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买卖毒品原植物种子罪属于哪一种刑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27 03:50:26
392 人看过
非法买卖毒品原植物种子罪的处罚:一般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非法买卖毒品原植物种子罪是指非法买卖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数量较大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毒品原植物的管理制度。
非法携带毒品原植物种子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非法携带毒品原植物种子罪的构成要件是:
(1)客体要件:客体是国家对毒品原植物的管理制度;
(2)主体要件:主体为一般主体;
(3)主观要件: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
(4)客观要件: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违反国家有关法规,非法携带毒品原植物种子,数量较大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二条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扩展阅读
-
非法买卖毒品原植物种子罪构成?
167人看过
-
非法买卖毒品原植物种子罪判刑规定
393人看过
-
非法买卖毒品原植物种子罪是什么?
205人看过
-
非法买卖毒品原植物种子罪判几年?
380人看过
-
什么是非法买卖毒品原植物种子罪?
262人看过
-
非法买卖毒品原植物种子罪的处罚
335人看过
律师服务
热门律师推荐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管制
词条
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依法实行社区矫正,限制其一定自由的刑罚方法。 管制具有以下特征: 1、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不剥夺其人身自由。 2、被判处管制刑的罪犯须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其自由受到一定限制。 3、被判管制的罪犯可以自谋生计,在劳... 更多>
#管制
最新文章
#管制
相关咨询
-
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属于哪种行为?甘肃在线咨询 2022-07-28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凡扰乱社会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侵犯公民财产,依照《刑法》的规定尚不够刑事处罚的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应当受到处罚的行为,就是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这涉及到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包括: 1.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如扰乱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秩序,致使正常工作不能进行;扰乱车站。码头等公共场所的秩序;扰乱公共汽车等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等。 2.妨害公共安全
-
非法买卖毒品原植物种子罪广东在线咨询 2021-10-09本罪的犯罪构成。(一)客体要件。本罪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对毒品原植物的管理制度。国家历来严禁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相继发布了一系列法规、法令和通知。如1978年9月13日国务院颁布施行的《麻醉药品管理条例》规定:如果发现私自种植罂粟等违法犯罪行为,要严肃处理。1981年国务院发布《关于严格禁止鸦片烟草毒的通知》,1982年7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禁止鸦片烟草毒的紧急通知》,1988年公
-
非法买卖毒品原植物种子罪是怎么一种罪北京在线咨询 2021-10-09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拥有未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和幼苗,怀疑以下情况之一的,应立案追诉:(1)罂粟种子50克以上,罂粟种子5000克以上(2)大麻种子50公斤以上,大麻种子5万株以上(3)其他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数量
-
属于非法运输毒品原植物种子罪青海在线咨询 2022-06-04非法运输毒品原植物种子罪构成: 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毒品原植物的管理制度; 2、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违反国家有关法规,非法运输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数量较大的行为; 3、主体为一般主体; 4、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刑法》第三百五十二条规定,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
非法买卖毒品原植物种子罪有哪些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5-13非法买卖毒品原植物种子罪的构成要件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毒品原植物的管理制度。国家历来对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严厉禁止,并先后发布了一系列的法规、法令和通知。 本罪的对象是未经灭活的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毒品原植物是用来提炼、加工成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吗啡、可卡因等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原植物。未经灭活,也就是能存活的,买卖、运输、携带、持有已经灭活的毒品原植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