考虑。如果责令加害人承担非财产责任后,受害人能够谅解,就说明受害人的精神创伤已经平复,可以不予以赔偿。(三)从加害人认错态度考虑。如果受害人谅解而加害人仍不认识错误,则不能因为受害人精神创伤的平复而对违法行为不予以制裁,仍应责令加害人承担赔偿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
    2023-02-18
    210人看过
  • 新《民法典》名誉权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名誉权的定义公民或法人保持并维护自己名誉的权利。人格权的一种。人的名誉是指具有人格尊严的名声,是人格的重要内容,受法律的保护。任何人对公民和法人的名誉不得损害。凡败坏他人名誉,损害他人形象的行为,都是对名誉权的侵犯,行为人应负法律责任。《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公民的名誉权受到侵害了,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所谓名誉权,是人们依法享有的对自己所获得的客观社会评价、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它为人们自尊、自爱的安全利益提供法律保障。名誉权主要表现为名誉利益支配权和名誉维护权。我们有权利用自己良好的声誉获得更多的利益,有权维护自己的名誉免遭不正当的贬低,有权在名誉权受侵害时依法追究侵权人的法律责任名誉侵权的形式名誉侵权主要有下列几种方式:侮辱,诽
    2023-04-17
    182人看过
  • 保护名誉权的保护条款有哪些?
    一、保护名誉权的保护条款有哪些?保护名誉权的法律规定主要在《民法典》当中:《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五条【名誉权的限制】行为人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影响他人名誉的,不承担民事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捏造、歪曲事实;(二)对他人提供的严重失实内容未尽到合理核实义务;(三)使用侮辱性言辞等贬损他人名誉。第一千零二十六条【合理核实义务的认定因素】认定行为人是否尽到前条第二项规定的合理核实义务,应当考虑下列因素:(一)内容来源的可信度;(二)对明显可能引发争议的内容是否进行了必要的调查;(三)内容的时限性;(四)内容与公序良俗的关联性;(五)受害人名誉受贬损的可能性;(六)核实能力和核实成本。第一千零二十八条【媒体报道内容失实侵害名誉权的补救】民事主体有证据证明报刊、网络等媒体报道的内容失实,侵害其名誉权的,有权请求该媒体及时采取更正或者删除等必要措施。第一千零二十九条
    2023-05-06
    101人看过
  • 公司名誉权保护问题涉及哪些法律
    一、公司名誉权保护问题涉及哪些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零一条规定,第一千零二十四条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九十五条人格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权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的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四条规定,经营者不得捏造、散布虚伪事实,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规定,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给被侵害的经营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被侵害的经营者的损失难以计算的,赔偿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润;并应当承担被侵害的经营者因调查该经营者侵害其合法权益的不正当竞争行
    2023-05-23
    164人看过
  • 名誉权和死者名誉的保护有什么联系?
    一、名誉权和死者名誉的保护有什么联系?1、法律赋予死者近亲属诉讼权是名誉权和死者名誉的保护的联系,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已明确,死者名誉受到损害的,其近亲属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又将以往仅就死者名誉权的延伸保护扩大到死者的其他人格要素,包括姓名、肖像、荣誉、隐私以及死者的遗体、遗骨等方面。由此可见,对死者的名誉权乃至姓名、肖像、荣誉、隐私等人格、身份权的保护,是有充分法律依据的。2、法律赋予死者近亲属诉讼权,是基于死者名誉维护权的延伸,死者近亲属行使这种权利是一种新的权利,与死者继续存在名誉权即原权利是不同的,这种权利不仅反映在程序上,也反映在实体方面,它是随着行为人侵犯死者名誉权同时又独立侵犯死者近亲属名誉权而产生的,所以死者的近亲属行使了维护死者名誉权的同时,也维护自身的名誉权和其他合法权益。二
    2024-02-04
    402人看过
  • 注意保护患者的名誉权
    张某为某单位公务员,在一次体检中,被医院诊断为丙型肝炎。医院一方面填报了传染病疫情卡,一方面向张某单位报告。致使张某患有丙型肝炎的消息在单位传开。张某的女朋友因此与其分手,单位的同事也有意回避他,为此,张某情绪十分低落。后张某两次到其他医院复查,两次化验结果均排除了丙型肝炎,但第一家医院对其误诊不能做出合理解释。张某因此要求那家医院消除对自己的不良影响,赔礼道歉及赔偿损失。从此起纠纷来看,医院侵犯了患者的名誉权。名誉权是指公民或法人对自己在社会生活中所获得的社会评价依法所享有的不可侵犯的权利。是否构成名誉侵权,应当根据受害人确有名誉损害的事实、行为人违法行为、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有因果关系,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等四个方面来认定。而本案正好符合上述条件:1、张某确有名誉被损害的事实:名誉权是一种精神性权利,名誉侵权强调的是权利人因其社会评价降低而受到的损害。当张某患有丙型肝炎的消息传开后,女
    2023-06-08
    81人看过
  • 死人的名誉权保护期限
