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款优先清偿条件主要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4 08:51:28 101 人看过

建筑工程款优先清偿的条件如下:

1、发包人未支付到期工程款;

2、优先权的客体必须是承包人承包施工的建设工程;

3、承包人行使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应当以建设工程质量合格为条件;

4、承包人包括工程总承包人、实际施工人等。

一、工程合同的解除应符合哪些条件

承包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发包人可以请求解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一)明确表示或者以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二)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完工,且在发包人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完工的;(三)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并拒绝修复的;(四)将承包的建设工程非法转包、违法分包的。发包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承包人无法施工,且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相应义务,承包人可以请求解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一)未按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二)提供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三)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协助义务的。

二、优先受偿权的适用条件有哪些

优先受偿权的适用条件如下:

1、建设工程承包人必须按照合同履行全部义务,建设项目必须按时完成,并通过验收;

2、建设工程承包人行使先行催告权,发包人未按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不得直接折价、拍卖项目,但应当催促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

3、符合法律规定的实现程序和方法,实现优先受偿权有两种方式,即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折价项目,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依法拍卖项目;

4、建设项目优先受偿权的行使期限,建设工程承包人行使优先受偿权的期限为六个月,自建设工程竣工之日或者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起计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

三、国家对工程承包单位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工程承包有这些规定,具体如下:建筑口程实行总承包,禁止肢解建筑工程。建设工程发包人可以将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一并承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人,也可以将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的一项或多项承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人;但是应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不得肢解成几个部分并承包给几个承包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数个承包人。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支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3日 19:2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工程承包相关文章
  • 建设工程款优先受偿权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一、建设工程款优先受偿权的法律依据有哪些建设工程款优先受偿权的法律依据有:1.《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五条施工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相互协作等条款。2.《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二、工程款有时效期吗工程款有时效期,诉讼时效期限为三年,自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时起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
    2023-04-30
    364人看过
  • 破产时建筑工程优先权还有吗
    破产时建筑工程优先权还有没有依据企业破产法司法解释的规定,拖欠的工程款对于破产企业来说是具有优先偿还义务的,所以工程款在破产案件中有优先受偿的权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十一条下列财产不属于破产财产:(一)债务人基于仓储、保管、加工承揽、委托交易、代销、借用、寄存、租赁等法律关系占有、使用的他人财产;(二)抵押物、留置物、出质物,但权利人放弃优先受偿权的或者优先偿付被担保债权剩余的部分除外;(三)担保物灭失后产生的保险金、补偿金、赔偿金等代位物;(四)依照法律规定存在优先权的财产,但权利人放弃优先受偿权或者优先偿付特定债权剩余的部分除外;(五)特定物买卖中,尚未转移占有但相对人已完全支付对价的特定物;(六)尚未办理产权证或者产权过户手续但已向买方交付的财产;(七)债务人在所有权保留买卖中尚未取得所有权的财产;(八)所有权专属于国家且不得转让的财产;(九)
    2023-06-14
    351人看过
  • 建筑工程技术主要干嘛的,建筑工程的特点有哪些?
    一、建筑工程技术主要干嘛的建筑工程技术主要负责的有:1.负责根据施工合同,编制工程进度计划;2.负责根据施工合同,指导工程实施;3.负责对单位工程的监督、检查及日常管理工作;4.负责本项目材料、分部分项工程的验收;5.负责施工工程中各工种的技术交底工作;6.负责组织本项目各分部分项工程及竣工验收。二、建筑工程的特点有哪些?建筑工程的特点有:1.生产的流动性,施工机构伴随着建筑物或构筑物坐落位置变化而整个地转移生产地点。2.产品的形式多样,工程的结构、造型和材料亦不一样,施工方法必定随之变化,难以实现标准化。3.施工技术复杂,建筑施工常需要按照建筑结构情况进行多工种配合作业,多单位交叉配合施工4.露天和高处作业多,经常遭受自然气候条件的影响。5.机械化程度低,现在在我国建筑施工机械化程度还很低,仍要通过大量的手工操作。三、建筑工程发包的方式包括什么建筑工程发包的方式包括了:1.按承发包范围(
