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款优先清偿的条件如下:
1、发包人未支付到期工程款;
2、优先权的客体必须是承包人承包施工的建设工程;
3、承包人行使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应当以建设工程质量合格为条件;
4、承包人包括工程总承包人、实际施工人等。
一、工程合同的解除应符合哪些条件
承包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发包人可以请求解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一)明确表示或者以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二)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完工,且在发包人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完工的;(三)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并拒绝修复的;(四)将承包的建设工程非法转包、违法分包的。发包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承包人无法施工,且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相应义务,承包人可以请求解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一)未按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二)提供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三)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协助义务的。
二、优先受偿权的适用条件有哪些
优先受偿权的适用条件如下:
1、建设工程承包人必须按照合同履行全部义务,建设项目必须按时完成,并通过验收;
2、建设工程承包人行使先行催告权,发包人未按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不得直接折价、拍卖项目,但应当催促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
3、符合法律规定的实现程序和方法,实现优先受偿权有两种方式,即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折价项目,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依法拍卖项目;
4、建设项目优先受偿权的行使期限,建设工程承包人行使优先受偿权的期限为六个月,自建设工程竣工之日或者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起计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
三、国家对工程承包单位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工程承包有这些规定,具体如下:建筑口程实行总承包,禁止肢解建筑工程。建设工程发包人可以将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一并承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人,也可以将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的一项或多项承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人;但是应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不得肢解成几个部分并承包给几个承包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数个承包人。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支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
建筑工程款可以在哪些条件下优先清偿
56人看过
-
建筑工程款清偿是否优先
191人看过
-
工程款支付条件,工程款优先清偿条件
354人看过
-
建筑工程款和抵押权哪个优先
84人看过
-
建筑价款优先权是否建筑物优先
167人看过
-
工程款,谁能优先清偿
275人看过
工程承包是指企业(承包商)通过投标等方式承接各类建筑工程的施工任务,并承担工程施工质量、安全、进度、造价等责任和风险的一种承包方式。 在建筑工程领域,工程承包是一种常见的业务模式,包括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等多个层次。 工程承包企业需要... 更多>
-
符合哪些条件建筑工程款可以支付优先清偿?北京在线咨询 2023-02-24工程款优先受偿权的适用条件是: 1.建设工程承包人必须依照合同约定履行了全部义务。建设工程必须按期完工,并经验收合格。 2.建设工程承包人行使先行催告权。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不能直接将该工程折价、拍卖,而应当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 3.符合法律规定的实现程序、方式。优先受偿权的实现方式有两种,即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 4.建
-
利用建筑工程优先清偿款的条件是什么?香港在线咨询 2022-10-161、工程款债权人为被拍卖工程的承包人。就是说,拍卖建设工程之后,只有该建设公司的承包人才享有该拍卖款的优先受偿权。哪怕是同一对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因为其他工程产生的欠款,也不能在本项工程上主张优先受偿权。 2、该工程施工于1999年10月1日之后。施工于该日之后,无论该工程上是否设定担保物权,工程可均享有优先受偿权。施工于1999年10月1日之前,竣工或停工于1999年10月1日之后,分两种情况:
-
建筑工程款优先清偿的条件有什么,法律是如何规定的西藏在线咨询 2023-11-251、发包人未支付到期工程款。 2、限于因建设工程合同所产生的工程价款。 3、优先权的客体必须是承包人承包施工的建设工程,但无需以建设工程竣工为条件。 4、优先权的客体必须不属于“不宜折价、拍卖”的建设工程。 5、工程价款的法定优先权,无需登记。 6、承包人行使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应当以建设工程质量合格为条件。 7、承包人行使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无需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有效为条件。 8、承包人包括
-
建筑工程未验收工程款优先河南在线咨询 2022-03-20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建设工程承包人行使优先权的期限为六个月,自建设工程竣工之日或者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起计算。关于竣工时间,如果开发商不配合,法律规定承包人已经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也就是说,工程未验收并不能影响到你方行使优先权。
-
什么情况建筑工程款应优先受偿山东在线咨询 2021-11-22购房人购买受权对工程款优先受偿权的限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批复,消费者在支付购买商品房的全部或大部分款项后; 承包人对商品房享有的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不得与买受人对抗。但购房必须用于消费,购买商业经营用房者不适用本条。 不适合折价、拍卖的项目,不能行使优先权。 (一)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规划许可证要求建设的,违章建筑不能通过司法拍卖实现价值。 (2)项目属于国家机关办公用房和军事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