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医疗救助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10 21:02:47 351 人看过

一、广州市医疗救助

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到村(社区)申领《大病救助审批表》;参保人填写《大病救助审批表》,同时附上住院发票、出院小结等原件材料。每一笔住院费用只能用于一次救助申请;参保人将《大病救助审批表》、住院发票、出院小结等材料送村(社区)核实并签署意见;村(社区)报送镇(街道)核实并签署意见;镇(街道)送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经调查、审核、集体讨论,初步拟定救助对象名单;对拟救助对象的有关情况向所在村(社区)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根据公示结果,决定救助对象名单,并通过镇(街道)发放救助款。

二、条件规定

①农村五保对象;

②城镇无劳动能力、无经济收入来源、无法定赡(抚)扶养人的人员(简称城镇"三无人员");

③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④享受民政部门定期定量生活补助的60年代精简退职职工;

⑤享受民政部门定期抚恤补助的重点优抚对象;

⑥总工会核定的特困职工;

⑦城乡低收入家庭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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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2月20日 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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