    2023-06-19
    185人看过
  • 建筑工程合同无效,承包人可以享有工程款优先受偿吗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承包人是否享有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实务中对此有争议。一种观点认为,民法典有关优先受偿权的立法目的是为了解决发包方拖欠承包方工人工资的问题,处于立法政策的考虑,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场合,仍然要保护施工企业工人工资,承包人应当就所建工程享有优先受偿权。另一种观点认为,优先受偿权依附于工程价款这一债权而存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后,依无效合同处理原则,双方应当互相返还财产,但承包人的投入已物化到工程中,无法返还,故参照合同约定结算工程款,是无法返还情形下的折价补偿方式。所以在合同无效,承包人对发包人享有的仅是财产折价返还请求权,而非工程款支付请求权的情形下,承包人不享有优先受偿权。由于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普遍,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被认定无效占有很大比例,如果认定合同无效时,承包人均不享有工程价款的优先受偿权,则很难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利益关系,承包人处于不利的地位,工程款债权
    2023-08-17
    113人看过
  • 合同无效能主张建筑款优先权吗
    根据法律的规定,承包人依法享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承包人的工程价款得到优先保护,也进一步保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然而,实践中施工合同无效的情况时有发生,由此对承包人行使工程价款优先权产生了一定的影响。故,在施工合同无效的情况下,承包人是否还享有优先受偿权就成为长期存在的焦点问题。笔者将结合人民法院的类似判例,对该问题进行分析。一、如何认定承包人对工程价款享有法定优先受偿权,其目的是保障承包人实现其物化于建筑物的劳务及材料等权利。由于建筑行业具有特殊性,合同履行的过程是一个将工人的劳务和建筑材料等物化于建筑物的过程,工程价款与合同履行行为直接相关,无论建筑施工合同是否有效,发包人的基本义务均是支付全部工程价款。二、工程款优先受偿权是什么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是指承包人对于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
    2023-03-10
    396人看过
  • 建筑工程款优先受偿的例外情况应该怎么办
    遇到建筑工程款优先受偿的例外情况时,当事人只能在例外情况消失或对其他优先于建筑工程款受偿的款项得到赔付后,才能继续主张受偿,如果建筑工程不能拍卖的,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执行发包人的其他财产。一、企业拖欠工程款怎么办?企业拖欠工程款的,一般情况下当事人之间可通过达成补充协议,明确清偿工程款的方式解决。对于就工程款的清偿问题无法协商一致的,债权人可采取诉讼或仲裁的形式来解决。向法院起诉要求债务人还款。在起诉时,承包人可就建设工程款主张优先受偿。债权人胜诉之后,如果对方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超过了诉讼时效的,债权人将丧失胜诉权。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时,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他又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则会有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记录在个人的信用报告中并被限制高消费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会被司法拘留,有能力而拒不执行的情况下,涉嫌拒
    2023-06-27
    349人看过
  • 建筑工程款优先权能否对抗法院执行
    一、建筑工程款优先权能否对抗法院执行法院虽未在判决书、调解书中明确建设工程款享有优先受偿权,并不妨碍权利人申请行使该优先受偿权,且建筑工程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优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故执行分配中建设工程款应该优先受到清偿。二、什么是建筑工程建筑工程,指通过对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活动所形成的工程实体。其中房屋建筑指有顶盖、梁柱、墙壁、基础以及能够形成内部空间,满足人们生产、居住、学习、公共活动需要的工程。其中房屋建筑物的建造工程包括厂房、剧院、旅馆、商店、学校、医院和住宅等,其新建、改建或扩建必须兴工动料,通过施工活动才能实现;附属构筑物设施指与房屋建筑配套的水塔、自行车棚、水池等。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指与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相配套的电气、给排水、暖通、通信、智能化、电梯等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活动。三、建筑工程相关规定《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条
    2023-06-10
    171人看过
  • 工程款优先权的符合条件
    适用工程款优先权的条件是:(一)必须存在合法有效的建设工程合同;(二)建设工程必须具有竣工验收证明;(三)建设工程价款确定且已届清偿期;(四)承包人已向发包人进行合理期限的催告;(五)优先受偿的范围仅限于承包人因承包工程实际支出的费用。工程款优先权是什么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2023-07-28
    286人看过
  • 破产清算工程款优先吗
    破产企业工程款优先。发包单位破产后,工程款属于具有优先受偿的权利,工程款优于其他的债权受偿。即便是企业破产,工程价款的优先受偿权属于法定的权利,只要承包人主张的,可以根据法律规定主张优先受偿权。在破产清算后,有剩余财产的,优先偿还工程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十一条下列财产不属于破产财产:(一)债务人基于仓储、保管、加工承揽、委托交易、代销、借用、寄存、租赁等法律关系占有、使用的他人财产;(二)抵押物、留置物、出质物,但权利人放弃优先受偿权的或者优先偿付被担保债权剩余的部分除外;(三)担保物灭失后产生的保险金、补偿金、赔偿金等代位物;(四)依照法律规定存在优先权的财产,但权利人放弃优先受偿权或者优先偿付特定债权剩余的部分除外;(五)特定物买卖中,尚未转移占有但相对人已完全支付对价的特定物;(六)尚未办理产权证或者产权过户手续但已向买方交付的财产;(七)债
    2023-04-15