    逝者的名誉权在任何时间都是受到法律保护的。民法典规定,自然人死亡后,其近亲属因下列侵权行为遭受精神痛苦,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一)以侮辱、诽谤、贬损、丑化或者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死者姓名、肖像、名誉、荣誉;(二)非法披露、利用死者隐私,或者以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死者隐私;(三)非法利用、损害遗体、遗骨,或者以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遗体、遗骨。这里的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民法典规定公民享有名誉权,应包括保护死者名誉权,这点已为我国司法实践所证实。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已明确,死者名誉受到损害的,其近亲属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又将以往仅就死者名誉权的延
    2023-02-25
    131人看过
  • 维护名誉权相关法律是什么
    名誉权属于民事、刑事等法律保护的权利.(一)《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一百一十条【民事主体的人格权】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第九百九十条【人格权定义】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除前款规定的人格权外,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第一千零二十四条【名誉权】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第一千零二十五条【名誉权的限制】行为人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影响他人名誉的,不承担民事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1、捏造、歪曲事实;2、对他人提供的严重失实内容未尽到合理
    2023-03-31
    257人看过
  • 法律规定法人如何维护名誉权
    (一)维护法人名誉权的方式是注重活动成果、维系法人的信用、保障生产或销售商品的数量、质量、服务态度等,法人名誉受损之后可以提供协商或起诉维权。(二)《民法典》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所谓名誉,是一个公民、一个法人的品德、才干、信誉等在社会中所获得的社会评价。名誉权是指公民或法人对自己在社会生活中所获得的社会评价即自己的名誉,依法所享有的不可侵犯的权利。(三)法人的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适用前款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一百四十条第二款规定:“以书面、口头等形式诋毁、诽谤法人名誉,给法人造成损害的,应当认定为侵犯法人名誉权的行为。”一、法人名誉权的内容(一)法人名誉保有权法人对于自己的名誉享有保有的权利。名誉是一种客观的社会评价,权利人无法以自己
    2023-03-03
    207人看过
换一批
#人格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名誉权
    词条

    名誉权是指特定的民事主体享有的要求社会对其给予公正的社会评价和排除他人以任何方式损害其获得的公正社会评价的权利。 名誉权的主体是特定的;名誉权的客体是名誉,而不包括名誉感。名誉感是特定公民对自身各种属性的自我评价;名誉权是以名誉的维护和安全... 更多>

    #名誉权
    相关咨询
    • 法律对公众人物名誉权的保护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7-20
      一般公众人物的名誉权法律是怎么来保护的?公众人物的名誉权、隐私权同一般公民的名誉权、隐私权是有差异的,但本质上还是体现了社会事务信息公开与个人隐私保密之间的均衡关系
    • 什么是名誉权,保护名誉权的法律依据是如何样的呢?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8-02
      所谓名誉权,是人们依法享有的对自己所获得的客观社会评价、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它为人们自尊、自爱的安全利益提供法律保障。名誉权主要表现为名誉利益支配权和名誉维护权。我们有权利用自己良好的声誉获得更多的利益,有权维护自己的名誉免遭不正当的贬低,有权在名誉权受侵害时依法追究侵权人的法律责任。
    • 名誉权受损法人的名誉权保护的时间是多久?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6-12
      ①任何新闻报道、书刊杂志在对真人真事进行报道、评论、传播时,都不得与事实不符,而影响公民原有的社会评价;②公民的个人隐私受法律保护,任何个人和组织都无权向社会公开和传播;③任何人都不得以侮辱、诽谤的方法,损害他人的名誉;④任何人不得捏造事实,陷害他人,损害其名誉。
    • 妇女权益保护法妇女名誉权相关的内容有哪些呢?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8-06
      妇女权益保护法中提及到妇女拥有名誉权,名誉权神圣而不可侵犯,一旦侵犯可以利用一定的法律武器来保护自身。
    • 名誉权学校保护,学校保护概念及内容是哪些?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4-04
      受教育权是宪法赋予每个公民包括未成年公民的确项基本权利,学校作为实施教育的专门机构,更有义务来保障未成年人接受教育。 《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学校应当尊重未成年学生的受教育权,不得随意开除未成年学生。”也就是说,学生犯了错误,学校老师首先要进行教育,不能随随便便就把学生赶出校门。随便开除学生,是对学生不负责,也是对国家的不负责,是法律所不允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