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证券业“两法四规”法制体系中的“四规”之一,《证券公司风险处置条例(草案)》目前正在业内征求意见。条例对券商风险处置设定了明晰的程序,并首次引入了券商破产重整或者清算程序。
条例规定,证券公司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或者净资本等风险控制指标不符合规定超过一定期限的,中国证监会可以责令公司停业整顿;证券公司存在挪用客户保证金无法弥补、无法兑付客户资金、交收违约、财务危机、管理失控等情形之一的,证监会可以指令其他机构对该证券公司经纪等业务进行托管或者对该证券公司进行接管;证券公司存在经营危机但控股股东或关联方予以支持或对行业有重要影响或有保留价值的,将由证监会批准,可以进行注资、股权重组、债务重组等措施实施重整。证券公司已经不能持续经营或者经以上措施仍不能达到持续经营条件的,证监会可对其实施行政清理后予以撤销或直接予以撤销。
条例规定,证监会可依照破产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重整或者清算申请。法院裁定受理券商破产重整或者清算申请的,证监会应当指定管理人接管券商财产。法院裁定实施破产重整的,管理人应当在3个月内向证监会提交重整计划草案。如证监会对重整计划草案无异议,应在2个月内召开债权人会议付诸表决。经批准的重整将由券商执行,管理人负责监督。如重整计划未被债权人会议通过或未获证监会批准或法院直接裁定券商破产清算,则券商仍难逃行政清理命运。
对于导致券商被处置的直接责任人,将予以惩罚。条例规定,券商董事、监事、高管及其他人员对券商被处置负有直接责任的,将被撤销任职资格、证券从业资格;情节严重的,并处以5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并处以30万元以上60万元以下的罚款。券商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指使有关人员侵害券商利益,致使券商被处置的,将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30万元以上60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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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重整是指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即对该企业进行重新整顿、调整。...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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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清算程序重整的意义和方法甘肃在线咨询 2022-04-03关于破产清算程序转重整如下:按照新破产法的规定,重整程序的申请人分为两种情况:(1)破产案件受理前的初始重整申请,可以由债务人或者债权人提出。(2)破产案件受理后,破产宣告前的后续重整申请,初始申请为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清算的,可以债务人或者持有债务人注册资本1/10以上的一名或数名出资人提出。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重整申请符合破产法的规定的,应当裁定许可债务人进行重整并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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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清算,如何按照清算的程序进行重整青海在线咨询 2022-04-12关于破产清算程序转重整如下:按照新破产法的规定,重整程序的申请人分为两种情况:(1)破产案件受理前的初始重整申请,可以由债务人或者债权人提出。(2)破产案件受理后,破产宣告前的后续重整申请,初始申请为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清算的,可以债务人或者持有债务人注册资本1/10以上的一名或数名出资人提出。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重整申请符合破产法的规定的,应当裁定许可债务人进行重整并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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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算是破产清算的前置程序吗湖北在线咨询 2022-05-16清算是破产清算的前置程序。 破产清算程序如下: 1、破产宣告。 破产宣告由自人民法院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和管理人,自裁定作出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 2、破产财产变价方案。 破产财产变价方案由管理人拟订并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 3、变价。 管理人按照债权人会议通过的或者人民法院裁定的破产财产变价方案,通过拍卖变价出售破产财产。债权人会议另有决议的除外。 4、清偿。 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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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重整清算和解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1-12-15破产重整是现代破产制度中的一个组成部分,又名“重组”、“司法康复”,或者“重生”。破产法规定了三种制度:破产清算、破产重整、破产和解。破产和解,是指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在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就延期偿还和减免债务问题达成协议,中止破产程序的一种方法。破产清算是指宣告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以后,由清算组接管公司,对破产财产进行清算、评估和处理、分配。清算组由人民法院依据有关法律的规定,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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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程序多久能进入清算程序天津在线咨询 2022-09-02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条提出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债务人。对申请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人民法院的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应当自异议期满之日起十日内裁定是否受理。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破产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裁定是否受理。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前两款规定的裁定受理期限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十五日。第十一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