    147人看过
  • 注册工程建筑公司的条件有哪些
    一、注册工程建筑公司的条件有哪些普通的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金3万元,需要2个(或以上)股东,从06年1月起新的公司法规定,允许1个股东注册有限责任公司,这种特殊的有限责任公司又称一人有限公司(但公司名称中不会有一人字样,执照上会注明自然人独资),最低注册资金10万元。如果你和朋友、家人合伙投资创业,可选择普通的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金3万元;如果只有你一个人作为股东,则选择一人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金10万元。需要材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各一份,《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验资报告》原件、复印件各一份,企业章程或协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合同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和办税人员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经营地的房产权或使用权或租赁证明(加贴印花税)原件、复印件各一份。二、注册建筑公司费用怎么计算办理注册公司政府收费清单1.注册资本10
    2023-06-05
    215人看过
  • 商业工程承包方债权优先受偿的条件有哪些
    建设工程承包方债权优先受偿即优先受偿权,是指发包人未付特定的建设工程价款,该建设工程价款确定且已届清偿期的,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就该折价优先受偿。这是法律规定的特定债权人优先于其他债权人甚至优先于其他物权人受偿的权利。一、什么是工程款优先权?工程款优先权的范围,是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的价款;并且优先于抵押权等债权。当发包人逾期不支付工程价款时,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并就所得价款优先受偿。二、签订合同不付工程款怎么办承包人可以提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诉讼。诉讼中,承包人可以要求发包方支付价款和逾期利息。如果发包人无力支付工程价款,除了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之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拍卖所得的价款,承包人有权优先受偿。三、如何行使工程
    2023-03-02
    488人看过
  • 建筑价款优先权是怎样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该条规定确立了我国的工程价款优先权制度,所谓工程价款优先权,就是指当发包人违约不支付工程价款时,承包人可以和发包人协商以工程抵款或者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拍卖工程获得优先受偿的制度。一、工程价款优先权制度出台的经济背景在我国的建设工程领域,由于社会诚信制度的缺失,导致产生了大量的工程价款结算纠纷,而在诸多纠纷当中,由于发包方往往处于强势地位,肆意拖欠承包商的工程款。而一个工程往往会涉及建设单位、承包商、分包商、劳务承包人、广大农民工等纷繁复杂的各种主体。三角债频发,农民工血泪讨薪等事件不断上演,严重损害了良好的建设工程秩序和正常的经济活动。在这样
    2023-03-02
    465人看过
  • 建筑工程意外险赔付条件有哪些
    建筑工程意外险是一种以人身为保险标的,以意外医疗、死亡、伤残、烧伤为保险责任的商业性保险。必须在施工现场,是在施工过程中发生意外。根据《建筑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建筑职工意外伤害保险是法定的强制性保险,也是保护建筑业从业人员合法权益,转移企业事故风险,增强企业预防和控制事故能力,促进企业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为施工现场从事施工作业和管理的人员,在施工活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意外伤亡事故提供保障,办理建筑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范围应当覆盖工程项目。已在企业所在地参加工伤保险的人员,从事现场施工时仍可参加建筑意外伤害保险。保险期限应涵盖工程项目开工之日到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日。提前竣工的,保险责任自行终止。因延长工期的,应当办理保险顺延手续。一、建筑意外伤害保险承保保费计收方式1、按被保险人人数计收保险费。2、按建筑面积计收保险费。3、按工程合同造价计收保险费,对于第一种按人数计收保险
    2023-02-22
    325人看过
  • 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概述,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的效力是怎样的
    一、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概述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概述如下: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是指承包人对于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优先于一般的债权。《民法典》286条的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二、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的效力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的效力,是法律直接规定的,具有法定性,不以当事人事先存在特别约定为必要。在同一建设工程上存在建设工程承包人的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与其他债权人的抵押权竟合时,根据法定约定优于约定,即有法定从法定,无法定按约定的一般原则,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的效力优于抵押权。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相关规定建设工程价款优
    2023-05-03
    364人看过
换一批
#工程建设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程承包是指企业(承包商)通过投标等方式承接各类建筑工程的施工任务,并承担工程施工质量、安全、进度、造价等责任和风险的一种承包方式。 在建筑工程领域,工程承包是一种常见的业务模式,包括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等多个层次。 工程承包企业需要... 更多>

    #工程承包
    相关咨询
    • 符合哪些条件建筑工程款可以支付优先清偿?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2-24
      工程款优先受偿权的适用条件是: 1.建设工程承包人必须依照合同约定履行了全部义务。建设工程必须按期完工,并经验收合格。 2.建设工程承包人行使先行催告权。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不能直接将该工程折价、拍卖,而应当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 3.符合法律规定的实现程序、方式。优先受偿权的实现方式有两种,即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 4.建
    • 利用建筑工程优先清偿款的条件是什么?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0-16
      1、工程款债权人为被拍卖工程的承包人。就是说,拍卖建设工程之后,只有该建设公司的承包人才享有该拍卖款的优先受偿权。哪怕是同一对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因为其他工程产生的欠款,也不能在本项工程上主张优先受偿权。 2、该工程施工于1999年10月1日之后。施工于该日之后,无论该工程上是否设定担保物权,工程可均享有优先受偿权。施工于1999年10月1日之前,竣工或停工于1999年10月1日之后,分两种情况:
    • 建筑工程款优先清偿的条件有什么,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西藏在线咨询 2023-11-25
      1、发包人未支付到期工程款。 2、限于因建设工程合同所产生的工程价款。 3、优先权的客体必须是承包人承包施工的建设工程,但无需以建设工程竣工为条件。 4、优先权的客体必须不属于“不宜折价、拍卖”的建设工程。 5、工程价款的法定优先权,无需登记。 6、承包人行使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应当以建设工程质量合格为条件。 7、承包人行使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无需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有效为条件。 8、承包人包括
    • 建筑工程未验收工程款优先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3-20
      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建设工程承包人行使优先权的期限为六个月,自建设工程竣工之日或者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起计算。关于竣工时间,如果开发商不配合,法律规定承包人已经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也就是说,工程未验收并不能影响到你方行使优先权。
    • 建筑工程款如何划分优先权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5-10
      一般由承包人与发包人协商行使建筑工程款优先权,或者由承包人向法院起诉来行使。发包人经合理催告后逾期不支付工程款的,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商将该工程折价,或者依法请求法院拍卖该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